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焦公管办道路 2017- 号 招 标 人:修武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修武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 一 七 年 八 月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1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1.总则 .10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6 5.开标 .17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
2、 评标办法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3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74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2 第 一 章招标公告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焦公管办道路 2017- 014 号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为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修武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修武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修武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3、范围 : 2.1 项目名称: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 2.2 项目概况: 起点位于李村东丰收路与丰收路环城段交叉口处,起点桩号 K0+000,路线向北途径李村村东,止于大沙河南大堤,终点桩号 K1+088.5。路线全长约 1.089km。 2.3 建设地点: 焦作市修武县境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 2.6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4、、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 公路专业试验检测人员:至少含有一位公路专业试验检测人员(须具有公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职称证) 3.5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 2014 年 -2016 年)平均不高于 70(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6 投标单位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2 个。 3.7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主要针对企业以往
5、履约情况(业主证明 )不少于 2 个。 3.8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注: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投标资格。 4.报名及招标文 件的获取时间: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3 4.1 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391-3568892, QQ:
6、232850725、 361532918(群) 4.2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 。 4.3 招标文件售价: 900 元 /套 ,网上支付,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5.资格审查方式 : 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月日 9 时 00 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厅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指定地点的
7、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间: 2017 年月日 9 时 00 分 。 6.5 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厅 。 6.6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信息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武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修武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范先生 电 话: 0391-7116060 13782608619 地 址:修武县云台山创新创业孵化园 修武县七贤
8、大道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丹先生 电 话: 18625882868 地 址: 焦作市亿家运河上郡小区 1 号楼 2 单元 1404 9.监督单位: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1-3568791 2017 年月日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4 第 二 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修武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修武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 人: 王女士、 范先生 电 话: 0391-7116060、13782608619 地
9、址: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丹先生 电 话:18625882868 地 址: 焦作市亿家运河上郡小区1号楼2单元1404 1.1.4 项目名称 修武县小郜路(李封段)改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焦作市 修武县 境内 1.2.1 资金来源 修武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 1.3.2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国家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1.4.1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项目经理: 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须具有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5 ( 4)公路专业试验检测人员: 至少含有一位公路专业试验检测人员(须具有公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职称证) ( 5) 财
11、务状况要求 :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201 4年 -2016年)平 均不高于70(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 6) 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2 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 7) 2014年1月1日至今主要针对企业以往履约情况(业主证明 )不少于2个。 ( 8)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要求: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重要提示:以上所有要求均须提供原件,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
12、格审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如投标人认为必要,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特提醒投标人注意 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参与计算和评审: (1)投标人未按照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定义、格式及运算定义填报工程量清单的; (2)投标人电子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
13、中工程量清单和投标函文字报价不一致的; (3)投标人与投标文件正本同时密封的电子文件及备份电子文件均不能读取的; (4)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形式装订和加写标记的。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6 (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明“正本”、“副本”且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7)所投标段与取得投标资格的标段不一致的; (8)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性报价或针对同一标段提供了两套或以上内容不同投标文件的。 (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
14、为的; (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质量、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3.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3.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13.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3.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3.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3.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3.8、与本
15、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9、被责令停业的; 13.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评标委员会按修正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15)其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 2)审查: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 ( 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 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
16、附授权委托书)签字的; (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的; (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提供的各种数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6)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在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之前、公证书未加盖公章、未加盖钢印、未加盖公证员签名章或公证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的。 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合同条件审查,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增加了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了投标人义务;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7 (2)投标人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 、计量支付办法; (3)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17、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欺诈行为;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 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 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9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2.11 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如下:由投标人
18、承担,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3.1 投标有效期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 日历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拾伍万 元 整 (大写: 150000.00 元整) 2.缴纳方式:转账,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3.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17: 00 时(含 17:00 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焦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账 号: 修武县小郜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8 开户银行 : 账 号: 开户银行 : 账 号: 注:以上三个开户银行账号,
19、投标单位任选其中一个。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对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为非中标候选人一次性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对 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若招标失败,招标人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五
2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签字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为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U盘,电子文件以WORD、数据文件以EXCEL的格式提供)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他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1.1 封套上写明 正、副本标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修武县小郜
21、路(李村段)改线新建工程招标 文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9 (注:电子版与正本一同密封)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厅 4.2.3 是否退还 递交的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 同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四家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三家投标人进行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
22、标委员会组成: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 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有限低价评标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 额:中标金额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汇票等方式。 7.3.2 附加履约担保金额形式 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