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微机编码: 单位:元、 承受方 名称 识别号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转让方 名称 识别号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土地、房屋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权属转 移面积 成交价格 元 评估价格 元 权属转移类别 土地类 01.土地使用权出让 0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交换) 选择 代码 房屋类 03.购买商品房 031.个人普通住房 04.购买旧房(二手房) 041.个人普通住房 05.其他:房屋赠与、交换、拍卖、法院判决、划拨、抵债、其他 032.购买非普通住房 042.购买非普通住房 033.购买非住宅类房屋 043.购买非住宅类房屋
2、 承受方缴纳契税 适用 税率 计征税额 元 契税减免税项申报 选择 代码 01.国家机关 02.事业单位 03.社会团体 04.军事单位 05.城镇房改 06.个人购买普通住宅 07.企业改制 08.其他 减免 税额 元 应纳 税额 元 滞纳金 元 承受方缴纳印花税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元 纳税人员签章 经办人签章 (以下 ) 征 收 机 关 受 理 日 期 受理人 审核日期 审 核 记 录 审核人 员 签字 征收机关 签 工 章 第一联:纳税人留存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设计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 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三、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 一 ) 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应按照人事部门批准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则填写本人姓名。 ( 二 ) 承受方、转让方识别号:承受方、转 让方是单位的,填写税务登记号;没有税务登记号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 三 ) 合同签订时间:指承受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其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
4、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 四 ) 成交价格: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 (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折算成人民币金额 )填写。计税价格,是指由征收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确定的成交价格、差价或者核定价格。 ( 五 ) 权属转移类别:包括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两类行为。 按申报表所列的权属转移类型选择所属形式的代码填写在该栏左侧“选择代码”下方。 ( 六 ) 计征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应纳税额计征税额 -减免税额。 ( 七 ) 承受方减免税项申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八种契税减免类型。选择申报的权属转移减免类型代码填写在该栏左侧“选择代码”下方。 ( 八 ) 承受方印花税申报:房屋权属转移承受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印花税。应纳税额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