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I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31.4 工作原则 .31.5 预案体系关系说明 .41.6 大气污染分级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62.1 组织机构 .62.2 工作职责 .62.3 县大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13 监测与预警 .143.1 监测 .143.2 预警 .154 应急响应 .184.1 响应分级 .184.2 响应程序 .184.3 应急监测 .194.4 响应措施 .194.5 信息公开 .244.6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244.7 应急终止 .265 总结评估 .26II5.1 调查
2、与评估 .265.2 奖惩 .276 应急保障 .276.1 人力资源保障 .276.2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286.3 通信与信息保障 .286.4 资金保障 .286.5 应急物资保障 .286.6 宣传、培训保障 .286.7 应急演练保障 .297 附则 .297.1 名词术语 .297.2 预案的实施 .308 附件 .30附件 1 建宁县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 .31附件 2 组织机构和应急程序图 .31附件 3 预警、响应流程示意图 .33附件 4 气重污染事件应急专家库 .33附件 5 县重点排污企业名单 .35附件 6 大气重污染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36附件 7 建
3、宁县大气重污染信息报告表 .37附件 8 建宁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变更记录表 .38附件 9 预警信息发布范本 .39附件 10 建宁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基本情况调查 .40 1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积极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提高建宁县大气重污染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控制和减轻建宁县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及三明市的相关文件,结合建宁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014年修订) ,2014年8月31日起施行;(
4、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16年 1月 1日 起 施 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5)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29日起施行。1.2.2 规章(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起施行,国务院;(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 号,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2 (3)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2015年6月5日施行; 3 (5)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2014
5、年12月19日;(6)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号)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7)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1月(8) 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2年6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9) 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7月12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 福建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4年4月(11) 三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4年8月28日起施行,三明市人民政府;(12) 三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3月,三明市人民政府;(13) 三明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4年5月(14) 重点区域大气污
6、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环发2012130号) ,2012年12月5日,环境保护部;(15)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环保应急201317号) ,2013年5月14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16)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办2013106号;1.2.3 标准和技术规范(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 4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589-2010) ;(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6632013) ;(4)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 633-201
7、2) ;(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6) 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2013年4月;1.2.4 其他相关文件(1)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32号) ,2013年1月14日,环境保护部;(2) 福建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4)8号),2014年2月19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建宁县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大气污染分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当 101AQI(城市日均值,下同)1
8、50 时,为大气轻度污染;当 151AQI200 时,为大气中度污染;当 201AQI300 时,为大气重度污染;当 AQI301 时,为大气严重污染。 5 按照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以及持续的时间,县大气重污染分为三个级别:表 1 大气污染事件分级事件级别空气质量指数(AQI) 持续小时数(h)级 151AQI200 h48II级 201AQI300 h48I级 AQI301 h481.5 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首要目标,着力提高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加强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区域人群的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
9、作,努力减少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1.5.2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绿色、低碳出行,共同承担空气污染防治的社会责任。1.5.3 属地管理,应急联动大气重污染应对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是应对大气重污染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应对大气重污染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对大气重污染的合力。 6 1.5.4 加强监测,信息公开健全和 完 善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体 系 , 强 化 实
10、 时 监 测 , 加 强 重 要 监测 设 施 建 设 和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 确 保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数 据 准 确 可 靠 。加 强 信 息 公 开 , 通 过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和 各 类 媒 体 及 时 准 确 发 布 空 气质 量 监 测 相 关 信 息 , 拓 宽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渠 道 , 确 保 公 众 的 环 境 知情 权 。1.5.5 分级预警,按级管控以县城区为主要预警单元,按照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建立分级预警制度;各相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定期会商,实施有效预警。1.6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与三明市突发
11、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三明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三明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衔接。 7 三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明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三明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相关部门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方案重点排污企业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措施三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 组织机构和职 责2.1 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县政府成立建宁县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大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县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如下:总指挥: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指挥部成员:县政府办、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含消图 1 预案体系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