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的报建的程序及需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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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的报建的程序及需资料摘要: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是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或其授权机构监视治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报建程序;审核书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这里所说的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

2、政主管部分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实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 1 建设工程报建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2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 22.1 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 2.2.1 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从公开市场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土地登记的,公司应与受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书。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1)土地登记申请表;

3、(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 土地契税完税证明(财政局、地税局)土地权属来源证明;(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经土地管理行政部审定后发给“土地使用证书” 。 2.2.2 办理立项手续 建设项目须依法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批。申请立项时应提交下列文件:(1)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咨询院) 。 (2)项目规划批文、总平面图。 (3)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 。 (4)抗震设防(地震局) 。(5)办理完以上材料后报经发改会审批后核发立项批文。2.2.3 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立项批复后,须到当地规划管理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时应提交

4、下列文件:(1)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 (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 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 1 套。(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2.2.4 方案图审查 由各地市县规划管理局审批。 申请材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 或 1:1000)5 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1 套; 3(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 幅面) 。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2.2.5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申请材料 (

5、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国土权属文件:(a)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b)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 套、建施总平面图 3 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

6、纸、文件等。 3 施工报建手续 3.1 交纳报建费用及各种规费 3.1.1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费用主要有劳动保险基金、质量监督费、定额测编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内容。各种费用的交纳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前完成。劳动保险基金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劳保基金4统筹管理机构为建筑业企业代收的费用。质量监督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收取。定额测编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取。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

7、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目前,省直管建设工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取。委托监管的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各种规费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政策收取。 3.2 机构施工图审查审批部门:具备审图资质的审查机构 4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4.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在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公告、投标入围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签

8、定施工(监理)合同。省直管建设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监管招投标的省直管建设工程有关招标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5 施工合同备案 5.1 施工合同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进行。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合同备案机构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递交有5关合同备案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机构收到合同备案资料后及时提出备案意见,合同双方按照备案机构的意见协商修改备案资料,再次申请备案。省直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机构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监管施工合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合同

9、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6 质量安全监督 6.1 建设工程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定与备案后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交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用。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我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于 2006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湘建建200678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 的通知)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

10、和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必须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7 施工许可证核发 7.1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6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各种规费交纳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

11、工许可条件审查及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省建设厅有关部门在完成对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条件审查后可发放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证。临时施工证即施工联系单,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施工证时,可只提交规划联系单,待提交规划许可证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8 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是指项目从征地、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合法化,得到到国土局、发改委、规划局、环保局、文物局、园林局、气象局、消防局、人防办、建委等相关部门的确认,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或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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