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中学学生退学申请表(2010 试用版)初高中 年级 单元 班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姓名 性别 学号去向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退学原因说明学生签名: _年_月_日家长意见家长联系电话:_家长签字: _年_月_日班主任意见班主任签名: _年_月_日说明:以上各项填写完成后,由学生或家长交学生事务中心。财务处图书馆学生情况调查体育组 医务室意见学校学生事务中心执行 学籍管理系统记录 通知原班主任 通知体系负责人学生事务中心制 2010 年 10 月启用退学手续办理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在校学生已办理好出国留学手续,或拟赴国内各类出国班学习,或因患严重疾病及家庭发生变故等情况,不能在校继续学习的高中
2、学生,可申请退学。请详阅以下说明并按流程办理:(1)申请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须提供相关情况证明(出境签证或境外学校、国际交流学院录取通知,医院疾病证明等) 。(2)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全部手续办完后即可正常离校,如手续在办理之中时必须离校者,须办理请假,具体要求请参看学生请假手续。(3)领取退学申请表后请按要求填写,监护人签名确认,并交班主任签具意见。(4)执退学申请表交学生事务中心。(5)七个工作日后到学生事务中心确认办理结果,通过者将获发肄业证明。 (家长领取请出示户口本等亲属关系证明,他人代领请出示委托书)温馨提示:若提前办好,学生事务中心将通过电话通知,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电话 82155804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