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税收筹划在保险业中的运用【摘 要】现代经济发展中,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了一个重点,是企业财务的重要课题之一。目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形势较好,保险中介机构稳健发展,同时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显现。本文列述保险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一些方法和案例,从而对保险公司在税收筹划方面出现的问题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税收筹划;保险业;纳税人 一、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以税收政策为导向,通过投资、理财、组织、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二、保险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保险公司加强纳税筹划,是增强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纳税人)
2、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尤其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由于其所纳税收占其支出的比重较大,研究纳税筹划的意义更加重大。 1.有助于抑制自身自觉和不自觉的偷、逃税行为,树立诚实纳税人的良好形象。 2.有助于优化险种结构和经营方向。保险公司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险种结构和经营方向的优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赋,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险种结构合理和经营方向正确的道路上来。 3.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和利润是公司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基本要素,节税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佳效果,以达到公司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3、 4.从长远和整体来看,节税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总量,所以进行税收筹划,既符合国家利益,又能增强公司实力。节税有利于公司,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三、保险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分析 (一)营业税筹划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税率为 5%,节税的重点在营业额。主要有三种方式:应税项目定价、扩大免税项目、分保业务。下文将详细阐述各种方法的应用。 1.应税项目定价。当前,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正逐步走向市场化,也就是说在保险费率的确定越来越多地采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协议价格的方式。这样,就为财产保险公司以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税、少缴营业税提供了
4、可能。如果保险人采取较低的定价,就可降低应纳税额。而且在此同时,还可以向被保险人提出提前付款、签订长期合同等优惠条件,从而使纳税人财产保险公司得到总体的、长远的利益。 2.扩大免税项目。目前,财产保险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出口货运险种、养两业保险、开展保费到期返还投保人业务、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 (1)对于出口货运险而言,一方面加大投入,调动出口货运险展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加该险种的保费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条款的修订,扩大保障范围或增加附加险,从而在技术上促进出口信用险保费的增加。(2)对于种、养两业保险而言,随着入世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将得到较大的提高,届时种、养两业保险将有较大的开发空间。 (
5、3)开展财产、人身保险业务,且该项业务具有保费到期返还给投保人的特点。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属于营业额,而不是储金的利息收入,所以该笔业务的营业额为 2900 万元。(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2 号文件,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3.分保业务。初保险业务的营业额为全部险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险后的余额。但分保人的营业税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缴。例如某保险公司为卫星发射业务提供保险,根据合同规年:发射失败,将赔偿 2000 万人民币。全部保险费收入为 200 万人民币。该保险公司以分保形式支付给另一保险公司
6、保费 100 万元,否则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2000000-1000000)5%=50000(元) , 代扣代缴分保人营业税为10000005%=50000(元) 。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在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中从纳税总额上仅次于营业税,且由于其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中的各项收支息息相关,特别是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内容是财产损失和责任风险,在经营上有其特殊性,所以搞好财产保险公司的所得税筹划,体现了财产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水平,对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点一般包括准予从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免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和减免税优惠项目等三个主
7、要方面,财产保险公司也是同样。 1.免于计入收入总额的纳税筹划。保险企业的下列项目,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前扣除:(1)代理手续费不超过 8%据实扣除;(2)佣金不超过保费 5%据实扣除;(3)按不超过营业收入 5%业务宣传费据实扣除。开业不满 3 年的保险企业,按不超过营业收入 0.9%的,据实扣除;(4)按不超过营业收入 0.3%招待费据实扣除;(5)财产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按不超过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 0.8%据实扣除;(6)各种保险赔款冲抵准备金不足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7)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
8、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准予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等等。 2.扩大免税所得额的纳税筹划。 (1)选择不同的股票长期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税收规避、税收滞纳。这种办法的依据是:企业的股票长期投资的会计核算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在被投资企业处于低所得税税率地区时,对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是有影响的。由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范围很窄,故该办法很少用到,但随着国家允许财产保险公司投资范围的扩大,该办法将是一个可供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 (2)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 11 条规定了亏损弥补政策,这一条例适用于不同经济成份、不同经营组成形式的企业。但由于目前的财产保险公司基本都有
9、盈利,所以都未从中得益。但随着竞争的加剧,某些年度发生亏损不可避免,那时候充分利用这条政策,可以为企业降低不少税收。 3.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的纳税筹划。 (1)金融保险企业购买(包括在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到期(或分期)兑付所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相关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业在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未到兑付期而销售所取得的收入,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2)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先征后返。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保财险公司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1.雇员工资收入部分。 (1)尽可能平均地发放员工的每月工资,避免一次性的大额奖金发放,相
10、对降低员工应纳所得税的税率。 (2)捐赠抵减的纳税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3)由公司提供相关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采取由公司提供一定服务费用开支等方式,虽然减少了雇员的收入,同时也减少了雇员的应纳税所得。比如,由公司提供通讯、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来抵顶一部分工资。对公司
11、来说,开支并没有增多,利益无损;对雇员来说,这些通讯、交通等开支是纳税人的日常开支,若由纳税人用收入购买往往不能在缴纳所得税时扣除。 2.支付给个人代理人的手续费部分。 (1)分次申报纳税。支付给个人代理人的手续费属劳务报酬,按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支付间隔超过 1 个月,按每次收入额扣除法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间隔期不超过 1 个月,则合并为一次扣除法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财产保险公司对个人代理人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支付手续费的数量,可以使个人代理人多次抵扣法定的定额(定率)费用,减少
12、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其净收益增加。 (2)同样可以适当采用对雇员的第(2) 、 (3)种办法。随着国家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保险市场的健全,财产保险公司税收筹划将越来越成熟,将为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发展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四)企业组建形式中利用受控保险公司的税收筹划 受控保险公司是指一家工商企业集团建立起来的保险公司,承保本公司集团全部或部分风险事宜。如果这家从事保险的子公司只限于某公司业务的范围,它被称为纯粹的受控保险公司。如果它还向企业集团以外承担风险,便被称为广泛的受控保险公司。受控保险公司以一种特殊的身份替代了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般保险公司。除了经营目的外,税收目的也是着
13、力追求的重要目标。 其一,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母公司或集团成员企业支付给受控保险公司的保险费通常允许在计征公司所得税中作为费用扣除。算总账便可得到一笔额外的税收利益。 其二,受控保险公司如果是设在低税负国家或者设在不征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保险费收入除了可以少征或免征所得税外,其税后所得如不及时汇回公司,一般还可以递延缴纳母公司的所得税。 当母公司遇到有关独立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所引起的保险成本问题时,可以在低税管辖区组建受控保险公司。在这以后,母公司从独立保险公司处购买保险单,而受控保险公司就母公司的保险单与独立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任的比例分包关系。独立保险公司按受控保险公司承
14、担责任的比例把母公司的保险费付给受控保险公司,后者按合同向前者支付税额不大的分包佣金。合同使母公司把支付给独立保险公司的保险费从自己的所得中扣除,并且使受控保险公司在无税管辖区积聚保险所得,从而减轻了跨国集团的税收负担。 优势:(1)母公司把部分利润从高税管辖区转到无税管辖区,减轻了税收负担;(2)独立保险公司通过向受控保险公司再保险,减轻了自己的风险;(3)利用独立保险公司来转移税务部门对服务公司逃税的嫌疑。著名的荷兰飞利浦公司就是以这种形式将集团的部分利润转移到位于牙买加的金斯敦受控保险公司。 参考文献 1杨文国.保险业财税操作与稽查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2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税务总局 2011年版 3北京市地方税务学会.北京市地方税收政策解读金融、保险业.中国税务出版社,2012 年 4 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