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火炬统计报表制度[1]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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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 (区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适用) 企业 (单位 )法人代码 (QA03): 进出口企业经营单位代 (QA16): 企业 (单位 )详细名称 (QA04): 法人性质 (QA15): 企业 (单位 )通讯地址 (QA05): 邮政编码 (QA06): 企业 (单位 )注册地址 (QA07): 企业负责人 (QA08): 联系电话 (QA09): 传真 (QA10): 填报人 (签章 ) (QA11): 填报人电话( QA17) 填报时间 (QA12): 年 月 日 E-mail (QA13): 网址 (http:/

2、) (QA14): 企业 (单位 )负责人签发 : 企业 (单位 )盖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 九 年 十 月 报表编号 (QA01) 企业所在范围 (QA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制表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 制 2008134 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2010 年 12 月 5 填报说明 一、制表目的: 为加强火炬计 划的管理,了解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表。 二、统计范围: 经

3、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局(以下简称地方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批准入区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从事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工业产品生产型企业,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型的企业。 三、报告期: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四、填报要求: 1必须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没有企业法人代码的企业应先办理企业法人代码本。 2字迹清晰,符号准确,书 写工整,易于辨认。所列栏目文字叙述和数据都应确切、可靠,表内栏目不得空缺, 无内容时填写“无” 或“ /”,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五、报送程序: 1高新区统计管理部门负责组

4、织在高新区注册的企业统计;地方科委火炬计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区外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统计。 2高新区内企业负责人应按所在高新区规定的上报时间(由各高新区自行规定),指定专人填表并一式二份报送所属高新区统计管理部门录入、校对、审核,无误后,由高新区统计管理部门于次年 4月初将统计报表(一份)和数据软盘转报科技部火炬计划 统计管理机构,同时抄报所在地方科委火炬计划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统计局。 3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应按所在地方科委规定的上报时间(由各地方科委自行规定)指定专人填表并一式二份报送所在地方科委火炬计划管理部门录入、校对、审核,无误后,由地方科委于次年 4 月初将统计报表(一份)和数据软

5、盘转报科技部火炬计划统计管理机构。 4统计范围内的企业有义务按照地方科委或高新区每年布置的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要求,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填报。(应注明负责报表汇总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和电话) 6 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GQ 001 企业概况 年 报 区内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准入区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工业产品生产 企业,以及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型的 高技术服务型 企业 ;区外是经各地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 科技厅(委、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56 个 国家高新技

6、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0 年 4 月 初 GQ 002 经济概况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GQ 003 人员概况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GQ 004 主要产品概况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GQ 005 企业科技 活动 及相关 情况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GQ 006 科技项目一览表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7 封面指标说明 报表编号: 由统计管理部门填写的便于报表收审、查阅和录入的工作编号,可以采用流水号。 企业所在范围: 由统计管理部门填写;分: 政策区 新建区 未进区 政策区: 指经原国家科委 审核、国务院批准的可以享

7、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的区域范围,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城市建成区的部分。政策区内一般不进行土地集中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新建区: 也称集中新建区,是指经原国家科委审核、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连片新建设的部分。高新区管理机构对新建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企业进区,进区的企业需经高新区管理机构审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未进区: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认 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8、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 GB11714 89),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经营单位代码: 指在海关注册登记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性质: 1.企业法人 2.事业法人 3.社团法人 4.民办非企业法人 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 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8 表 号: GQ 001 制表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9、:国统 制 2008134 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2010年 12月 企 业 概 况 上级主管单位( QB01) 行业类别( QB02、 QB03) 注册 时间 (QB04) 11.中科院科研院所 12.其他部委科研院所 (包括国防科工委所属院所 ) 13.地方科研院所 50.开发区直属 20.大专院校 60.军队系统 30.企业 70.无主管 40.政府职能部门 80.其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进行划分 行业类别 (QB02) 行业代码 (QB03) 年 自营进出口权 (QB05) 1.有 2.无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QB06) 企业进区( QB07) 进区时间( QB08) 根据企业

10、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填写(见 指标解释 ) 是否进入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已进区 2.未进区 已 进区企业被批准入区的时间 年 企业组织机构( QB09、 QB10) 企业认定 (QB11) 认定时间 (QB12) 1.企业集团总公司的管理机构 2.企业集团总公司的核心企业 3.企业集团总公司的紧密层企业 4.企业集团总公司的其它成员企业 5.非企业集团总公司的企业 ( QB09) 附:企业集团总公司的名称 ( QB10) 是否为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是 2.否 证书编号( QB13) 企业被认定 (复审) 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 1.认定 2.复审 年 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关系 (QB

