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 (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4年 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 录 一、总 说 明 .1 二、 报表目录 .3 三、报表表式及指标解释 .4
2、 附录一:国土资源统计定期报表 .44 附录二:国土资源地质调查项目专业性质分类及代码 .45 附录三:矿产资源目录及代码 .46 附录四: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51 附录六:矿产品名称 .58 附录七:开拓方式 .62 附录八:采矿方法 .62 附录九:选矿方法 .63 附录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64 附录十一:地勘行业部门名称 .65 1 一、总 说 明 (一)为全面了解全国矿产资源状况,掌握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及其行政管理工作情况,为国家有关部门、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3、产资 源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范围 国土资源统 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状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 1.矿产资源勘查的统计范围是全国具有地勘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享受中央或省级财政预算拨付地质勘查事业费的地勘单位或其他单位,以及开展工作的地勘项目。 2.矿产资源储量的统计范围是在我国境内,勘查获得的查明资源储量,经过储量评审 ,并登记统计的矿产。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统计范围是全国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 4.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缴的统计范围是各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象 是持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 (三)资料来源及报送要求 1. 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4、地质勘查投入、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新发现矿产地、新查明矿产资源资料来源于地质勘查财务决算、劳动人事管理及地质勘查业务资料,由部地质勘查司负责组织填报、审核、汇交。 2. 矿产资源储量资料来源于地勘单位提交的地质储量报告和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基础业务资料,由部矿产资源储量司组织填报、审核、汇交。 3. 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情况资料来源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登记资料,由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填报、审核、汇交。 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料来源于矿山企业 基础业务资料,由部矿产开发管理司组织填报、审核、汇交。 5. 各级地方相关业务部门在向部有关司局上报统计数据的同时,应向同级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主管部门汇交数据。 (四
5、)统计报告周期 年报:统计资料的报告期均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 3月 31日; 快速年报:统计资料的报告期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 1月 15日; 月(季)报:统计周期从年初到月(季)末 (累计统计 ),上报截止时间为月(季)后第 5 个工作日。遇节假日,上报时间提前。 (五)国土资源统计定期报表的各项指标解释与国土资源 统计年报的报表指标解释相同。 (六)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行业分类和统一编码。矿产资源分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执行。 2 (七)本报表制度中未规定的其他方面统
6、计资料,将采用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方法进行统计。 (八)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范围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九)国土资源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发布按照国土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土资发 2008 166号)执行。根据办法及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国土资源主要统计数据,包括全国建设用 地供应、主要城市监测地价、矿业权出让、地质灾害监测、国土资源违法情况等。每年编制出版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和统计年鉴。 3 二、 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期 别 统计范围 负责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码 国土资统 K11 表 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具有地勘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享受中央或省
7、级财政预算拨付地质勘查事业费的地勘单位或其他单位 勘查司 月(季)后第 5 个工作日前报送月(季)报数据; 次年 1 月15 日前报送快速年报数据; 次年 3 月31 日前报送年报数据。 5 国土资统 K11 表附表 1 地质勘查 单位经费收支情况 (一 ) 7 国土资统 K11 表附表 2 地质勘查单位经费收支情况 (二 ) 10 国土资统 K12 表 地质勘查投入情况 快 /年报 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勘查司 13 国土资统 K12 表附表 1 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一) 快 /年报 15 国土资统 K12 表附表 2 油气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二) 快 /年报 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的
8、油气公司 17 国土资统 K13 表 地质勘查新发现矿产地 快 /年报 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19 国土资统 K14 表 地质勘查新查明 矿产资源情况 快 /年报 22 国土资统 K21 表 石油天然气储量统计基础表(一) 年报 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的企事业单位和矿山企业 储量司 23 国土资统 K21 表附表 1 石油天然气储量统计基础表(二) 25 国土资统 K21 表附表 2 石油天然气储量统计基础表(三) 27 国土资统 K22 表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 年报 29 国土资统 K23 表 地热矿泉水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 年报 31 国土资统 K24 表 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
9、情况 季 /年报 持采矿证的矿山企业 34 国土资统 K31 表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年报 全国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非油气矿山企业 开发司 35 国土资统 K32 表 钨、锑、稀土、高铝粘土和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月 /季 /年报 全国钨、锑、稀土、高铝粘土和萤石矿山企业 44 4 三、报表表式及指标解释5 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国土资统 K11 表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批准文号:国统 制 20155 号 行政区划代码: 有效期至: 2017 年 1月 综合机关名称: 201 年 指标名称 代码
