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思考摘要:高层建筑使用方便,有效解决了人口增多带来的用地压力,但其内部功能复杂、可燃物多,容易发生火灾。高层建筑火灾具有蔓延快、扑救难度大、物资疏散困难等问题,火灾主要立足于建筑物自身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救,本文作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对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 中图分类号:TU991.41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社会不断发展,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建筑住户人口密集、数量大、功能需求比较多样化,建筑结构、多元化设施、设备常常比较复杂,火灾隐患较多,一旦建筑发生火情,蔓延速度往往很快,人员很难立即松散,通常会导致严重财产损
2、失及人员伤亡。因此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作为现代的城市消防难点之一,完善建筑消防系统应首先从消防给水系统开始,使其能够为各种消防设施提供充足消防用水,把火势尽可能的控制于发生阶段。本文针对建筑消防给水的几种方式作了探讨,同时对常见问题给予分析并提出相应改善措施,希望能为同行们提供参考。 1.高层建筑消防给水方式及优缺点 选择合理的给水方式是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的关键, 它直接关系到消防给水系统的有效使用和工程造价。 1)消防专用水泵- 屋顶高位水箱 这种供水方式是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中采用最多、最易接受的一种方式。在高层建筑屋顶设小容量的高位水箱,一般和生活用水合用,并且满足
3、10 min 的消防用水量。在建筑物地下室或建筑单体外设消防专用水池、水泵及泵房。与高位消防水池供水方式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消防供水灭火的任务主要是由消防专用水泵来完成。从建筑的高度及分区情况看,该供水方式又可分为一次加压供水,分区并联加压供水及分区串联加压供水 3 种形式。一次加压供水适用于建筑高度在 50 m 以下,且不需要分区供水的高层建筑。分区并联加压供水或分区串联加压供水,用于建筑高度超过 50 m,且需要分区减压供水的高层建筑。分区并联加压供水,各分区供水互不影响,消防安全可靠,分区水箱容积较小;消防专用水泵可集中设置,便于平时维护、管理,但对于消防供水管材的质量要求较高。分区串联加压
4、供水,对消防管道压力要求较低,可减少管道的维修。但各区供水有联系,消防安全可靠性较差。当下一区的消防专用水泵出现故障时,将影响其上区消防灭火的可靠性。且串联供水,水泵安装分散,平时的维修、管理困难较多。 2) 消防气压罐 这种供水方式的特点在于无需另设高位水箱,使消防管网始终处于常高压状态。消防安全可靠性高,但对供电要求严格,需两路电源或柴油发电机供电系统。近几年,该供水方式以其独特的供水形式,不受高度的限制,安装灵活方便,操作简单,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消防出水快,技术上安全可靠等优点,为广大设计者和使用者青睐,在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中不断被采用。但是,该供水方式耗电较高,日常运行费用大。据调查
5、,该供水方式约有四分之一的能耗被用来维修无效压力的区间上而浪费掉。此外,在需要分区减压供水的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中,对于每分区都要设一个存有 10 min 消防用水量的大气压罐,可以说是很不经济,很不合理的。 3) 高位消防水池 这种供水方式是在高层建筑的屋顶设置大容量消防水池,水池的容积以灭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要的全部消防用水为度,平时利用生活加压水泵将水一次抽升至屋顶消防水池贮存。当火灾发生时,直接依靠水池中的消防贮水,通过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灭火。除因屋顶消防水池设置高度不够,需要在顶层设消防增压泵以满足建筑最高几层消防设施所需的压力外,无需再设消防专用水泵和相应的控制
6、电器系统。尤其是对于 50 m 以下,需要分区减压供水的高层建筑,该特点尤为突出,只需在分区的适当高度和部位设置小容量的调压水箱,即可满足消防使用要求。 此种供水方式不存在平时因维护管理不善、长时期不使用致使消防专用水在着火时无法启动等不利因素。消防的安全可靠性高,控制简单,使用方便;而且对供电要求不严,无需双路电源或设置自备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从而简化了消防给水系统,有利于设计、施工和管理。可是该方式消防水池的容积庞大,对建筑外观和结构计算以及抗震投资等影响较大,不易被接受,因而限制了该供水方式的应用。 2.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超压和泄压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7、)第 7.5.6 条规定:“高层建筑给水系统应采取防超压措施” 。随着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应在满足其消防给水系统水压和水量要求的前提下,控制系统管网的超压问题,提高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 21 给水超压的问题 超压是指系统内的水压超过其工作压力的限值,造成管道、附件、器材和设备的损坏,或造成给水的不均匀,不利于系统的灭火,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现象。超压问题在高层建筑消防给水中客观存在,所以应当引起注意和重视,并采取防治对策。分析超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系统小流量出水。在火灾的初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往往只有几个喷头动作,或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进行末端试水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所需要的流量都很小,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加压泵是按设计秒流量来选择的,两者相差好几倍。此时加压泵在小流量下工作,会造成加压泵扬程大幅度升高,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超压。竖向分区不合理。在建筑物高度较高时,给水的竖向分区未按 1. 2MPa 上作压力的要求分区。水锤超压。消防泵因故障或停电而突然停转所造成的水锤现象。水泵结合器的超压。当消防给水竖向分区的上区和下区共用水泵结合器,防止串压的止回阀不严密时,下区会出现超压;另一方面,当消防车的消防泵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水时,有时会造成管网的超压,特别是消防车的消防泵与系统的消防泵串联运行时,这种可能性较大。未设排气装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给水管网
9、中未设排气阀或排气阀的位置设置不当,管网内的空气处于被压缩的状态,可能发生压力波动造成超压。 2.2 给水的减压和泄压方式 由于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普遍存在着超压的问题,因此必须采用减压和泄压方式解决系统的超压问题。通过给水的减压和泄压,能保证给水的均匀性,有利于作用面积内给水的可靠,确保系统设计流量能正确使用;同时,还有利于系统的设备和材料的安全,因此给水的减压和泄压对系统的给水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超压问题的分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给水减压可通过 3 方面来解决: 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来防止超压的产生。首先,合理布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给水管网,尽量将喷头均匀布置在配水管的两侧,可均衡各个配
10、水管的水压。同时合理选择下放给水系统的分区,并适当减少给水分区的压力值。例如,当建筑高度低于或等于 120 m 时,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可以采用减压阀、分区水泉、多出口泉等并联消防泉给水系统;建筑物高度达于 120 m 时,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可以采用多台消防泵直接串联或设中间水箱转输的串联消防泵给水系统。其次,在消防泵的选择上,可以采用流量扬程曲线平缓的消防泵。有条件的建筑采用切线消防泵、水冷直联消防泵或者变频调速消防泵。提高整个消防给水系统的承压能力。使之在一般情况下出现的超压,在提高承压能力后在允许工作压力范围之内。采取相应的泄压和稳压措施,使超压值对给水管网不致造成损坏,如泄压阀、安全阀、稳压阀、气罐阀等。 总结 在选择消防给水方式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在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体的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中,给水系统的超压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问题。因此,在给水系统的设计时,应采用有效的减压和泄压措施,防止给水超压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DGJ08-94-2001、DGJ08-94-2007 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2廖建光.高层建筑消防水设计的探讨J.建筑科学,2012,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