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HNHYPY2017005 采购人: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1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 5 - 一、说明 .- 5 - 二、招标文件 .- 7 - 三、投标文件的编 写 .- 8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2 - 五、开标与评标 .- 13 -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 16 - 第三章 合同格式 . - 18 - 第四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 - 25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2、27 - 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 . - 36 - 第七章 评标方法 . - 41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 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台前 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2.项目编号: HNHYPY2017005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 1)台前县农
3、村义务教育学生中央厨房午餐集中配送; ( 2)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课间加餐;采购内容包含学生饮用奶、面包、火腿肠 。 2.标段划分: 一标段:侯庙镇中心学校 2842 人、侯庙镇第一中学 296 人 (校食堂承包合同2018.9 到期 ); 清水河乡中心学校 2136、清水河乡中学 505 人 (校食堂承包合同 2019.9 到期 );后方乡中心学校 1853 人、后方乡中学 146 人;马楼镇中心学校 2555 人、马楼镇一中 38 人、马楼镇二中 256 人 (校食堂承包合同 2020.2 到期 )(约 10627 人,约 3262.56 万元)。 二标段:吴坝镇中心学校 2515 人、
4、吴坝镇中学 275 人 (校食堂承包合同2022.2 到期 );夹河乡中心学校 2199 人、夹河乡中 学 225 人 (校食堂承包合同2022.8 到期 );打渔陈镇中心学校 3827 人、打渔陈中学 763 人 (校食堂承包合同2018.7 到期 );孙口镇中心学校 1548 人、孙口镇中学 207 人(约 11559 人,约3555.9 万元)。 以上两个标段的学生人数以提供服务期间实际学生数为准。 - 2 - 每个供应商可以报名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同时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保留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3.资金
5、来源: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4.采购期 3 年,自 2018 年春季学期 始,至 2020 年秋季学期结束,每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 200 天计算,预算资金共约 6818.46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学生饮用奶、火腿肠、面包生产企业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 产许可证;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具备中国学 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6供应商须提 供
6、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报名期间。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豫财购 2016 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8.企业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近 3 个月内单位为其缴纳 社保的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7年
7、 12月 19日至 2017年 12月 25日,每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 - 2.地点: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阳光大厦负一楼 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全部生产企业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附网上查询网页);( 7)供应商书面承诺
8、“我公司所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 .企业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近 3个月内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生产企业相关证件为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1月
9、 9日 上午 9: 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阳光大厦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 小写: 30万元 /每标段,大写:叁拾万元整 /每标段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 105502000357 -
10、4 -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 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 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台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93-2214896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与经六路交叉口西北角台前县财政局 监督人: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0393-2211221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与经六路交叉口西北角台前县财政局 招
11、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393-8602097 地址 :濮阳市中原路西段馨雅花园 5 号楼 3单元 4楼 2017 年 12 月 18 日 - 5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定义 2.1 采购人:“招标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4 供应商:根据
12、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 /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6 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7 资金来源: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2.8 预算价格:是指采购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向主管部门(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申报采 购时的金额; 2.9 质保:本次采购所要求
13、的质保或质保期限,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必须提供伴随服务及必须无条件更换产品(注: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该标段投标报价中),并继续履行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限及伴随服务。 2.10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中如有“进口设备”的描述,是指采购人已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 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 6 - 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 2008248 号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过报批手续。 2.11 潜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
14、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2 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2.1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 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2.14 投标授权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及
15、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可由法定代表人就本次招标活动授权本单位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注: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其供应商单位人员,附证明文件。 2.15 本招标文件中所用“以上”或“以下”术语标示,如无特殊说明时,则“以上”包括 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16 日期: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 2.17 备查: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证件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彩喷件
16、、彩打件、影印件)模糊或不清晰影响到评委评审时或评委认为有必要查验该证书证件原件时,投标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及时提供该证书、证件的原件等候评标委员会查验作出的行为。注:“备查”不等于“必须查验”,是否对备查内容进行查验,由评标委员 会决定。 2.18 异常一致: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三处及以上(如字句、错别字等)。 2.1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 7 - 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
17、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18、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3.2 现场考察:供应商以获 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货物安装、调试环境等因素而进行的现场考察原则如下:( 1)货物和服务招标一般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招标文件中约定在标前某个时间、地点进行考察的,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供应商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2)招标文件中未约定在标前某个时间、地点进行考察的,则由供应商自行参加的原则进行;( 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车辆及人身安全等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3 招标代
19、理服务费的收取:由 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国家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和国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及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4.2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 8 - 合同格式 招标项目资料表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 评标方法 4.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
20、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5.1 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需要澄清、疑问的,应以书面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通知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 5.2 采购人应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 15 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复确认收到。 6、招标文件的修正和补遗 6.1 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期 15 天之前,采购人可能会以任何原因,以有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6.2 补遗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 商,它对所有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复确认收到。 6.3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必要时,采购人可按规定,酌情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后。 6.4 如发现招标文件中页数不全或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