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永政办发201886 号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10 月 19 日- 2 -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组织体系2.1 领导小组2.2 专家组2.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2.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3 应急响应和终止3.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3.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3.3 疾病预防控制和
2、卫生监督工作3.4 信息报告和发布3.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4 应急保障4.1 信息系统- 3 -4.2 急救机构4.3 化学中毒与核幅射医疗救治基地4.4 技术队伍保障4.5 物资保障4.6 经费保障4.7 交通运输保障4.8 其他保障5 监督管理 5.1 宣传教育5.2 培训演练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7.1 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7.2 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专家组7.3 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组7.4 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事件分级标准7.5 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职责分工示意图- 4 -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 总则1
3、.1 编制目的为保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以及健康危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4、应急预案和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永吉县-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1.5 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级。2 组织体系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下
5、,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幅射事故专业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2.1 指挥机构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由县政府分管- 6 -副县长任组长,卫计局局长、政府办联系主管县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卫计局副局长及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负责日常工作
6、。2.2 专家组县卫计局负责组建县级专家组(在县级医院单位中征调),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2.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医疗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2.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3 应急响应和终止3.1
7、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3.1.1 、级响应(1)、级响应的启动- 7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2)、级响应行动县卫计局接到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国家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启动相应预案后,县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计局指挥下,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
8、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后,及时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需要请求国家、省、市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县(市)、区通报情况。3.1.2 级响应(1)级响应的启动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级响应行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 8 -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
9、启动县级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3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领导下,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防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过程。3.2.1 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 先救命后治 疗、先救重后救轻 ”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
10、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3.2.2 转送伤员- 9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人员,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
11、免造成二次损伤。(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3.3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3.4 信息报告和发布医疗急救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10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12、专项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现场指挥部按永吉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发布信息。3.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县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4 应急保障县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4.1 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 ,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信息产业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保证信息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