11、14) 上市 情况 ( QB15) 上市企业填 控股情况( QB18) 是否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 1.是 2.否 1.深交所 2.上交所 3.新加坡 4.香港 5.纳斯达克 6.纽约交易所 7.日本 8.英国 9.其它 10创业版 上市企业代码( QB15_1) 1.国有控股 2.集体 控股 3.私人控股 4.港澳台控股 5.外商控股 企业所属领域( QB16) 按照企业主营产品进行填报(只限一项) 9 表 GQ 001 指标说明 上级主管单位: 指机构的行政直接主管单位,如果本机构为双重领导,请填写最主要一方。 行业类别: 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国家标准

12、 )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注册 时间: 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 ( 1) 正在 筹建 的 企业 不 填; ( 2) 1949 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代码 如下 。 工

13、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10 国有企业: 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托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120 集体企业: 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130 股份合作企业: 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40 联营企业: 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

14、、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141 国有联营企业: 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142 集体联营企业: 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149 其他联营企业: 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150 有限责任公司: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 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

15、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51 国有独资公司: 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170 私营企业: 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

16、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171 私营独资企业: 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 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75个人独资企业: 指按个人

17、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10 资企业填表 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190 其他内资企业: 指上述 101至 170 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

18、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9、企业: 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330 外资企业: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 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情况 :以企业法人为分类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

20、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五类。本项限全部企业法人填写。 (1)国有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 )的比例大于 50%的国有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 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投资双方各占 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

21、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 )的比例大于 50%的集体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 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 )的比例大于 50%的私人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

22、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 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 (股本 )的比例大于 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

23、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 )的比例大于 50%的外商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股本 )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11 外商协议控股。 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 (局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对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后,正式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企业

24、所属领域: 此项指标是为了了解企业所属领域情况,请按企业主营产品为主。(所填领域代码按主要产品概况表中技术领域的小类代码填报) 企业组织机构: 企业若为集团企业的 成员,请填写本企业在集团中的位置。其中: 企业集团的管理机构:指企业集团的职能机构,对企业集团直属的核心企业统一核算和管理,对紧密层企业委派经理人员按照统一决策实施经营管理,对半紧密层、松散层企业采取控股、参股或参与其经营决策等方式进行管理,是企业集团的决策、指挥、协调、监督和利润中心。 本项仅要求有单独一套管理机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集团的管理机构填报,如果企业集团的管理机构与核心企业为一体的,则随该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作为一个独

25、立核算单位,不填报该项。 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指企业集团中实力 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中型企业或控股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企业集团的紧密层成员企业:指由集团核心企业控股、长期承包、长期租赁、或经批准将国有企业划归核心企业管理的及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交由核心企业经营的成员企业。 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关系: 本企业 是否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 上市情况: 在国内上市的企业指企业经国家证监会批准后, 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 何地交易 市场 挂牌交易的情况。 在国外和境外上市的企业,同样也是指股票在 何地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的情

26、况 。 12 经 济 概 况 表 号: GQ 002 制表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 制 2008134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2010年 12月 指标名称 代码 数值 (单位 :千元 、千美元 ) 工业总产值(现价 ,新规定) QC02 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QC04 总收入( 0506+07+10 +49) QC05 其中:技术收入 (QC06 QC06_1+QC06_2+QC06_3+QC06_4) QC06 其中:技术转让收入 QC06_1 技术承包收入 QC06_2 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 QC06_3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QC06_4 产品销售收入 QC

27、07 其中:高新技术产品( 0907 ) QC09 商品销售收入 QC10 其它收入 QC49 其中:软件产品销售收入 ( 420 5) QC4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QC55=QC05) QC55 工业 中间投入 QC03 增加值 Qc43 其中:工业增加值 Qc44 进出口总额 QC52 其中: 出口总额( 11 汇率 05 , 11 38) QC11 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QC38 技术服务出口 Qj82 净利润 QC12 实际上缴税费总额( 1314 15 16) QC13 其中:增值税 QC14 营业税 QC15 所得税 QC16 减免税总额( 1718 19 20) QC17

28、 其中:增值税 QC18 营业税 QC19 所得税 Qc20 其中: 技术转移所得减免 Qc20_3 13 续表 指标名称 代码 数值 (单位 :千元 ) 补贴收入 QC60 应交增值税 Qc62 劳动者报酬(原指标工资总额) QC51 总成本与费用( 2223 ) QC22 其中:利息支出 QC23 年末资产总计( 2425 26 27 30) QC24 其中:流动资产 QC25 长期投资 QC26 固定资产合计( 2729 ) QC27 其中:固定资产原价 QC28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QC29 其中:本年折旧 QC61 无形资产 QC30 年末负债合计( 3132 ) QC31 其中:银行贷款 QC32 年末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 33 24 31) QC33 其中:实收资本 (股本) ( 3435 36 45 46 47 48) QC34 其中:企业海外上市股本融资 QC50 其中:国家资本 QC35 集体资本 QC45 法人资本 QC46 个人资本 QC47 港澳台资本 QC48 外商资本 QC36 盈余公积 QC37 对外直接投资额 QC39 本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QC40 工业能源消费量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等 ) QC41 吨标准煤 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QC54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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