1、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17 年度部门决算第一部分 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城市客运管理水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全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运政管理、城市客运管理、港航监督等执法工作,并对县(市、区)交通执法实施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上访案件,依法查处全市较大的交通违法违规案件参与上级对口部门部署的稽查、督查;查处各县(市、区)交通综合执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县(市、区)交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对全市各级交通执法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在编人数 24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内设 4 科 1
2、室 1 大队,即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票管科、法制建设装备科、督查稽查科、城市客运稽查大队。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17 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17 年收入决算表三、2017 年支出决算表- 1 -四、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六、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七、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八、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2017 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 60.5 万元
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0.5 万元,占比 1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 75.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33 万元,占比 0.44%;项目支出 75.3 万元,占比 99.56%。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交通运输支出 75.63 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护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较 2016 年决算增加 11.88
4、 万元,增长 15.7%,主要原因2017 年度单位为响应市直工委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微电影拍摄,增加了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开支。- 2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 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9.45 万元,完成预算的 60.96%,比上年减少 3.14 万元,原因是:单位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大幅度减少公务用车,外出办公优先乘坐公交车等,减少公车出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9.45 万元,占 100%,比上年减少 3.1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比上年减
5、少(增加)0 万元。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3.74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5.94 万元,增长 11.05%。主要原因是:2017 年度,根据年初目标考核工作安排,工作任务繁重,增加了聘请专业律师的费用、增加路政及运政平台管理维护等费用,加大了公用经费的开支。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
6、设备 0 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3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5 万元。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