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我国同性婚姻现状及对策的探讨【摘要】在国外,伴随着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开展,不少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用法律明确了同性恋者的权利和地位。针对我国同性恋者权益受侵害,用法律来约束和保护他们的行为,对我们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同性恋,婚姻,配偶 2013 年元旦刚过,36 岁的冬冬和 30 岁的七七在深圳罗湖区某酒店举行婚礼,她们是深圳首对公开恋情并大摆婚宴的女同性恋者。在去年10 月,在芜湖新百金鹰酒店迎来一对特殊的新人,在当地引起轰动。之所以说是特殊的新人,是因为这是芜湖首对女同性恋结婚。在这之前,福建拓荣县上千群众见证了一场由两位新郎举办的特殊婚礼。24 岁的陆忠和
2、20 岁的刘旺强,是福建首对公开结婚的男同志。近年来,类似事件不断见诸人们的视野。但是,从现行法律来看,我国尚未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笔者认为,对于同性婚姻问题的正视是时间的问题,考虑到立法环境的不成熟是必要的。随着世界同性婚姻的发展,摆在我国面前的是一个需要尽快处理的,但又容易忽视的问题。 一、同性恋及同性婚姻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的定义,同性恋是指“在正常生活条件下对同性成员持续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感情和性爱行为;对异性去如风或减弱性爱倾向,也可能有正常的性2行为。 ” 婚姻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现象之一,它是同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男女两性相结合的
3、社会形式。婚姻的功能主要有经济功能、生理功能、心理功能、情感功能、纽带功能、合作功能、再生产功能和约束功能等八大功能。 随着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急剧变迁,人们的情感生活日趋丰富化,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传统的婚姻法律关系和婚姻家庭制度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性婚姻问题由此成为婚姻家庭领域中的一个新课题,引起越来越多专家的关注。 二、同性恋社会现状 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曾根据国内外的权威调查发现,在中国,同性恋者有 3900 万到 5200 万左右。2004 年 12 月,中国卫生部门的一项研究调查显示,处于性活跃期的中国男性同性恋者,约占男性人群的 24%,以此估算,中国约有五百万到一千万男性同性恋
4、者。这些数据表明:在中国社会确实存在着一定比例的同性恋者,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比例已呈现出上升趋势。 然而,在我国,多年来,同性恋群体一直生活在社会边缘,被视为另类。同性恋行为还曾被定义为流氓罪。2001 年,中国精神病学协会正式将同性恋从精神病患一栏中删除,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与同性婚姻相关的话题。这表明,中国人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正在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人都对同性恋行为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认可、尊重和包容。 现实中,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赋予同性恋者通过结婚成为合法夫妻的3权利,因此许多同性恋者在面对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力时,不得不违心的与异性结合组成家庭。很显然,这种婚姻并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注定
5、是不会幸福的。 “同妻”现象,这一最富中国特色的现象,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都很少见到,而“同妻”悲剧一再上演,让我们看到同性恋者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传统思想的束缚下,无奈而有受人同情的一面。 三、建议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概念是异性之间的婚姻。很显然,按照当前的法律,同性婚姻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但是,从法理上讲,法律并不保护婚姻,而是保护公民由于缔结婚姻而产生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对同性婚姻的承认,其目的就是确立和保护同性公民因婚姻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在权利和义务面前,应该体现法律精神,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同性恋和同性婚姻问题,在理论上保持对话,倾听呼声并 保持理性的思考是我们应具备的
6、基本的姿态。近年来,围绕婚姻法的修改问题,我国不少社会学家、婚姻法学专家、心理学家以及法律工作者展开了有关“同性恋和同性婚姻”探讨和争论。从立法上来看,立法者更应该站在同性恋者的角度去反思,分析这一庞大群体存在的价值,而不是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笔者建议,在修改婚姻法时,可将“夫妻”改为“配偶” ,淡化性别在婚姻中所起的作用。同时,也可制定有关同性婚姻的原则性规定,在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同性婚姻法律等,还可以通过法律规范同性公民之间缔结婚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引导他们建立4健康、稳定、负责的关系,进而有效地解决同性恋及同性婚姻问题。 另外,在改善同性恋者生存环境方面,也应该有所作为。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束缚,社会和家庭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也使得同性恋者只能在“地下”活动。因此,政府和新闻媒体就需要站出来,向社会大众普及有关同性恋者的科学知识,给予同性恋者相应的重视,进而促进这个群体勇于站出来,让公众更加真实地了解同性恋。 中国有三千万的同性恋者,他们同样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自由的生活空间,让他们也能拥有我们拥有的权利,这不仅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必要,也是生活更加包容和自由的必要。 作者简介:柏慧杰(1979) ,男,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法律、国际贸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