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政2017 83 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农业植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上杭县农业植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重新修订,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杭县人民政府2017 年 7 月 19 日上杭县农业植物疫情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县指挥部组成2.2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3 应急工作小组3 预测、预防、预警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预防体系建设3.1.2 监测机构3.1.3 农业有害生物鉴定3.1.4 农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3.2 检疫预防3.
2、3 农业植物疫情及预警等级的确定与发布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4.2 灾害报告和信息发布4.3 应急通讯4.4 应急结束5 后期评估与处置5.1 灾后评估5.2 后期处置6 保障措施6.1 资金保障6.2 物资储备6.3 技术保障6.4 队伍保障6.5 宣传保障6.6 通信保障6.7 交通运输保障7 附则7.1 术语7.2 预案管理7.3 奖惩7.4 制定与解释7.5 实施时间8 附件8.1 上杭县农业植物疫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示意图8.2 上杭县农业植物疫情防控点分布及监测人员名单8.3 上杭县农业植物疫情预防监测工作流程图8.4 上杭县农业植物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8.5 上杭县农业植物疫情
3、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1 总则1.1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农业植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植物疫情造成的损失,保障我县农业资源、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实现农业和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1.2.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建立健全县、乡农业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测和检疫,开展适时演练,提高植物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1.2.2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坚持以县政府牵头组织,农业部门为主负责、其它部门支持配合,条块结合、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农业植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1.2.3 分级联动
4、,各司其责。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农业植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1.2.4 明确责任,快速反应。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迅 速 、有 效 地 应 对 农 业 植 物 疫 情 ,及 时 控 制 灾 害 的 扩 散 传播 。1.3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龙岩市农业重大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龙政综2006 362 号)和上杭县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
5、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农业植物疫情的应急防治工作。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县人民政府成立农业植物疫情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2.1 县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协调领导、县农业局局长。成员: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气象局、经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文体广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武警大队、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各一位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农业植物疫情防治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业植物疫情应急工作的决定和指
6、示;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应急行动;组织预防、应急处置农业植物疫情事件;研究、解决农业植物疫情防范和处置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检查预案落实情况;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指导、协助、检查乡镇对农业植物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承办农业植物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抓好灾害监测预报,核实发生情况,协调防控队伍的培训;组织灾害事件的调查、分析和评估;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农业植物疫情是一种自然灾害,涉及面广,各有
7、关部门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发改局:积极向上争取农业植物疫情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等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财政局:根据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及时筹措、拨付、管理救灾资金。农业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气象局:负责提供所需的实时气象资料,做好日常的天气预报工作。经信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协助县农业局加强对农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督促本行业所属涉农单位或企业认真按照木质包装材料和苗木调运、监管要求,做好报检、监管和销毁工作
8、,防止疫情通过木质包装箱或苗木调运进行传播。交通运输局、邮政局:负责协助县农业局对出入境内的农业资源材料及包装物等可能携带疫情的材料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协助检疫人员对货物进行检疫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文体广新局:加强舆论的引导和监管,正面宣传,防止新闻炒作,做好农业植物疫情知识的宣传。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县农业局加强对农业植物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市场交易进行传播;配合农业部门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情发生区的封锁、运输监管和协助做 好 带 疫 木 产 品 的 除 害 处 理 和 销 毁 ;做 好 重 点 预 防 区 社 会 治 安管 理 。消防大队、武警
9、大队:积极支持、配合地方开展防疫工作。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负责保持电力、通讯畅通,协助县农业局加强对农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电力、通讯器材包装材料进行传播。2.3 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农业植物疫情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个小组,负责应急救灾、疫区封锁、信息联络、技术咨询等,各组人员临时安排。2.3.1 现场救灾组。由县农业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和应急办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农业植物疫情事件现场应急救灾工作,制定应急救灾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掌握现场处置情况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调配应急救灾人员和物资,检查督促乡镇对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2.3.2 警戒封锁组。由县农业局执法
10、大队、公安局、武警大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必要时对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发生区域实行警戒,严格控制物流和公路、铁路运输,禁止从发生区调出可能染疫的寄主植物及其制品,防止外来农业有害生物随物流自发生区向外扩散传播。2.3.3 综合联络组。由县农业局和灾情发生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以及与其它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各小组间的工作联系;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疫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2.3.4 技术专家组。由县农业局专业技术人员、省市农业检疫主管部门和高校有关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联合开展农业植物疫情项目攻关;开展灾情(疫情)评估和发展
11、趋势预测,跟踪调查应急救灾效果,总结应急处置的技术经验。3 预测、预防、预警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预防体系建设县植保植检机构应根据各乡镇农业资源分布和主要农业有害生物历年发生情况,在全县各乡镇建立健全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测报网络;每隔三至五年进行一次植物检疫对象普查。县农业局要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植保植检站和基层农技站的作用和农技员的作用,加强各级应急指挥系统的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3.1.2 监测机构县植保植检站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级预测预报网点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
12、乡镇农技站监测人员和农技员是农业有害生物数据采集的责任人员。发现病虫草鼠和其它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并及时报告县植保植检站,县植保植检站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取样鉴定,派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要重视群众举报,扩大监测覆盖面。3.1.3 农业有害生物鉴定发现农业有害生物,必须及时进行种类鉴定。如不能鉴定确认的,要及时送市检疫机构及省农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直至送国家农业部农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鉴定。3.1.4 农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对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实行分级预测预报制度。县植保植检站是核实、鉴定、预测和预报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的责任单位,也是接收农业有害生物数据的第一机构,在核实鉴
13、定后,按照发布警报和定期、不定期的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将数据上报市级植保植检机构,同时要对数据进行预测并发布本辖区内农业植物疫情发生趋势预报。3.2 检疫预防县植保植检站应严格按照国家检疫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对应实施检疫的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审批;禁止擅自从国内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区调入可能感染的寄主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包装材料);充分利用检疫检查站,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3.3 农业植物疫情及预警等级的确定与发布3.3.1 农业植物疫情等级按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程度等,将农业植物疫情划分为由高而低的三个等级:(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稻瘟病等流行性病害在全县出现特大流行态势,预计损失率在 50%以上的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种植面积 40%;稻飞虱等迁飞性害虫预计损失率在 50%以上的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种植面积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