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林业局营林生产管理摘要: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林地生产力,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达到人类与环境的生态平衡、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林业生产管理规定。特总结出营林生产管理措施。 关键词:林业局 生产 管理 一、营林生产管理的办法 为加强营林生产管理,提高营林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各项生产指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依据国家林业局下发的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 黑龙江省营林技术系列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营林生产管理办法。实行营林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达不到质量标准和工作要求的,实行生产工资扣发制度。 二、计划、统计、调度管理 人员安排需要各场
2、(所)配备一名专兼职营林计划、统计、调度员。根据生产计划按月按季安排、落实营林生产,按时填写各种报表,并做好各种报表和资料的积累及保管工作。生产计划,各单位根据林业局年初下达的营林生产计划适时组织生产,按时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对完不成计划的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处罚。各种命令、代电、通知、日记必须齐全,记录详细完整,每个命令、代电、通知必须由林场(所)长或主管营林的副场(所)长签发意见,并保存。林场必须有春造日记,记录营林生产的日常经营活动。 三、育苗生产管理 技术队伍,苗圃必须配备 1 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技术人员。对不按要求配备人员的单位,停发苗圃技术人员工资。
3、田间管理,各项生产必须按照黑龙江省营林技术系列标准进行作业。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从该项生产中扣发工资。作床,土壤翻耙深度不低于 25CM,碎土均匀,土块直径 1.5CM 以下,按要求施足底肥后,进行作床,床面宽 110CM,高 15-20CM,长 20-30M,步道宽60-70CM。作业质量达到“三平、三细、三直” ,即床面平、步道平、床道平;碎土细、作床细、施肥细;床道直、步道直、主道直。作垄,垄宽 60-70CM,高 20-25CM,垄直且宽窄一致,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作业项目不予验收,限期返工。 播种与出苗:播种要均匀,覆土材料必须用腐殖土、马粪、泥碳土或用锯末等配备的营养复合土壤。保证出苗
4、齐,苗木分布均匀,密度变异系数不超过 25%,密度不低于下限标准。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单位:(1)覆土材料不合格的每亩扣发 100 元;(2)密度变异系数超过 25%的,每超 1%扣发 50 元;(3)密度低于下限标准的,每降低 1%,扣发 50 元。除草,要保持圃地的清洁,无杂草,除草应与松土,间苗相结合,间除病苗、死苗和废苗。化学除草药害株数损失不超过 5%;人工除草,一次伤苗不超过 2%。除草要及时,如因除草不及时,造成苗木损失或达不到标准的,除不支付除草工资外,同时对林场(所)每亩扣发 100 元。日常管理,做好苗木病、虫害及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加强圃地管理,对于春季晚霜不预防、新播幼
5、苗病虫害防治不及时、除草不及时、化学除草产生药害,常绿苗木越冬不防寒等人为因素或技术措施不当,造成幼苗损失的,按苗木损失的价格,在育苗生产工资中扣发二倍的损失款。换床,换床时首先必须选苗分级,落叶松苗高差 4CM 为一个等级;红皮云杉、红松 2CM 为一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苗木不可在一个小区内换床,不同树种的苗木不能在同一个换床小区内。苗木要装在苗木罐内,随取随换,尽量缩短根系的爆光时间。苗木直立,倾斜角高于 80,根系舒展,埋土深度为地径以上 1CM。窝根(主根内角大于 150)率低于5%,及时灌足水分,保证苗木成活率。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单位:(1)能在有效期内整改的立即整改。 (2)在规定期
6、内不能整改的作业(选苗、苗木分级、苗木直立、灌水)项目按合格率支付工资。 四、苗木管理 苗木调拨,各林场(所)苗圃内的苗木,均由营林处统一调配,调拨的苗木必须是合格苗,苗木的数量和质量由调苗单位和用苗单位双方验收。双方必须有调苗手续,然后由营林处统一结算。在苗木调拨过程中,出现苗木短缺(以上年秋检数量为准)或因管理不当丢失苗木的,林业局根据当时的市场苗木成本和缺少的数量(丢失数量) ,计算损失金额,对该林场(所)处以损失金额二倍的扣发款。销售,由林业局统一定价、统一销售。购苗者到林业局交现金,办购苗手续后,由林场(所)依据购苗手续拨给苗木。各单位不得擅自销售苗木。对私自出售苗木的单位,林业局根
7、据出售苗木的数量和当时的市场价格,处以二倍的扣发款。圃容圃貌,搞好苗圃的绿化工作,要求庭院内有花坛、花灌木。圃地道路平整无杂草,四周有防护林,道路两侧有绿篱、花灌木、行道树等。保持苗圃内整洁美观。对圃容圃貌建设不合格的单位扣发 200 元。机械设备,苗圃机械设备必须为苗圃生产服务,不经营林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做到专机专用,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如出现由于挪用、丢失、损坏造成苗木损失的单位,每亩扣发 50元。材料管理,苗圃种子、化肥、农药、油料等物资,每年营林处根据各苗圃的育苗面积,统一采购。各林场(所)领取后要严格管理,全部用于育苗生产,防止流失,对有流失现象的单位,
8、单位负责购买。对育苗生产造成损失的,一经发现扣发 500-1000 元。个体育苗原则上不准占用国营苗圃地,圃地内确有多余空闲地,经本人申请,写清育苗树种、苗令型、面积、经林场(所)同意后上报营林处批准,同时办理个体育苗有关手续,向林业局交苗圃土地使用费,方可个体育苗。源的背荫坡,假植时挖沟深 20-30CM,将苗木放入沟内,苗木倾斜 30角,要单捆摆放,单行培土,培土超过地际径 3-5CM,然后踏实,盖好覆被物,适时浇水,专人发放苗木,做到随发放、随培土、随覆盖,防止苗木浪费。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单位,在造林生产费中扣发 200 元。 植苗,植苗时必须使用苗木罐装苗,罐内有水,要求做到随挖坑、随栽树,植苗要严格按照营林技术标准标准进行。如发现有不符合植苗标准的作业小号,从生产工资用中扣发 100 元。植苗过程中,发现有不挖穴、不整地的植苗现象,立即重造,同时在林场(所)更新造林生产工资中扣发 20 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