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兴隆县交易中心招投标项目受理手续 一次性告知书 (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一、前置资料 业主单位提供: ( 1)招标类法人授权委托书 1 份(加盖公章); (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 1 份(加盖公章); ( 3)正式签署的代理协议 1 份(原件); ( 4)财政局出具的财政投资评审报告 1 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提供: ( 1)注册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1 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代理机构拟派本项目人员表 1 份(加盖盖章,负责人必须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报 名名单及合格人员名单中可查)。 ( 3)经财政局盖章的采购计划表 1 份;(四
2、联单第四联,原件) 注: 以上所有资料齐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扫描件进行受理登记,无需送达交易中心; 二、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 1)采购人获取受理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本一次性告知书及相关附件下载地址: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百度直接搜索)进入官网首页,点击“政务公开”中的“办事指南”进入下载界面,点击“ 2.2 政府采购类非集中采购项目受理资料一次性告知书”进行下载; ( 2)咨询并确定招 标代理机构,签署代理协议; ( 3)到财政局审批采购计划表,准备前置资料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 4)由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登记
3、资料,并按照“一次性告知书”要求进行招标登记并提交申请; ( 5) 开标前由业主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到达开标现场履行监督职责; 三、特别提示:招标采购单位在起草协议时应充分考虑流标、废标等情况下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问题。 四、 1.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退还清单。 2.采购人自签订采购合 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供应商保证金退还清单。 3.流标或废标的,自流标废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供应商保证金退还清单。 注:( 1)投标保证金退还清单将上传至交易中心平台供采购人自行下载。 ( 2)未按规
4、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委托书 我单位委托工作人员 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项目交易 等相关 事项, 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我单位委托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代收代退及中标通知书发放业务, 并承诺遵守相关制度要求: 1、 保证编制采购需求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不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保证 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确已具备采购条件或施工条件,且属于尚未实施或动工阶段 ; 3、 保证及时编制 发布公告信息及 招标 文件,按时参加项目开评标等交易活动, 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及时携带
5、合同到交易中心出具交易见证,并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 4、 项目交易环节发生的评审专家、监督人员和工作 人员误餐费等费用由我单位与代理机构协商解决。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 经研究,我单位关于 项目 的一切招投标事宜确定委托 全面负责,招标代理服务费总计 万元,双方 就招标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已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请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受理。 附: 招标单位法人及座机号码: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特此申请。 招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公司 项目 任职人员 一览表 (政府采购类) 公章: 时间:
6、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任职负责人 及其他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从业资格 职称 是否备案 注:本表所列人员均属于本代理公司正式员工并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或职称。 备注: 1、以上信息如实填报, 委派人 员必须全部为资格申请中已登记在册的人员,或经资格审批部门同意增加的人员,且人数不得少于3 人。 2、 名 单中所有人员必须为代理公司正式员工并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 3、开标时 委派人 员本人携带身份证、职称证、 从业 资格证等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入场,其余人员不得进场。 再次进场交易申请书 致: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关于 (废标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失败,特此申请委托 (社会代理机构名称或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进行第 次进场交易。 我单位保证再次进场交易的一切前置条件均已满足,并承诺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办理再次进 场交易的一切必要手续。 特此申请。 招标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交易中心交易受理股意见: 交易中心信息技术股意见: 交易中心业务副主任意见: 交易中心主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