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 年 (106 學年度 )外交獎學金 國立成功大學 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 生日: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就讀系所: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審查項目 審查內容 審查結果 上( 105)學年度曾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 、國際傳播 、區域研究、 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 外文等相關課程 5 門以上( 5 門課程中應有1 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5 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 /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 ),另如有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如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 化等相關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外交等相關課程,惟最多以 2門
2、為限。上述相關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 80 分以上。 課程名稱 分數 合格 不合格 1. 2. 3. 4. 5. 以上各科平均分數 上( 105)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兩學期操行成績均為80 分以上;體育成績均為 75 分以上(無須 選修體育者免計)。 105 學年度 上學期 下學期 合格 不合格 學業平均成績 有無不及格科目 操行成績 體育成績 有志從事外交工作,品德兼優,無不良紀錄。 合格 不合格 應繳附證件: 1.經 學校核發之 上( 105)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 正 本 (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 2.在學證明或 學生證影本 (含註冊證明 )。 3.自傳 (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 4.五千字專題報告 (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 相關 議題 )。 5.教授推薦函 2 份。 6.語言證明 (申請人倘曾通過外語檢定 /測驗, 請 提供語文檢定 /測驗 成績證明文件影本 ) (以上文件 請依序排列 , 並以 長尾夾固定 ) 合格 不合格 (初審單位章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