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对策建议.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794434 上传时间:2019-03-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对策建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对策建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对策建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对策建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对策建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对策建议摘要:农村经营机制创新发展,是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既不能长期落后于现存的生产力水平,也不能超越当前的生产力水平。所以,从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看,农村土地由单家独户的家庭承包经营流转向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规模经营是符合当前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市场化要求的。本文简单介绍了安徽省天长市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做法,提出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天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2012 年 12 月安徽省政府召开的第 10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

2、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 2015年,全省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 50%,培育各级示范社 5000 个,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合作领域,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指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基地,探索在同一区域同产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重组联合等。这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提供了政策支撑。 一、天长市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做法 近年来,天长市委市政府根据天长的实际,准确把握三农工作的走向,创新经营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奖补政策和措施,带来

3、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和种植业合作社总体上呈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态势。截止 2012 年 9 月底,全市共流转耕地约 21.7 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25%。登记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13 家,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 ,涉及芡实、畜禽、水产、苗木花卉、农事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等 10 多个领域。2012 年天长市又针对种植业合作社多而散、土地流转经营整体处于亏损的严峻状况,发起成立了“天长市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大地联合社的发展目标定位于将合作社成员、种植大户转变为能手,将传统农民转变为现代农民、职业农民。在具体工作中集中体现为“六个一点” ,即通过联合社的服务,要使合作社及种植大户

4、们成本再降一点,单产再增一点,农机及农业设施利用率再合理一点,农产品销价再好一点,融资再宽一点,诚信度和综合素质再高一点。目前该联合社已建立“天长市职业农民服务中心” 、有核心成员 35 名,其中有两家农资企业和 3 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该联合社通过农资联购服务、农产品联销服务、资源配置服务、资金互助服务、经营管理素质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等,为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来为合作社服务”的课题提供了有益的探索。运行以来,联合社已为种植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们调节秧苗2000 多亩,农业机械 300 多台次 16000 多亩,统一采购农资 560 万元,节约成本约 80 万元左右,内部资金融通 50

5、 多万元。大地联合社赢得了广大种植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们的欢迎;得到了我市政府的肯定与支持,市政府已决定拿出 5 万元对其进行扶持;也受到了社会和媒体的关注。 农民日报等二十多家媒体给予了报道。下一步联合社还将建立“大地职业农民网站” ,立足天长,探索为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统”的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几点建议 农村经营机制创新发展,是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既不能长期落后于现存的生产力水平,也不能超越当前的生产力水平。所以,从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看,农村土地由单

6、家独户的家庭承包经营流转向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规模经营是符合当前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市场化要求的。因此,政府必须根据这一发展趋势,加强宣传和引导,以顺应客观发展规律的要求。 1、指导思想要明确。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市场化要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协调引导,创新发展模式,优化配套服务,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达到“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效果。二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的财产所有权;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确保农民的知情权

7、、决策权和参与权;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农民大胆实践;坚持依法办社,促进有序规范发展;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围绕地方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扶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遵循经济规律,不强迫、不包办、不干预,创造宽松发展环境。三是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办法,按照省政府去年召开的第108 次常务会议意见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 50%,造就一批具有“基地、品牌、营销队伍和一套维护社员利益机制”的示范社。 2、措施保障要有力。一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优先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

8、咨询、受理、注册登记一站式服务,并实行登记注册不收费。二是将登记注册作为规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标志和考核指标。在评选先进,选树典型;项目入库及申报;提供信用担保、资金支持;合作社(联合社)推荐产品及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考虑。三是农委、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信誉登记评定,颁发信誉等级评定牌匾和证书,适时在新闻媒介予以报道公布。四是实行项目倾斜。对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或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施。发改、科技、国土资源、水利(水务) 、农委、林业、扶贫开发、供销、科协等部门(单位)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

9、功”的原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申报项目给予支持。同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的农业农村经济建设项目,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简化项目申报手续和项目确定方式。五是落实税收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依法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

10、合作社(联合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等。六是加强人才支撑。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人员的辅导培训,要有针对性地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经营管理培训班等。鼓励选派到乡镇、村任职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工作。政府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保管人事档案、办理集体户口、挂靠党团组织关系、代办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服务。 3、政策扶持要到位。 一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财政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农资金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扶持比重和力度,重点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11、(联合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创建农业品牌、农产品商标注册、增强服务能力、开拓市场等项目。二是鼓励实施科技创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快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农业企业加大科技开发投入,逐步成为农业技术创新投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科技合作,联合实施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围绕农业产业共性技术,开展科技攻关与技术示范。加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科技推广与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以股份制、理事制等多种产权结合方式组建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水平。对认定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三是鼓励建设农业生产基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

12、社按照“统一作物布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投入品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要求,组织社员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对组织社员标准化生产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要给予一定的补贴。四是鼓励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行业组织申请、注册和使用农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原产地标识,鼓励申报专利和省级知名商标。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行业组织,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五是鼓励拓展农产品市场。要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化步伐,积极支持企业加入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对农业出口创汇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和个人,政府要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农产品出口汇率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出口风险。切实改进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服务态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产品参加境内外展示展销,其费用参照省定标准予以补贴。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对有一定规模和出口创汇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可申报自营进出口权,相关部门要给予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