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大学各学院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目 录 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3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5 法学院本科 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8 文学与新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11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14 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本 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18 数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2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5 化学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 工作实施方案 . 27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9 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31 高分子科
2、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 工作实施方案 . 3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35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38 电气信息学院本科生转 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40 计算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43 软件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45 建筑与环境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 方案 . 48 水利水电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54 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58 轻纺与食品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60 匹兹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63 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66
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70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73 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76 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79 华西临床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82 华西口腔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88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91 华西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95 “华西生物国重创新班”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 97 “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 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 101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创新班”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 105 “ 深地与地下水利国重创新班”选拔
4、工作实施方案 . 110 艺术学院本 科生 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 鼓励和 调动 本科生 学习的主动性和积 极性, 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力,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文件 精神,现将 2018年 艺术 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 方案(试行) 公布如下: 一、接收条件 符合学校关于开展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热爱和了解所转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有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展示。 二、接收人数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绘画(书法)、美术学各 3人,广播电视编导 2人,共计接收 2
5、3 人。 三、考核办法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 ,面试及笔试成绩各占 50%,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 笔试 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 创意设计及表现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环境设计 创意设计及表现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动画 动画角色造型、速写 自己的相关作品展示及现场提问 绘画(书法) 书法现场书写 绘画(国画) 素描(石膏)、色彩(静物) 绘画(油画) 素描(石膏)、色彩(静物) 美术学 美术学专业的基础知识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专业的基础知识及创作作品展示 作品展示及专业知识的了解沟通 四、工作流程 1申请转专业 学生需在 4 月 20 日前将申请表交到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6、 2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申请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用电话通知到相关学生 3各专业考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考核并经学院审核后,于 5月 3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4在接收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学院不再开展二次选拔 五、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点: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联系人:史秀川 连超 陈倩 咨询电话: 85991696 投诉电话: 85991673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 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
7、教 2017 126 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 2017 129 号)文件以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 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形成 2018年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 “ 公开、公平、公正 ” 的原则。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各小组成员原则 上不少于 5人,其中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须有师生代表参加,专家小组成员应以非院级领导的一线教师为主。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意见。 2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和大
8、学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3 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 4. 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学院将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当接收专业名额已满,对没被所报专业接收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学生 意愿和考核成绩调剂到院内其他专业。 二、 申请转专业条件 申请转入经济学院学习的学生需达到以下申请条件: 1.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 2.爱好经济,关注经济; 3.申请转入经济学院的学生必修课学分绩点须达到 3.5,院内学生申请转专业学分绩点须达到 3.0。 4.金融大类专业原则上接收高考理科考生,如文科考生申请该专业,其转专业数学考试成绩
9、需达到 80分以上。 三、接收人数 经济学院拟接院外收转专业学生共 70 人,院内转专业学生 40 人,名额分配如下: 经济学类: 25人(含 2016级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数) 金融学类: 30人(含 2016级金融学、金融工程学、保险学人数) 金融学(双语): 10 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 5人 四、考核办法 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须通过经济学院的考核,方能录取。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学分绩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 (一)学分绩点由转出学院教务办打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二)笔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英语笔试不考听力,数学考试范围不做说明。 (三)面
10、试由学院组织成立的专家小组进行。 (四)各项考核指标权重为 :学分绩点占 50%,笔试成绩占 30%,面试成绩占 20%。 五、转专 业工作流程 (一)启动通知:学校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布 2018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院网站挂出相应通知。 (二)加强宣传:学院将集中在 2018 年 4月 13-15 日在江安校区青春广场设置展板、组织教师做专题介绍等多种形式的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相关宣传工作的时间、地点须提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 学生申请:转专业申请时间: 2018 年 4月 18 日 -4月 20 日。申请转专业学生要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 2)(教
11、务处网页下载),学生的在校表现由学生目前所在学院填写。学生将填好的转专业申请表 及相关证明材料 于规定时间( 4月 18 日 -4月 20 日)提交到 经济 学院教务办公室 (经济学院北 116),过期不再受理 。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需转出学院签字盖章; 2成绩单,由转出学院教务办公室打印,包括所有必修课课程的考试成绩及学分绩点,需转出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四)学院考核:经济 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 将于 4月 21 日 -4月 28日进行 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待定。考核科目为: 英语: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数学: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面试安排:时间
12、地点待定(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经济学院 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完成对拟转入本学院学生的考核 后 ,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审批。 六、咨询与投诉 联系人:闫雪凌;咨询电话: 85471169 投诉电话: 85412808;投诉邮箱: 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 了充分发挥 每个学生 的 潜质和能力, 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使 每个学生都 尽可 能 获得 真正适合自己 成才的 教育 ,根 据教务处要求,经四川大学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了四川大学法学院2018 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
13、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流程 1.拟申请转出法学院的学生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好申请表,到江安校区行政楼底楼教务处或者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法学院 2016办公室)打印成绩单,在 4月 16日前统一交到辅导员处签字,由辅导员转给学生书记或教学院长签署转出意见。在 4月 18 日 -4月 20 日 请自行将申请表交到拟转入学院。 2.拟申请 转入法学院的学生请填好申请表,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于 4月 18日 - 4月 20日 将申请材料交到江安校区法学院 2016 办公室。 3.2018年 4月 20 日下午 14: 30-15: 30 进行笔试,地点:
14、江安校区一教 A301 。 4.2018年 4月 27 日上午九点 在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 2022对拟转入法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二、法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 查 小组。 学院 转专业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学院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工作。学院督 查 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 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 三、 接收 转入法学专业计划 接收人数为 16 人。 四、接收转入的基本要求 1.已修读课程全部通过,无不合格记录。 2.外语课程成绩总体为良以上。同等条件下,大学英语四级或同等级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考虑。 3.学分绩点 3.5以
15、上。 4. 符合学校关于开展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基本条件。 5转入学生应对法学专业有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基本了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已经修读法学专业课程的且符合学校规定的非法学专业同学。 五、考核方式 1.笔试。考查对法学专业的基本领悟能力和基本素 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2.专家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面试内容包括两个模块: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基础知识。 重点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 、 潜质 、 综合素质 。面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占总成绩的 30%,面试专业认识占总成绩的 20%。 思政面试单独进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思政面试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3.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排名,作为录取依据。 六、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原 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七、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法学院本科阶段仅有法学专业,不存在 院内 专业调剂问题。 八、其它事宜 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电话 85990699; 学院接受投诉的联系电话 85990911,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