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央行保密工作的难点和建议【摘要】基层央行的工作涉及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关数据和信息必须做到保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公开的需要,面临的难点越来越多。本文就此提出法律与科技并重,安全与效率并重,保密与公开并重的建议,为加强保密工作提供了一定经验。 【关键词】保密;公开;安全 一、基层央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对于基层央行来说,保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央行的工作涉及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所掌握的一些经济金融的数据和信息关系到宏观调控的有效进行和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保密工作应做到万无一失。 二、基层央行保密工作的难点 基层央行的保密工作虽然已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仍存在一些难点。(一)计
2、算机泄密难以防范 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政务的推广大大提高了基层央行的工作效率,但是也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挑战。计算机的高科技特点决定了计算机保密工作要求高,网络的迅速性、扩散性决定了一旦泄密其后果无法挽回。中国情报界专家对网络间谍在我国进行窃密活动深表担忧,而基层央行科技力量薄弱,对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进行的高科技窃密难以防范。 (二)保密信息难以确定 基层央行的定密范围和定密密级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 )和上级行的相关文件来确定的。 保密法自 1989 年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
3、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关于国家秘密的范围规定的过于宽泛,哪些应该保密,哪些应该公开,当中界限模糊,一直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规定。而上级行的相关文件对定密范围和定密密级的界定偏重于采用主观标准,关于如何定密及定何种密级缺乏明确的操作标准,因此,基层央行在实际工作中对有些信息是否应该定密难以确定。为了切实防范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基层央行常常将不确定是否应定密的文件定为秘密,难免会导致秘密文件过于泛滥,不该保密的文件被定了密,密级界定不科学,从而浪费了大量的保密成本。 (三)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 200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政务公开条例 )颁布
4、实施,2008 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政务主动公开制度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大力推广政务公开工作。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如何把握保密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之间的平衡成为摆在基层央行面前的一道难题。一是政务公开条例确定的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有一些涉及到应该保密的内容。虽然通过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可以避免应当保密的内容被错误地公开,但是有可能会引起维护自身知情权的群众的误解。二是在保密法规定的应当保密的范围和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当公开的范围之间存在难以确定的空白区域。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应当对法律规定的空白区域进行公开。但是考虑到
5、失泄密事件一旦发生就不可逆转,影响难以估量,因此在法律规定的空白区域是否公开方面,政府部门常常难以抉择。 三、解决基层央行保密工作难点的建议 解决基层央行保密工作的难点,必须对各项工作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因此,在解决保密工作难点时,应该法律与科技并重,安全与效率并重,保密与公开并重。 (一)法律与科技并重 解决基层央行计算机泄密难以防范的问题,毫无疑问应该加强基层央行的科技力量,培养防范计算机泄密的专业队伍,提高科技防范泄密的水平。但是,一方面,基层央行保密工作的持续性决定了保密工作人员难以抽出大量的时间学习科技知识,另一方面,单靠科技力量的强化难免会大幅度提高保密工作的成本。因此,应该同
6、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完善提高高科技手段盗密的犯罪成本,降低高科技盗密的发案率。 (二)保密与公开并重 解决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的问题,不仅是基层央行的迫切愿望,也是社会公众的期望。不少媒体都有疑问,为什么在执行具体保密范围时随意扩大范围,把不应当确定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为什么政府部门目前普遍存在着只定密不解密的现象?笔者以为,这主要是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工作思路没有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的变化与发展及时做出调整。基层央行的保密工作要根据国家保密工作思维的调整及时革新。 作者简介: 余兰香(1969-) ,女,广东海丰人,助理政工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丰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