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37 十一、马立克氏病防治技术规范 马立克氏病( Mareks Disease, 简称 MD),是由疱疹病毒科亚群马立克氏病病毒引起的,以危害淋巴系统和神经系统,引起外周神经、性腺、虹膜、各种内脏器官、肌肉和皮肤的单个或多个组织器官发生肿瘤为特征的禽类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消灭马立克氏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马立克氏病的诊断技术、疫情报告、疫情处理和预防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从事禽类饲养 、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
2、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等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须进行病原分离鉴定或血清学诊断。 2.1 流行病学 鸡是主要的自然宿主。鹌鹑、火鸡、雉鸡、乌鸡等也可发生自然感染。 2 周龄以内的雏鸡最易感。 6 周龄以上的鸡可出现临床症状,12 24周龄最为严重。 病鸡和带毒鸡是最主要的传染源。呼吸道是主要的感染途径,羽238 毛囊上皮细胞中成熟型病毒可随着羽毛和脱落皮屑散毒。病毒对外界抵抗力很强,在室温下传染性可保持 4 8 个月。 2.2 临床症状 本 规范规定本病的潜伏期为 4 个月。 根据临床症状分为 4 个型,即神经型、内脏型、眼型和皮肤型。 神经型 :最早症状为运动障碍。常见腿和翅膀 完全或不完全麻
3、痹,表现为“劈叉”式、翅膀下垂;嗉囊因麻痹而扩大。 内脏型 :常表现极度沉郁,有时不表现任何症状而突然死亡。有的病鸡表现厌食、消瘦和昏迷,最后衰竭而死。 眼 型 :视力减退或消失。虹膜失去正常色素,呈同心环状或斑点状。瞳孔边缘不整,严重阶段瞳孔只剩下一个针尖大小的孔。 皮肤型: 全身皮肤毛囊肿大 ,以大腿外侧、翅膀、腹部尤为明显。 本病的病程一般为数周至数月。因感染的毒株 、易感鸡品种(系)和日龄不同,死亡率表现为 2% 70%。 2.3 病理剖检变化 神经型 :常在翅神经丛、坐骨神经丛、坐骨神经、腰荐神经和颈部迷走神经等处发生病变,病变神经可比正常神经粗 2 3 倍,横纹消失,呈灰白色或淡黄
4、色。有时可见神经淋巴瘤。 内脏型 :在肝、脾、胰、睾丸、卵巢、肾、肺、腺胃和心脏等脏器出现广泛的结节性或弥漫性肿瘤。 眼 型 :虹膜失去正常色素,呈同心环状或斑点状。瞳孔边缘不整,严重阶段瞳孔只剩下一个针尖大小的孔。 239 皮肤型 :常见毛囊肿大,大小不等,融合在一起,形成淡白色结节,在拔除羽毛后尸体尤 为明显。 2.4 实验室诊断 2.4.1 病原分离鉴定 (见附件 1) 2.4.2 病理组织学诊断 主要以淋巴母细胞、大、中、小淋巴细胞及巨嗜细胞的增生浸润为主,同时可见小淋巴细胞和浆细胞的浸润和雪旺氏细胞增生。 2.4.3 免疫学诊断 免疫琼脂扩散试验(见 GB/T 18643)。 2.5
5、 鉴别诊断 内脏型马立克氏病的病理变化易与禽白血病( LL)和网状内皮增生症( RE)相混淆,一般需要通过流行病学和病理组织学进行鉴别诊断。 2.5.1 与禽白血病( LL)的鉴别诊断 2.5.1.1 流行病学比较 禽白血病( LL)一般发生于 16 周龄以上的鸡,并多发生于 2440 周龄之间;且发病率较低,一般不超过 5。 MD 的死亡高峰一般发生在 10 20 周龄之间,发病率较高。 2.5.1.2 病理组织学变化 禽白血病( LL)肿瘤病理组织学变化主要表现为大小一致的淋巴母细胞增生浸润。 MD肿瘤细胞主要表现为大小不一的淋巴细胞。 2.5.2 与网状内皮增生症( RE)的鉴别诊断 2
6、40 网状内皮增生症( RE)在不同鸡群感染率差异较大,一般发病率较低。其病理组织学特点是:肿瘤细胞多以未分化的大型细胞为主,肿瘤细胞细胞质较多、核淡染 。有些病例也表现为大小不一的淋巴细胞。 现场常见 MDV 和 REV 共感染形成的混合型肿瘤,需做病原分离鉴定。 2.6 结果判定 2.6.1 临床诊断为疑似马立克氏病 符合流行病学 2.1、临床症状 2.2 和剖检病变 2.3 的。 2.6.2 确诊 符合结果判定 2.6.1,且符合实验室诊断 2.4.1;或符合 2.4.2和 2.4.3 的。 3 疫情报告 3.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本病或疑似本病的禽类,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
7、告。 3.2 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按国家动物疫情报告管理的有关规定 执行。 4 疫情处理 根据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剖检病变,结合病原分离鉴定、组织病理学和免疫学检测做出的诊断结果可作为疫情处理的依据。 4.1 发现疑似马立克病疫情时,养殖户应立即将发病禽群隔离,并限制其移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241 实,包括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病理解剖、采集病料、实验室诊断等,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4.2 当疫情呈散发时 ,须对病禽及同群禽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按照 GB 16548 进行)。同时,对禽舍和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对受威胁禽群进行观察。
8、4.3 当疫情呈暴发流行时按照以下要求处理 4.3.1 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疫点:指患病禽类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它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如为农村散养,应将自然村划为疫点。 疫区:指疫点外延 3 公里范围内区域。疫区划分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受威胁区:指疫区外延 5 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4.3.2 处置要求 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扑杀发病禽及同群禽,并对被扑杀禽和病死禽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环境和设施进行消毒;对粪便及其它可能被污染的物品,按照 GB 1
