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水河大花水水电站工程变更的实施和管理摘要:由于受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客观因素、招标文件的基础资料不完善、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以及施工图设计等的影响,施工阶段的部分状况与投标阶段的预计状况必然会发生实质性变化,导致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工程变更的合理实施和有效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关键词:合同管理 工程变更 变更程序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 A 1 工程概述 清水河大花水水电站位于乌江清水河中游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的山区地带,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及其它效益的综合水利枢纽,水电站总装机 200MW,静态总投资 15 亿元。工程规模为大(2)型,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
2、2 级。工程由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左岸重力坝、泄洪建筑物、引水隧洞、发电厂房建筑物组成。坝底厚 25.0m,坝顶宽7.00m,最大坝高 134.50m,坝高在同类型坝体中处于世界前列。引水隧洞全长为 5338.805m。 2 工程变更 2.1 工程变更的理解 根据大花水水电站工程变更实施和管理实践,只有施工阶段的条件或标准与招标阶段相比发生实质性“变化” ,且该“变化”客观上引起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根本性变动,并影响其合同价格,工程变更方可成立。 2.2 工程变更的范围 根据大花水水电站施工合同约定,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
3、更。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b、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c、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 d、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e、改变建筑物的型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f、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g、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2.3 工程变更基本分类 2.3.1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主要是指由设计人发布工程设计(更改)通知书或补充设计文件,对原设计图或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最终以监理人的工程变更通知单形式发布变更指令。按照涉及的具体内容及
4、重要程度,设计变更分类如下: 重大设计变更,指涉及工程规模、特性、标准、枢纽总体布置、主要设备选型等改变的变更。如大坝右岸断层处理工程变更。 重要设计变更,指涉及单位工程的布置、调整、建筑物结构形式等改变的变更。如增设 6#施工支洞工程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指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及局部布置的改变、施工详图的局部修改以及施工中一般设计问题处理等引起的变更。如中孔弧门启闭机室边墙结构调整工程变更。 2.3.2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是指因受自然条件、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改变等非承包人原因影响,导致既定施工组织设计无法实施或者不能安全地实施,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的过程,经
5、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拱坝 EL.755EL.788 混凝土汽车入仓属于典型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范围。 2.3.3 进度计划变更 进度计划变更是指因政策变化、流域规划、技术因素或经营战略抑或工程项目实际进展发生非承包人原因的延误,必须调整合同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如引水隧洞坝后进口段工程施工调整。 2.3.4 施工条件变更 施工条件变更是指因发包人未能按施工合同文件约定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以及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按预定条件实施。如施工图纸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及统供主材供应不足或供应不正常等。 2.3.5 新增工程项目 新增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为完善工程项目功能、方便运行管理及工程使用或
6、者考虑工程安全及防洪度汛等,增加招标文件未要求的或者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工程项目或工作。 3 工程变更程序 3.1 工程变更的基本程序 根据大花水水电站工程变更实施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工程变更的提出分为: (1)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单独或共同提出的工程变更; (2)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 无论是何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要求,均以工程变更建议书的形式向监理人提出,监理人研究以后,以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变更指令,详细说明工程变更内容、工程量,并附有关的文件和图纸,并确定合同双方认可的工程变更价格,作为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 3.2 工程变更的审批原则 监理人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的审查,遵循
7、以下原则: (1)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2)不降低工程的设计标准(因设计修改而降低标准除外) ,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和管理; (3)是否是承包人原因而引起; (4)在合同中是否属于总价承包项目; (5)是否引起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并影响合同价格; (6)有利于工程施工; (7)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引起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和合同工期的大幅度延长; (8)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导致控制性节点目标的推迟; (9)如对合同工期及合同价格有较大影响,但受客观条件制约不得不变更时,监理人做出分析和评价,供发包人决策; (10)必须在施工合同条款的约束下
8、进行,任何工程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 4 变更单价或合价确定 大花水水电站变更单价或合价确定时,维持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竞争性水平。施工合同约定,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项目的单价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4.1 参考确定变更单价或合价 当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项目单价或合价时,原则上参照或
9、参考该单价或合价。 一是直接套用,直接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如“坝前接地网石渣回填覆盖”与大坝土建工程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重力坝后回填石渣”工程项目施工方法相似,其变更单价的确定直接参照该工程项目单价。 二是间接套用,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有关工程项目的单价,通过换算后采用。如引水隧洞“拱部空腔回填灌浆”变更单价根据引水隧洞土建工程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回填灌浆”单价换算确定。 “回填灌浆”单价为 5203.52 元/100m2,其水泥耗量为 5.23t,则“拱部空腔回填灌浆”单价为 994.94 元/t。 三是部分套用,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组成,取其价格的一部分。如引水隧洞“
10、衬砌混凝土(C25,二级配) ”变更单价,即是部分套用引水隧洞土建工程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衬砌混凝土(C20,二级配) ”价格,采取混凝土半成品材料预算价格替换,其余保持不变。 4.2 新编或协商确定变更单价或合价 新编或协商确定变更单价或合价是基于施工合同中没有或者有但不适用的情况而采取的一种方法,这是合同文件中无相应计价依据时的常见做法,通常分为三种: 一是以合同价格投标报价单价组成为基础,按照与该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该方法的特点是操作简单、水平合理且有合同依据。例如,引水发电系统“新增 6#施工支洞”即是参照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工程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工程项目的单价
11、组成编制变更单价的。 二是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重新编制变更单价,采用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以综合单价的形式,参照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编制变更单价。 三是协商确定变更单价或合价,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进行协商,以施工成本为基础,考虑合理利润确定双方均能接受的变更单价或合价。5 工程变更管理的意义 5.1 工程变更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深化 工程变更为承包人摆脱合同价格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有利机会,也为发包人和监理人进行合同管理带来难度。因此,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程序和原则进行审核,确保合理性;对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加强对工程总造价的控制;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他索赔和反索赔的可能性。
12、 5.2 工程变更管理是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 根据大花水水电站工程变更的实施和管理经验,由于重视工程变更管理,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变更的数量与规模,避免了不合理的工程变更;而且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约了工程投资。 5.3 工程变更管理促进工程的顺利实施 鉴于工程变更管理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变更常伴随着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合同双方利益的焦点。因此,合理确定并及时处理工程变更,既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实施,又有利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6 结语 从大花水水电站施工阶段来看,正是基于公正、客观、合理并及时地处理和管理工程变更,才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与干扰,保证了合同顺利实施,确保了工程顺利进展,维护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工程变更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是富有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