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永寿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暨 2011-2013 年行动计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041 号)、 陕西省贯彻国家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实施意见和咸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年)精神,加快永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普及学前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一、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快速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也得到一定的发展。全县现有公办幼儿园 1 所,民办幼儿园 45 所(其中未注册幼儿园 26 所),小学附设学前班 15 个
2、。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占地面积 82.4 亩,校舍面积18050 平方米。从事学前教育人员 332 名,其中管理人员 46 名,保教保育人员 269 名,后勤服务人员 17 名。在园幼儿 5649 名,其中 3周岁幼儿 1652 名,4 周岁幼儿 1898 名,5 周岁幼儿 2099 名。 全县3-5 周岁幼儿 总数 7915 名,学前教育入园率为 71.4%。尽管全县学前教育有了一定的规模,但办园基础条件差,保教保育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渴求,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公办幼儿园占的份额小,在学前教育中未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简陋,发展空间有- 2 -
3、限。民办幼儿园多租赁单位或农家院落开办,校舍是对现有房屋改造而成,存在校舍不符合幼儿教育用房要求、光线不足、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民办幼儿园教师来源缺乏固定的渠道,进园门槛低,导致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加之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也影响到民办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由于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未建立,大部分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存在 “小学化”、 “成人化” 倾 向,影响到广大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二、学前教育发展指导思想、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方向,注重
4、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在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探索科学保教方法,一切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快乐成长为重;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让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总体目标:县委、县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 2011 年秋季开始,在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学前一年免费
5、教育,到 2015 年,- 3 -全县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 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85%以上。县城建成 2 所符合省颁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 1 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人口总数过万的乡镇,再扶持 1-3 所民办幼儿园,建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县级幼儿园办园规模在 600 名幼儿左右,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在 300 名幼儿左右,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在 200 名幼儿左右。每班幼儿 30 名,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每班“两教一保” 配备。 永寿县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见附表 1。三、建设计划和资金
6、需求实施永寿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鉴于即将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并和市上学前教育规划保持一致,我县公办幼儿园建设规划不涉及上邑乡和御驾宫乡。具体内容为:20112013 年,全县新建幼儿园 12 所,其中县级幼儿园 2 所(含监军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 10 所。2011 年建成 6 所,分别是县示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涉及监军、店头、永太、渠子、渡马 5 乡镇。2012 年建成乡镇中心幼儿园 5 所,涉及常宁、豆家、马坊、甘井、永平 5 乡镇。2013年建成乡镇幼儿园 1 所,涉及仪井镇。12 所县乡两级中心幼儿园建设,共需新建、改扩建校舍 26069 平方米,规划需求资金 453
7、1 万元。具体规划见附表 2 和附表 3。四、 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 4 -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县、乡(镇)政府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实施意见的突破口,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了确保全县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从 2011 年起,县政府成立全县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
8、组长,政府办、教育、计划、财政、编办、人劳、卫生、计生、城建、综治、土地、公安、交管、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乡(镇)政府要将幼儿园的建设纳入新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协调公、民办幼儿园土地征用工作,做好幼儿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2、完善办园体制,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县政府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
9、办分园。支持社区、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满足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模较大的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城镇小区配套- 5 -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要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与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班)。每个
10、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班),重点抓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有条件的农村小学,经过批准可利用富余校舍、师资举办学前一年或两年教育。3、拓宽渠道,加大投入,确保学前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县政府依据年度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对公办幼儿园科学预算园舍建设、设施配备、教师工资、学前一年免费补助、办园经费等方面的投入,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保证学前教育工作顺利实施。省、市划拨的学前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开展幼儿教师培训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凡新建 1 所镇办中心幼儿园,省上奖励 50 万元,市上奖励 20 万元;改扩建
11、1 所镇办中心幼儿园,省上奖励 30 万元,市上奖励 10 万元。不足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省上承担全年保教费的 50%,市上承担 5%,县上承担 45%。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用地,应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实行优先安排,并按照中小学建设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幼儿园的水、电、气等费用按照中小学标准收取。县政府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 6 -儿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资助。4、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学前教育对师资的需求。由县教育、人事、编办、财政部门根据我县实际,充分考虑幼儿年龄特点和保教保育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教师配备比例,核
12、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幼儿园师资,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从 2011 年起,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公开招聘一定数量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过专业培训后,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中去。对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的学生,县上优先招录聘用。建立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体系,实施全员培训,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幼儿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5
13、、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确保保教保育质量。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要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全面提高保教质量,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 倾向。积极探索03 岁早期教育,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 7 -与指导。规范收费行为。县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城乡经济
14、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和适时调整公办、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6、强化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种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综治、公安、交管、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对县内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幼儿园所在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
15、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要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加强门卫及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及时排查并积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7、建立督导激励机制,引导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县政府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把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作为考核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大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教师队伍建设、办园条件、保教保育水平、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规范其办学行为。各级政府要对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有关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
16、8 -好氛围,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附表 1、永寿县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附表 2、永寿县公办幼儿园 20112013 年建设计划附表 3、永寿县县、乡两级中心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算表- 9 -附表 1:永寿县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乡镇 人口总数(万人) 3-5 周岁儿童总数 新建公办 幼儿园 扶持民办 幼儿园公办幼儿园配备教师 数 量监军镇 3.74 1458 1 所 3 所 60常宁镇 2.91 1134 1 所 3 所 30店头镇 1.8 702 1 所 2 所 30仪井镇 1.35 528 1 所 1 所 30甘井镇 1.60 624 1 所 1 所 30马坊镇 1.31 511
17、1 所 1 所 30豆家镇 1.00 390 1 所 1 所 30渡马乡 1.55 603 1 所 1 所 21渠子乡 0.94 366 1 所 30永太乡 0.64 249 1 所 27永平乡 0.45 177 1 所 18县城 3.01 1173 1 所 2 所 60合计 20.3 7915 12 所 15 所 396- 10 -附表 2:永寿县公办幼儿园 20112013 年建设计划年 度 县城 乡镇2011 永寿县示范幼儿园监军镇中心幼儿园店头镇中心幼儿园永太乡中心幼儿园渠子乡中心幼儿园渡马乡中小学幼儿园2012常宁镇中心幼儿园豆家镇中心幼儿园甘井镇中心幼儿园马坊镇中心幼儿园永平乡中心幼儿园2013 仪井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