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集资、看病补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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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集资、看病补偿权力运行流程图给农民给农民 持医疗证普通住院 意外伤害月末结算材料中央财政:138 元/人/年省财政:32 元/人/年市财政:66 元/人/年区财政:48 元/人/年农民年人均缴交 60元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镇财政所出具票据注册登记 发放医疗证住院治疗门诊治疗 农民持医疗证定点医院直接报销(1)省内非定点医院住院不能报销,定点医院住院直接补偿;(2)省外私立医院不能报销;在省外公立医院住院的,需经省级三甲定点医院就诊并同意开具转诊证明,经区合管办批准,未办理转诊手续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3)报销所需材料:1、住院发票原件;2、结算清单(三联单) ;3、出院小结;4、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5、合作医疗证复印件;6、住院费用汇总清单;7、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分娩及新生儿) ;8、新生儿出生证复印件(分娩及新生儿)(1)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住院直接补偿;(2)有责任人三个月后无法由特定责任人承担的可补偿;(3)报销所需材料:1、住院发票原件;2、结算清单(三联单) ;3、出院小结;4、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5、合作医疗证复印件;6、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7 、外伤审批批表定点医院审核后按报销比例直接补偿区合管办审核后按报销比例补偿区合管办、镇合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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