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信贷支持水利建设的思考【摘要】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金融系统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当地水利建设就值得我们进行认真地探讨。根据农发行信贷支持当地水利建设情况,研究发现金融信贷支持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金融,信贷,水利建设 一、农发行临沂市分行支持当地水利建设情况 临沂市辖 9 县 3 区,水系发达,河流众多,10km 以上的河流有 300余条。有沂河水系、沭河水系、中运河水系、诸河水系、湖东水系 5 大水系,总流域面积 1.68 万 km2;建有大型水库 7 座、中型水库 29 座、小型水库 737 座;塘坝 6485 座。2011 年,临沂
2、市委、市政府出台临沂市“十二五”水利规划建设纲要 ,决定未来五年计划投入 164 亿元用于水利建设,同时,各个区县也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当地发展水利规划。在此背景下,农发行临沂市分行立足全市水利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支持水利建设,累计发放水利建设贷款 12.8 亿元,截至 2013年 11 月末,贷款余额 5.13 亿元,分别占全部中长期的 10.4%。积极支持病险水库加固。发放贷款 1.4 亿元,加固寨子山、黄土山、高都等水库21 座,新建水库枢纽大坝 5 个,新建溢洪闸、加固放水洞、增设工程管理设施等工程 67 处。大力支持河道治理工程。发放贷款 6 亿元,重点支持了沂河及其支流
3、南涑河、北涑河、老沭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对于临沂市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农发行临沂市分行贷款支持中遇到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农行临沂市分行在信贷支持水利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在贷款营销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部分建设项目缺乏合格承贷主体。近年来,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新规,严格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银行贷款举债,并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进行多方面限制。银监发2011191 号明确要求:“不得向银行名单制管理系统以外的融资平台发放贷款;不得再接受地方政府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提供的任何担保和承诺;不得再接受以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抵质押品
4、;不得再接受以无合法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预期出让收入承诺作为抵质押” 。受上述三个文件政策的影响,地方政府组建水利投融资平台和开展平台贷款业务存在政策障碍。 (二)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缺乏制度保障。一方面表现为抵押担保措施难以落实,从而导致风险防控措施存在瑕疵。这主要表现在抵质押物选择上偏于保守。受现行信贷管理体制所限,水利建设项目贷款一般需要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担保。在操作实践中,大多以出让的土地作为抵押物或者有实体企业及专业担保公司提供足值担保,但是土地作为稀缺资源,毕竟数量有限制。另一方面表现为缺少微观或具体层面的政策支持。当前,虽然国家宏观方面的政策陆续出台,但是在实际进行金融支持过程中存在政
5、策缺失。 (三)对相关融资风险的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地方债务风险。如果地方政府向金融机构举债规模过大,有可能形成金融机构无法掌控的政府债务风险。二是融资方式过于单一。部分涉水管理部门缺乏使用信贷资金的经验,因而没有充分释放出社会力量撬动银行资金的潜力。三是相关保险机制缺失放大了贷款潜在风险。水利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长,形成的水利资产毁损后,势必会对银行贷款质量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同时,贷款保险机制的不完善也使得水利建设贷款的风险化解得不到有效保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机构的水利支持战略。 (四)水利信贷操作管理经验欠缺。一是水利项目专业性强,项目考察难度大,金融系统缺乏开展水利建设信
6、贷业务的项目评估、风险管理、法律事务等专业人员;。二是水利项目建设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自然灾害可能会影响工程进度和整个项目的按计划运行。三是水利项目贷款额度一般较大,内容复杂,支出项目繁多,资金使用监管难度大。四是银政思想存在误区。部分基层营销人员没有对水利项目引起足够重视,思想不够解放,怕担责任,怕找麻烦,怕出利息,而导致项目贷款营销难度加大。 三、当前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以水利改革发展为契机,增强支持水利建设的主动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特别强调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是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为今后一段时期三农金融服务指明了方向
7、。因此,各银行业机构尤其是涉农机构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结合各自的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将支持水利建设作为现阶段“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合理提高水利建设贷款比重,合力支持水利建设。 (二)以解决“瓶颈”制约为手段,积极培育合格的承贷主体。地方政府要加快水利基本建设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项目产权,实现市场化经营,引导组建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合作组织,明确项目承贷主体;地方财政应出资成立专门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公司,作为项目承贷主体,为银行支持水利基本建设提供基础。同时,积极推行 BT 融资模式,扩大项目承贷主体范围,使一些有实力、有意愿的实体企
8、业加入到水利建设中来。 (三)以推进金融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对水利建设的研究,结合水利的特点,积极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创新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利建设的活力。可以探索以项目未来的经营收益或收费权等为担保,对具有未来收益的经营性水利项目发放抵押贷款;鼓励和支持各金融机构把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与加大对水利基本建设的融资支持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拓宽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担保形式多样的水利信贷产品。(四)以降低风险为目标,加强对水利贷款的风险管控。一是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执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违规发放水利建设贷款。二是要加强贷款投向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涉农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三是要切实做好贷款“三查”尤其是贷后检查工作,加强对贷款的动态跟踪监控,发现风险苗头或隐患,采取果断措施控制风险蔓延或扩大。 参考文献: 1姜德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损益分析研究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彭阁、任广云、 王淑军、戚瀚月临沂市水系生态建设浅析(中国水利2012 年 09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