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180089 上传时间:2018-07-14 格式:DOC 页数:278 大小:10.0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78页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78页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78页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78页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7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01 概述 1-1 第一章 概述 1.1 项目 基本情况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创立于 2007 年,为济宁碳素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辰星碳素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占地面积 290 余亩,总资产 4.6 亿元,员工 360 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70 余名。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铝电解用低碳阳极的研究与开发,现有主导产品为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产能 20 万吨 /年,采用世界最先进的瑞士 R D 公司环式焙烧炉工艺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的煅烧炉预热综合利用技术后,与传统工艺相比,每吨预焙阳极可降低 0.5 吨标煤,其产品具有灰分低、硫分低、塑性

2、好、强度 高、电阻率低、抗氧化性强等特点。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厂区现位于嘉祥县经济开发区,根据嘉祥县建设总体规划及嘉祥县 “退城入园 ”的要求,公司拟投资 10 亿元,将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济宁生物产业园新厂址,计划在嘉祥县济宁市生物产业园内建设20 万吨 /年预焙阳极生产线搬迁改造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淘汰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现有 20 万吨 /年预焙阳极生产装置。 1.2 项目环评编制过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 程序见图 1: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3、 01 概述 1-2 图 1 环评工作程序示意图 1.3 分析判定的相关依据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预焙阳极规模为 20 万 t/a,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 修订 ) ,项目不属于“第二类” “六、钢铁” “ 12、 8万吨 /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 2 万吨 /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 4 万吨 /炭电极生产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01 概述 1-3 线”,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 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的有关要求。 2、选址规划符合性。 项目建设符合 铝行业规范条件、 鲁政发 2015 31号 等 文的

4、要求。 项目 用地 符合 济宁市生物产业园规划的要求,工程所在的生物产业园规划公用设施供应条件成熟,在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拟建项目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废气、 固废及治理措施。 2、主要环境影响 ( 1)大气环境影响 经预测, 拟建项目排放 SO2、 TSP、沥青烟、苯并芘、氟化污染物小时、日均、年均区域浓度达标, 工程无组织排放各厂界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拟建工程 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该区域的各污染物浓度不

5、会超过相应的浓度限值。 依据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 4 部分石墨碳素制品业( GB18068.4-2018),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800 米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村庄为西南方向的张庄村,距离无组织排放源的距离为 825 米,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此外,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再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 (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本项目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水量 为 27300m3/a, 项目外排 水质 满足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5-2010)表 2 的要求 、 污水

6、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和污水处理厂设计水质 的有关排放要求 ,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但是,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经满负荷运行,从水量来说,无法接受本项目废水,从水量来说,无法接受本项目废水,园区污水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01 概述 1-4 处理厂拟进行扩建,在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成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进行了防渗处理,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由于生产工艺及生产过程中污水设施的隐蔽性,废水生产过程中有发生“跑、冒、滴、漏 ”事故可能,一旦发生事故,污染物泄露对泄

7、漏点附近浅层地下水会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应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防止非正常情况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 (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前后噪声增加量很小,项目建设 前后厂界声环境质量变化很小。 ( 5)固体废物 混捏、成型工段产生的生碎 , 返回中碎筛分工段 ; 焙烧工段产生的焙烧碎,返回中碎筛分工段 ; 除尘装置产生的粉尘 , 返回各工段 ; 钠钙双碱法产生的石膏

8、,外售综合利用。煅后焦吸附装置产生的焦粉 ,静电除尘器 产生的沥青渣 , 作为混捏用料 ; 余热利用产生的废导热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润滑油 回用于设备润滑,不外排。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皆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因此,项目通过严格的生产组织管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1.5 环 境影响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位于 济宁市生物产业园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 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省、市相关环保管理要求;车间布局合理; 在采取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类污染物 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9、。从环保角度而言,拟建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组 二 O 一 八 年 五 月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02总则 2-5 第二章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 月 1 日施行); ( 3) 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 年 7 月 2 日施行)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 9 月 1 日施行); ( 6) 中华人民共和

10、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11 月 7 日修正);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 年 1 月 1 日施行);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 促进法( 2012 年 2 月 29 日修正)。 2.1.2 国务院文件 (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 ( 2) 关于发布实施 的决定(国发 200540 号); ( 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

