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管理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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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管理问题研究提要 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是在制度的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分析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救助标准及救助对象管理、机构建设、立法建设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如何完善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村;社会救助;监督管理 本文为 2013 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编号:HB13JJ070)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 年 11 月 5 日 一、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标准及救助对象管理不合理。救助标准不合理是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管理问题中

2、的首要问题。制定合理的救助标准是整个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运行的基础,救助标准制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救助,能否借助救助摆脱贫困,所以要想使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真正成为保障农民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 ,就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制定的救助标准却远远不能体现“最后一道防线”的要求。 (二)管理理念存在偏差,工作人员素质低。农村社会救助的管理是一项工作强度大、接触人员广而且极需要耐性和持久性的工作,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比较高。这是因为在农村社会救助管理中,工作人员接触的工作对象大多是文化程度比较低的农民,由于大多数农民的文化程度低,因此在许多问题上他

3、们不会及时或充分的理解,这就需要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对他们进行解释或开导。此外,由于农村社会救助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大多数时间工作人员都需要在基层进行调研及工作,工作条件比较艰苦,所以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有持久性及奉献精神,对工作人员个人素质要求比较高。但是目前我国从事农村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在以上这些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三)管理机构混乱,信息化建设落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与完善,但是经过1998 年管理机构改革,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管理机构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比较混乱的问题,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尤为突出;此外,随着信息化

4、时代的到来,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落后的诟病也逐渐显现出来。 (四)法治化管理水平低。目前,我国法治化管理水平低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立法缺失。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开始了对社会救助立法的探讨,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完善的社会救助法 。综的来说,我国社会救助立法主要存在立法理念存在偏差、社会救助立法层次低等问题,此外,我国目前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过程中,积极倡导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管理,因此我国还应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管理的各项内容进行立法规定。一方面可以规范非营利组织在工作中的行为,使其可以公正透明地进行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立法还可以保障非营利组织在工作中的

5、权益,从而保障非营利组织健康有效地发展。 二、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农村社会救助的对象实战我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广大农村人口,因此在管理上首要遵循的原则就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只有严格遵守这一原则,在工作过程中才能尽可能地避免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等现象的出现,才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保证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运行与完善。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并且各地的农村社会救助管理也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但是由于各地在财政、人力等方面的差异,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管理大体上形成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是指那些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村

6、社会救助制度还没有形成体系,只有单一或者几项制度在实施,甚至有些地区连最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不完善,这一阶梯大体包括西部各省;第二阶梯主要包括河北、安徽、吉林、辽宁、湖南等中部各省,这些地区大体上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只是在有些制度内容上还不完整;第三阶梯则是指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在内的东部沿海各省,这些地区经济发达,政府对于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视程度大、资金投入多,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容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政策法令相对完整。三个阶梯在管理上也应采取不同的手段以适应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需要,从而保证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顺利运行。 (三)坚持动态化管理的原则。所谓动态化管理主要是指随

7、着时间的变化,被管理对象的情况发生了改变,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手段也应随之改变,以适应情况的改变。同样,在农村社会救助的管理中我们也应遵循动态化管理原则。在农村社会救助领域里,动态化管理主要是用于对社会救助标准及社会救助对象的管理。 三、加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一)科学界定救助对象,制定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在我国,作为城镇的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基本得到了宪法所规定的物质保障的权利,而作为农村的公民对于宪法所规定的物质保障的权利大部分不能得到:患病者没有完善的医疗社会救助;失业者没有合理的事业社会救助;贫困者和受灾者得到的定期和临时社会救助没有达到“应保尽保” ,往往只有不到一半的人

8、能够得到救助;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并不是针对所有老年人,只有“五保户”才有资格得到救助,但就算是“五保户”中也只有70%的人能够得到救助。因此,若想完善农村社会救助管理,首要的任务就是要科学地界定社会救助对象的概念及范围。 (二)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设,创新工作理念。为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设,实现救助管理的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是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有学者经过研究建议建立市、市级机关部门、镇(乡) 、街道和村(居)四级救助管理服务网络。所谓四级管理服务网络主要是指,以市级政府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乡镇负责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笔者认

9、为,在四级管理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应当在加入两级,即省级指导和群众监督。之所以要加入“省级指导”主要是因为,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主要是各个省自行制定本地区的社会救助政策及实施方案,通过省级指导这一层级,各个地区在开展本地区的社会救助工作时就有了大方向的指导意见,就能在这个大方向的指引下,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及政策。此外,通过省级指导,还能有效地将本区域内不同地区的工作统一起来,是各个地区的工作在一个大框架下进行,能够避免有些地区不切实际或者落后的做法。 (三)健全法律法规政策系统,加强法制化管理。任何一项制度的推行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使执行政策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尽

10、职尽责,才能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加强农村社会救助管理时,我们必须把加强农村社会救助的立法工作放在首位。 (四)建立健全对管理部门的监督系统。加强对管理部门的监督是每一项制度在运行时必须要关注的问题,而且是重要问题。管理部门的行为是否积极有效、管理者是否廉洁公正对于制度实施的效果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加强对于管理部门的监督,保证管理系统运行的效率也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晗.上海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与发展报告A. 2汪泓.上海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 2008C.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曹明睿.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 4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5钱丽萍,邓雄仔.上海市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及立法建议J.上海律师,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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