10、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年末在职职工 地质勘查人员 技术人员 高级 中级 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 矿产开发人员 其他人员 二、 平均从业人员 三、劳动者报酬 四、离退休人 员 年末人数 总费用 五、总资产 地质勘查设备原值 地质勘查 设备净值 六、总负债 七、净资产 八、固定资产原价 九、本年折旧(地勘企业单位均填报) (以上指标按 省分列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万元 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
11、出日期: 201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 统计范围是具有地勘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油气地勘单位只填地质勘查人员和地质勘查技术人员);享受中央或省级财政预算拨付地质勘查事业费的地勘单位或其他单位。 2. 表内指标关系: 代码 01=02+06+07+08 代码 0203 代码 0304+05 代码 13 14 15 代码 13=16+17 6 指标解释: 年末在职职工 是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企业在册人员,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人员,不含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实习在校生、参军人员及未经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 地质勘查人员 是指年末在职职工中
12、,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资源潜力评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岩矿鉴定测试、地质测量等工作的在职职工。 技术人员 是指在地勘单位中从事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具有初级及初级以上地质勘查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职工,包括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现从事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行 政人员。 高级 是指地勘单位技术人员中,经过职称评定机构颁发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技术人员 。 中级 是指地勘单位技术人员中,经过职称评定机构颁发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技术人员。 上述职称证书主要包括:原地矿部和原国务院各工业地勘主管部门或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高、中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3、或批准文件。 工程勘察与施工人员 是指填报单位中专业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的人员。 矿产开发人员 是指填报单位中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人员。 其他人员 是指填报单位年末在职职工中除地质勘查、工程勘察施工、矿产开发人员以外的人员。 平均从业人员 是指报告期内在填报单位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各类人员。包括各类单位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领取补贴的兼职人员、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工以及个体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等。 平均从业人数 =(年初人数 +年末人数) /2 或用年度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 12。 劳动者报酬 是指在
14、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使用的全部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包括:职工工资总额,聘用人员报酬,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的劳动报酬以及人事档案 保留在原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 离退休人员年末人数 是指历年来由本单位离、退休,在省财政计划内并且在本单位领取离、退休经费人员的年末总人数。 离退休人员总费用 是指报告期内由填报单位支出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包括生活和物价补贴)、补贴等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交通费补贴、丧葬抚恤救济费、冬季取暖补贴、安家补贴、生活困难补助、护理费、书报费等)总和。 总资产 是指填报单位年末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总额,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
15、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递延税项等,为本单位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 地质勘查设备原值 是指本单位用于地质勘查的专业仪器设备原值。 地质勘查设备净值 是指本年末本单位用于地质勘查的专业仪器设备净值。 总负债 是指填报单位年末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净资产 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所有者权益,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以及企业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固定资产原价(企业) 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资产负责表”中“固定资产原价” 项目的期
16、末数填列。 固定资产原价(行政及事业单位) 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根据部门决算“资产负责表”中固定资产有关项目的年末数填列。 本年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根据会计“资产负责表”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目的期末数填列。若企业执行 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 增加数填报。 地勘行业部门名称及代码见附录(七)。 7 地质勘查单位经费收支情况 (一 ) 表
17、号:国土资统 K11 表附表 1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55 号 行政区划代码: 有效期至: 2017 年 1月 综合机关名称: 201 年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总收入 地质勘查业收入小计 地质勘探费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中央财政地质专项拨款 地方财政地质专项拨款 矿产 勘查劳务收入 涉外 矿业权转让收入 工程勘察 与 施工收入 矿产开发收入 其他收入 二、总支出 地质找矿 支出 自有资金 矿产开发支出 三、企业财务状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
18、售费用 管理费用 税金 差旅费 财务费 用 利息净支出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营业利润 应付职工薪酬 (以上指标按省分列)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1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本表为地质勘查企业填报。表内指标关系:代码 01=02+10+11+12+13 代码 02 03+06+07+08 代码 03=04+05 代码 08 09 代码 14 15+17 代码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