9、6548 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疫区内易感动物移动、交易。 禽类尸体需要运送时,应使用防漏容器,并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242 4.3.3 进行疫源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 4.3.4 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5 预防与控制 实行“以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1 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环境控制水平 饲养、生产、 经营等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 15号令)的要求,并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饲养场实行全进全出饲养方式,控制人员出入,严格执行清洁和消毒程序。 5.2 加强消毒管理,做好基础防疫工作 各饲养场、屠宰厂(场)、动物防疫监
10、督检查站等要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5.3 免疫 应于雏鸡出壳 24 小时内进行免疫。所用疫苗必须是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疫苗。 5.4 监测 养禽场应做好死亡鸡肿瘤发生情况的记录,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 5.5 引种检疫 国内异地引入种禽时 ,应经引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并取得原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免疫接种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 243 附件 1 马立克氏病病原分离 1 用细胞作为 MDV 分离和诊断的材料 1.1 细胞来源 应来自病鸡全血 (抗凝血 )的白细胞层或刚死亡鸡脾脏细胞。 1.2 方法 1.2.1 将白细胞或脾脏细胞制成含有 106 107 个活细
11、胞 /ml 的细胞悬液。 1.2.2 将 0.5ml 样品,分别接种 2 瓶(大小 25 2)用 SPF 鸡胚制备的成纤维细胞。另取 1 瓶做空白对照。 1.2.3 将接种病料的和未接种病料的对照细胞培养瓶均置于含有 5 CO2 的 37.5 C 的二氧化碳培养箱内。 1.2.4 每隔 3 天,换一次培养液。 1.2.5 观察有无细胞病变( CPE),即蚀斑,一般可在 3 4 天内出现。若没有,可按上述方法盲传 1 2 代。 2 用羽髓作为 MDV 分离和诊断的材料 这种方法所分离的病毒为非细胞性的,但不常用。 2.1 取长约 5mm的羽髓或含有皮肤组织的羽髓,放入 SPGA EDTA缓冲液
12、0.2180M 蔗糖( 7.462g); 0.0038M 磷酸二氢钾( 0.052g);0.0072M 磷酸二氢钠( 0.125g); 0.0049ML谷氨酰胺( 0.083g)、 1.0血清白蛋白( 1 g)和 0.2乙二胺四乙酸钠( 0.2g),蒸馏水 100ml,244 过滤除菌,调节 pH值到 6.3中。 2.2 病毒的分离与滴定方法 上述悬浮液经超声波处理,通过 0.45 m 微孔滤膜过滤后,接种于培养 24 小时的鸡肾细胞上,吸附 40 分钟后加入培养液,并按上述方法培养 7 天。 3 上述方法可以用于 1 型和 2 型 MDV 的分离 所分离的病毒如果是免疫禽群,也可以分离到疫苗
13、毒。 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可根据蚀斑出现的时间、发展速度和形态,即可对各型病毒引起的蚀斑作出准确鉴别。 HVT 蚀斑出现较早,而且比1 型的要大,而 2 型的蚀斑出现晚,比 1 型的小。 245 附件 2 消 毒 1 消毒前的准备 1.1 消毒前必须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 1.2 必须选用对马立克氏病病毒有效的 消毒药品,如烧碱、醛类、氧化剂类、酚制剂类、氯制剂类、双季胺盐类等。 1.3 备有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1.4 注意消毒剂不可混用 . 2 消毒范围 禽舍地面及内外墙壁,舍外环境;饲养、饮水等用具,运输等设施设备
14、以及其它一切可能被污染的 场所和设施设备。 3 消毒方法 3.1 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方法消毒; 3.2 圈舍、场地、车辆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法消毒; 3.3 养禽场的饲料、垫料等,可采取深埋发酵处理或焚烧处理等方法消毒; 3.4 粪便等可采取堆积密封发酵或焚烧处理等方法消毒; 3.5 饲养、管理等人员可采取淋浴等方法消毒; 3.6 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浸泡、高压灭菌等方法消毒; 246 3.7 疫区范围内办公、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的方法消毒; 3.8 屠宰加工 、贮藏等场所以及区域内池塘等水域的消毒可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并避免造成有害物质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