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寺观教堂考核验收标准(表 9-1)指标 验收内容 基本分值 浮动分值 得分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2弘扬宗教优良传统,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 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2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5(一)爱国爱教(20 分)4坚持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自觉抵御和反对邪教 55宗教教职人员之间关系和睦 46宗教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之间关系和谐,努力为信教群众提供良好的宗教服务 6出现违反宗教禁忌,伤害信教群众感情的事件-37宗教与宗教之间关系和谐 4(二)团结稳定(20 分)8教职
2、人员无违规、 违章、 违法行为,不参与、不听信有害于民族团结的活动和非法聚会等。 6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寺观教堂考核验收标准(表 9-2)指标 验收内容 基本分值 浮动分值 得分9管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重大 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510方式民主,机制有效,措施到位,特别是财务管理规范 511宗教活动文明健康,宗教教职人员模范遵守教义教规,品德良好、仪态端庄,着装整 洁,潜心修持, 严守戒规5(三)管理规范(20 分)12建筑设施安全,安保措施到位, 场所秩序良好 513. 制定创建工作目标、方案,有专人负责工作 514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遵守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5(四)创建活动(40 分)15举行重大宗教活动,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3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寺观教堂考核验收标准(表 9-3)指标 验收内容 基本分值 浮动分值 得分16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成效明显 1517. 努力挖掘、实践本宗教教义中“和谐”的理念 3(四)创建活动18. 寺观教堂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内部根据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情况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9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