11、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 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033 号); ( 4)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23 号); ( 5)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341 号); ( 6)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 2014 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 号); ( 7)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337 号 ); ( 8)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17 号); ( 9)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631 号)。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

12、进园”搬迁项目 02总则 2-6 2.1.3 环保部文件 ( 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版); ( 2) 关于印发 的通知 (环发201258 号); ( 3)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 4) 号); ( 5) 关 于认真 学 习领会 贯 彻落实 的通 知 ( 环发 2013103 号); ( 6) 关于加强地方环保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 201449 号); ( 7) 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 201448 号); ( 8)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 2015第 35 号, 2015 年 9 月 1 日施行);

13、 ( 9)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5 年本)(环保部公告 2015 年第 17 号); ( 10) 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 201592 号); ( 11)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固 体 废 物 领 域 审 批 审 核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发 201547 号); (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 号); ( 13)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 号); ( 14)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14、息 公 开 机 制 方 案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5162 号); ( 15)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 发 2015178 号); ( 16)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674 号); ( 17) 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 201695 号)。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02总则 2-7 ( 18)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 评2016150 号) ( 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 9 月

15、1 日施行) ( 20)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 2017121 号) ( 21) 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 ) ( 22) 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 23)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 201784 号)。 2.1.4 其他部门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 息化部公告工产业 2010第 122 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

16、 (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发改委公告 2013第 2121 号令修正)。 ( 3) 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 年 36 号) 2.1.5 山东省地方法规和文件 ( 1)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1.10); ( 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1.12 修订); ( 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 4)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04.1); ( 5)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6.11); ( 6)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 201077 号)

17、 ( 7)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鲁政发 201710 号); ( 8)鲁水资函字 201160 号关于报请共同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 法中有关规定的函; ( 9)鲁发改地环 2011678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02总则 2-8 ( 10)鲁政发 2012 25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 2012 3 号文件实 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 1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 的通知(鲁环函 2012509 号); ( 12)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 (鲁环函) 2012 609 号; (

18、1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鲁 政发 201312 号); ( 14)关于开展重大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172 号); ( 15)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经营监管的通知(鲁环函 2013162 号); ( 1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 评函 2013138 号); ( 17)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通知(鲁环发201437 号); ( 18)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 作的通知(鲁环办 201410 号); ( 19)山东

19、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2013年 7 月); ( 20)关于印发 的通知 (鲁政字 2016 111 号 ); ( 2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 2014 年本) 的通知(鲁政发 201424 号); ( 22)关于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时段限值的通知(鲁环办函2014165 号); ( 23)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 2015 年 4 月 1 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 24)关于印发 2015 年全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和工作要点的通知(鲁

20、环发 2015 18 号); 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02总则 2-9 ( 2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 2015 31 号); ( 26)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 27)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意见的通知(鲁环办 2016 6 号); ( 28) 2016 年全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和工作要点(鲁环发 201633 号); ( 29)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鲁环发 2016191 号); ( 3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

21、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 2016141 号); ( 31)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11.1 实施); ( 32)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09 号,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 3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 方案 的通知(鲁政发 201715 号)。 ( 34) 关于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7年本)的通知 (鲁环发 2017 260 号); ( 35)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函 201

22、7 331 号)。 2.1.6 济宁市地方法规和文件 ( 1)济宁市人民政府文件济政发 2012 24 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十二五 ”能耗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 2011 年 7 月); ( 2)济宁市人民政府济政字 2012 42 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 宁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2012 年 5 月); ( 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发 20175 号); ( 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字 2017 15 号); ( 5)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 2017 年水污染防治工

23、作方案的通知(济 政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退城进园”搬迁项目 02总则 2-10 字 2017 16 号); ( 6)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适用控制区范围的通知(济政字 2015 118 号)。 2.1.7 技术规范 (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6)环

24、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7)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HJ14-1996); ( 8)环境工程技术规范 制订技术导则( HJ 526-2010); (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589-2010); ( 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00-2010); ( 11)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15-2012); ( 1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环保总局公告 200611 号); ( 13)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第 59 号); ( 14) “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

25、算细则(环发 2011148 号); ( 15)工业噪声控制设计规 范( GBJ87-85); ( 1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1993); ( 1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5190-94); ( 19)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35-2002); (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5) ; (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 ( 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 2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 ( 2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10); ( 2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学 200443 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环保绿化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