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方式方法【文章摘要】 “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口号,在一定历史时期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而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 “人人有责”却显得苍白无力,本文通过对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发挥“人人有责”保护电力设施的能动性的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 电力设施;保护;途径与方法 1 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人人”的解读 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人人” ,应该解读为:国家党政机关、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及其公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当前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责任政府,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及其公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人员,应担负起社会责
2、任,充分参与、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广泛动员和组织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然而目前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却存在诸多问题。 2 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外力破坏电力设施 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由于没有有效的行政约束力,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施工、起重、挖掘、植树和进行爆破作业等屡禁不止,因此造成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屡屡发生。 2.2 不法分子蓄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 近年来,犯罪分子作案开始趋于专业化、团伙化,犯罪分子之间分工负责,偷窃、窝赃、运输、销赃一体化,作案的方法越来越隐蔽,这也给查处、执法增加了难度。 2.3 其他违法、违章现象影响线
3、路安全 在输电线路杆塔下农作物秸秆、堆放易燃物,在线路附近飘放氢气球、燃放烟花和带锡铂的彩花带,放风筝、钓鱼等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由此引起的线路外破跳闸事件常有发生,给供电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3 发挥“人人有责”保护电力设施的能动性的途径和方法 3.1 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 我国对于电力设施保护的立法相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电力法 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制定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公安部根据条例修改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话细则 、公安部制定的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各省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但对于电力设施的保护仍
4、存在的问题说明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执法方面仍需完善。 3.1.1 强化法治建设,全面综合治理 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依法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成立护电领导组织,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保障措施,依靠各成员单位,形成资源合力,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1.2 强化政府管理,执行行政许可 预防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取决于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的事前控制。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一步严格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作
5、业和活动的审批,协调处理建设、规划、国土、交通、水利、公安、安监、工商、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实行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的行政许可制度,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作业审批流程,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有利于电力设施的保护,有利于规范各种违章行为,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3.1.3 加强市场监管,严打“盗、销”活动 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目的,主要是换取钱财。废品收购站点是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主要销赃点,废品收购人员以低于市场的收购价格,收购明知是盗窃来的赃物谋取利益。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
6、赃、销赃行为,切断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应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安等部门和电力企业紧密合作的政企长效机制,依法有效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3.1.4 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资格”审批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通过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加强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未经行政许可的违章施工作业,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核发特种车辆(机械)安全操作资格证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从源
7、头堵塞特种车辆(机械)破坏电力设施事件的发生。 3.2 供电企业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 “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做为电力设施产权的所有者和受益者,责任更加重大。各级供电部门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供电企业安全生产议事议程,与生产、建设、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定期研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并将对策和措施纳入到企业的工作计划。 3.2.1 加强业扩报装管理,预防外力破坏 各供电营业区域的供电公司和趸售电力部门,应将对本供电营业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有保护责任,要真正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实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问责制。营销部门在受理报装申请程序过程中
8、,依据高、低压业扩报装工作流程 ,派供电方案制定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的项目,供电方案制定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及时通知或召集电力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参加现场勘查,验证施工单位有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行政审核批准,并由电力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制定安全方案,施工单位签定安全保证书后,方可制定供电方案,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进行事前控制。 3.2.2 发挥村电工地域优势,保护电力设施 营业配电工(原农电工)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他们具有基本的电工基础知识,又具有电力安全常识和地域优势,是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最佳人选,通过奥运和国庆六十周年保电护线工作,进一步证明了,营业配电工是保护电力设施的主力军。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 ,要充分发挥营业配电工的地域优势,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护线意识,进一步明确他们的护线的义务和责任,发扬奥运和国庆六十周年保电护线精神,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常态机制,加强输电线路危险点的实时动态监控,加大群众护线员的奖惩力度,全面调动营业配电工的巡护线的积极性,确保电力设施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