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受理范围 高栏港经济区内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开发建设单位受理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5、七层以下已完成结构工程,高层已完成结构工程三份之二;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专用账户;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材料1、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核准表(原件);2、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复印件 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5、房地产开发经营批准文件(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6、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8、建设用地批准书及计费情况记录卡(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9、房地产权证(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及底层平面图(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11、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表(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14、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协议及预售款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原件);15、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原件);16、房屋预售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原件);17、建设项目规划检验记录册(原件)(测绘院办理);18、项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的说明(原件);19、居委会办公用房证明(原件);20、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的房号、面积、装修标准说明(原件);21
4、、房地产项目命名文件(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2、门牌编号确认意见(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商业、办公、车库须提供门牌平面图);23、前期物业核准文件(原件);24、物业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5、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2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核对 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7、关于自觉遵守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定的承诺;(原件);28、遵守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规定承诺书(原件);29、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证(原件) ;30、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公示表(原件) ;31、市改建办文件原件
5、(有旧村改造项目的提供)。备注:1、申报材料封面按附件 1 格式采用 A4 纸打印。2、所需填写内容除签名外,均需打印。受理机构及 地 点 高栏港经济区建设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 1401)责任科室 高栏港经济区建设局办公室审批机关 高栏港经济区建设局审批流程 受理- 审查-批准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发文类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是否年审 否收费标准及 依 据 不收费法律依据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条 受理咨询电 话 7268256法律救济办 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备 注 附件 1:高栏港经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申报资料封面珠 海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证申报材料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面积: 申报日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