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佳木斯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践与探讨摘要: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重点强农惠农政策项目之一,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本文从佳木斯市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所取得的成就,成功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介绍和探讨,以供借鉴和讨论。 关键词:政策 农业 保险 实践 探讨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近几年来,佳木斯市逐步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可持续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新成就 1、
2、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佳木斯市各年保险的品种为种植业的玉米、大豆、水稻三大作物和养殖业的生猪。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从 2008 年的 3 个县(市、区)扩展到 2012 年的 6 个县(市、区) ,分别占县(市、区)总数的 30%和 60%,种植业保险面积从 2008 年 163.3万亩增加到 2012 年 256.66 万亩,占农村集体总面积的比重从 11%增加到18%,养殖业保险头数从 2008 年的 1 千头增加到 2012 年的 3 千头,5 年增加 200%。 2、财政资金补贴力度不断增强。一是省级财政补贴力度加大,支持2了县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2008 年,省级财政和县
3、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均为 20%,2009-2012 年,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为 35%,县级承担保费补贴 15%;二是财政承担的保险补贴资金逐步增加,2008年各级财政补贴保险费资金为 2496.3 万元,2012 年为 15216 万元,随保险面的扩大,财政补贴的保险费呈逐年增加趋势。 3、参保农民受益。5 年来,共计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达到174311 户次,共计获得保险公司赔款 9007 万元,高于农户承担保费6324.2 万元的 42.4%。平均每个参保农户每年获得赔偿 516.7 元,比参保农户平均每年承担投保费 362.8 元多 153.9 元。既保障了农民的经济利
4、益,也有力保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的成功经验 1、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为使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序开展,市、县两级分别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成员由财政、农业、经管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2、由农经管理部门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由于各级政府都设有农经管理机构,村会计可视为农经管理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使农经管理系统的服务覆盖所有乡村,并且具有组织、宣传、协调和业务专长等优势,保险公司按照确定的比例支付一定金额的代办费,既能调动农
5、经代办人员的积极性,又能节约保险公司的人力和成本,更好的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 33、实行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市、县农经管理部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宣传和任务指标落实工作,乡镇农经管理机构组织村会计负责落实承保农户、地块、理赔和公示等工作。发生灾害时,由市、县级经管部门会同保险公司组织乡镇中心代办机构、村级代办员做好承保签单、报灾、查勘工作,对承保受灾农户的受灾情况进行实地踏查,组织有关专家协同对出险区域、品种、地块进行定损,由保险公司确定保险理赔额度,对受灾农户进行理赔。 三、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民认识问题。近几年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实践证明,广大农民对农业保险工作
6、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农业受灾机率小,投保积极性不高。 2、县级财力不足。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县级财政投入 15%(2 25 元/亩)部分,由于各县财政为了保工资、保正常工作运转,属于吃饭财政,没有足够资金用于保费补贴,进而影响了农业保险面积的扩大。 3、受灾理赔率低。目前承保受灾农户理赔率偏低,如:水稻受灾达到绝产程度,每亩地理赔 200 元,而实际每亩地生产资料的成本投入达到了 400 元左右,所以绝产后理赔的额度满足不了下年度生产成本的投入,没有达到弥补经营风险的目的。 4、保险工作受省级指标限制,国家、省的保费补贴不是按照自下而上实际落实的保险面积拨付给受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是先确定
7、给某个保险公司,并限定落实保险面积。在广泛宣传发动,落实了保险农户和地块以后,超出限定面积无法得到国家、省级保险补贴,限制了保4险业务的开展。 5、农经系统代办机构开展工作经费无法及时保障。每年年初,农经系统都要组织开展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发动、培训等项工作,从春耕开始,就要开始对承保地块进行现场核实认定,农业生产全过程中随时发生的险情都要及时到现场查勘认定,省、市做了大量工作,但经费始终没有保障,县、乡保险代办费每年都是年终兑现,由于前期没有经费支撑,工作开展受到了影响。 四、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
8、政策、意义,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保投保,要用身边投保理赔的实际例子引导农民投保。 2、加大中央和省财政投入力度。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逐步扩展,财政补贴资金也将会爱步增加,在目前县级财政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建议增加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降低县级财政保费补贴标准,以减轻县财政负担。 3、加大代办力度,确保保险工作正常开展。为保证农业保险工作正常开展,建议省级明确省、市、县三级保险代办的资质及身份,合理确定三级代办经费,保险公司提前支付部分代办费,用于前期工作开展。 4、加大理赔力度,使农民受灾后得到生产成本投入。承保受灾农户反映理赔率低,不能满足农户受灾后迅速恢复生产的需要。建议提高理赔标准,确保农户受灾后真正获得生产成本投入。如:水稻受灾绝产,理赔额应由每垧 3000 元提高到每垧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