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周村区 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周村区 统计局 周村区 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5 年 8 月 19 日)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 2012 60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 2013 26号)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 全市 经济普查的通知(淄政字 2013 22 号) 和 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经济普查的通知(周政字 2013 14号) 文件要求 , 周村区 进行了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普 查时期资料为 2013 年年度资料。
2、普查对象是在 周村区 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 周村区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 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 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 根 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 周村区 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发布如下。 第一部分 综合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 全区 共有从事第 二 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 3470- 2 - 个, 比 2008 年末( 2008 年是第二次 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 增加 24 个增长 0.7%; 产业活动单位 399
3、6个 , 增加 168个,增长 4.4%。其中,第二产业 活动 单位 1536 个,比 2008 年末 减少 128 个 ,同比下降 7.7%;第三产业 活动 单 位 2460 个,比 2008年末增加 296个,同比增长 13.7 %。个体经营户 18489 个。(详见表 1-1)。 表 1-1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情况 数量(个)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3470 100.0 企业法人 2609 75.2 机关、事 业法人 275 7.9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586 16.9 二、产业活动单位 3996 100.0 第二产业 1536 38.4 第三产业 2460 61.6 三、个体经营户
4、 18489 100.0 第二产业 2825 15.3 第三产业 15664 84.7 图 1-1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数量与结构 法人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16.9%机关、事业法人7.9%企业法人75.2%- 3 - 产业活动单位第三产业61.6%第二产业38.4%个体经营户第三产业84.7%第二产业15.3%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1434 个,占 41.3%; 批发和零售业 769个 ,占 22.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9个,占 12.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11237个,占 60.8%; 住宿餐饮业
5、1943 个 ,占 1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26 个,占 8.8%。(详见表 1-2)。 表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情况 法人单位(个) 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3470 18489 采矿业 4 - 制造业 1434 263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 - 建筑业 54 226 批发和零售业 769 1123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 85 住宿和餐饮业 33 19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 36 金融业 2 - 房地产业 85 4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3 33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 3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6、施管理业 8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 1626 - 4 - 法人单位(个) 个体经营户(个) 教育 100 1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80 9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 6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9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12 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11个。 2013 年末, 全区 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609个。 其中,内资企业占 98.62%;港、澳、 台商投资企业占 0.54%; 外商投资企业占 0.84%。在内资企业中,
7、私营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 5 - 单位的 74.51%(详见表 1-3)。 表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609 内资企业 2573 国有企业 19 集体企业 18 股份合作企业 16 联营企业 5 有限责任公司 432 股份有限公司 53 私营企业 1944 其他内资企业 8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 外商投资企业 22 二、从业人员和企业资产 2013 年末,全区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111911 人 。 全区个体经 营户从业人员 55698 人 。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68508人,占
8、61.2%;建筑业 11870 人,占 10.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440人,占 5.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30850 人 ,占 55.4%; 制造业 10619人,占 19.1%; 住宿和餐饮业 6306 人,占 11.3%。(详见表 1-4)。 表 1-4 按 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表 法人单位(人) 个体经营户(人) 合计 111911 55698 农、林、牧、渔业 88 34 采矿业 724 0 制造业 68508 1061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06 0 建筑业 11870 807 批发和零售业 6152 308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84 301 住宿和餐饮业 1356 630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8 95 - 6 - 法人单位(人) 个体经营户(人) 金融业 416 0 房地产业 1424 1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02 98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8 9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86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86 4676 教育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