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 “三区人才 ”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三方协议书根据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和湖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和派出科技人员达成如下协议:姓名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科 技 人 员专业 职称/职务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派 出 单 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联系人 联系电话受援单位主营业务服务期 2014 年 10 月 - 2015 年 10 月服务方式及内容1、包括提供科技需求、公益专业技术服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
2、业,促进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信息化,培养本土科技人才。2、完成省科技厅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预期目标(包括服务成效、经济效益、创业成果、技术指标等)科 技 人 员本 人 意 见本人自愿赴 XX 单位,按照本协议,开展科技服务,并达到预期目标。(签字): 年 月 日派出单位意见本单位同意选派 XX 同志赴 XX 单位开展科技服务,并按照湖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执行。(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受援单位意见本单位同意接收 XX 同志开展科技服务,并按照湖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执行相关规定,提供相关保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1、本服务协议由选派对象与受援单位对接协商后,由选派对象本人填写;2、本服务协议一式六份,用 A4 纸正反双面打印,由选派对象签字,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交由受援县科技局,再由受援县科技局报送到各市州科技局。3、本服务协议经省厅审核后,由湖北省科技厅、受授县科技局、科技人员、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