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4 页辽宁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研字2017019 号为进一步规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教学与科研管理,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31 号) 、 辽宁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 、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辽师大校发2017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中期考核的目的中期考核是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培养方案为依据,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科研能力、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的
2、综合考核。其目的是总结和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培养过程中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可以顺利地由课程学习为主的阶段进入到学位论文工作阶段,从而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申请提前毕业的重要依据。二、中期考核组织领导与要求1.研究生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培养单位具体实施。2.各培养单位由院长(主任) 、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有关学科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组成相应的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3、小组成员应由 5-7 人组成。3.中期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能否进入下一阶段学位论文工作的依据,各考核小组要对被考核的研究生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三、中期考核时间第 2 页 共 4 页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开学初进行中期考核。2.研究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3.休学中或保留学籍等暂停培养的研究生,中期考核自动顺延,待复学后参加当期考核。四、考核内容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状况、科研和实践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爱国守法,参加政治学习情况,思想进步;严谨认真,刻苦钻研,具有进取心与敬业精神,学术道德;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团结合作精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公益活动及热心助人等。2.课程学习:检查研究生入学以来执行培养计划情况,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和完成学分情况。若有未完成的培养环节(含补修课程) ,需特别注明。3.科研和实践能力:掌握文献资料情况、参加学术活动等情况、学位论文开题准备情况、参与课题项目、发表论文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以及参加创新实践活动情况等。4.身体健康状况:根据研究生在校期间的身体健康状况,了解研究生是否可以继续从事学位论文阶段工作。五、中期考核的标准(一)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根据学生思
5、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治学态度、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社会服务等情况,由考核小组做出合格或不合格评价。(二)专业考核: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科研和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专业考核,结果划分为四级,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培养单位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评价标准,考核小组依据标准进行考评,具体要求如下:1.课程学习状况考核:课程成绩平均分85 分且无不及格课程者为优秀;85课程平均分75 分且无不及格课程者为良好;75 分课程平均分60 且无不及格课程者为合格;有不及格课程者为不合格。有重修课程者,成绩以重修成绩为准。2.科研和实践能力考核:第 3 页 共 4 页(1)科研工作:根据学
6、生掌握文献资料、参加学术活动、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准备工作等情况,由中期考核小组评出等级。(2)研究进展:根据学生学术论文撰写与发表、参与课题项目等情况,由中期考核小组评出等级。(3)创新实践:根据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类创新实践竞赛以及获奖情况,由中期考核小组评出等级。(三)身体状况考核:根据研究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由考核小组做出是否可以继续从事论文阶段工作的评价。六、中期考核步骤和要求1.各培养单位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各学科考核小组成员、导师、研究生及相关人员,传达中期考核文件精神及实施方案。考核小组必须有 2/3 以上人员到会方可例会。2.研究生院按时下发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
7、通知。各单位接到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后,组织中期考核小组,接收研究生中期考核申报材料。研究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填写、提交辽宁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导师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并在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签署综合考评意见。4.被考核的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进展、学位论文开题准备工作等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5.考核小组审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科研、实践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6.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指导教师评语,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价表 ,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综合评议,逐项给出考评结果。7.各培养单位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对中期考核结果审核,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8.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七、中期考核结果处理1.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跟踪检查其下一阶段的培养情况,并择时再次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2.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第 4 页 共 4 页八、材料报送考核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在两周内将各项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研究生院审核(相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九、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17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