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1.12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材料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依据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1.身份证; 申报者提交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2.I 类借记卡; 申报者提交1.住房公积金提取 1.12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职权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62 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 号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2.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 号)第一条“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3.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申报者提交不收费 2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