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济大学年度“追求卓越奖(校友)”评选细则 为了大力推进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提高教学科研 水平 , 鼓励广大教师取得杰出的教学、科研成果,鼓励在校学生成长为 引领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精英与社会栋梁 ,鼓励全体教职工、广大校友弘扬“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的 办学理念,学校决定设立“同济大学追求卓越奖励基金”(以下简称 “追求 卓越奖 ” )。追求卓越奖除设有追求卓越教师奖、追求卓越学生奖外,原则上每年奖励一名校友,奖励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追求卓越奖(校友)评选工作由校友会秘书处组织实施。 为有序、规范地开展评奖工作, 按照“同济大学追求卓越奖励基金评奖细则”, 特制定 针对追求卓越奖(
2、校友)的评选 细则。 一、评选原则 年度 “ 追求 卓越 奖( 校友 ) ” 的 评选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性 : 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 校友的监督 ; 2. 先进性 : 保证评选质量,宁缺毋滥 ,如无符合评选资格的人选,则当年度该奖项空缺 ; 3. 廉洁性 : 严禁评选过程 中 出现任何不正当行为 。 二、评选资格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被推荐为 “ 追求 卓越 奖(校友) ” 候选人 (以近两年为 限 ) : 1. 因在其专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等)有重大突破,获得国家级或以上表彰者 ; 2. 因对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或公益慈善有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级或以上表
3、彰者 ; 3. 因其个人道德修养、人格品质 , 获得国家级或以上表彰者 ; 4. 其担任主要领导的企业取得重大进展者 ; 5. 对 学校 发展建设有重大贡献者 ; 6. 其个人表现在校友中起到积极示范和楷模作用者 ; 7. 其他等同于上述者 。 三、评选程序 追求 卓越 奖( 校友 ) 评选工作具体流程如 图 1所示 : 图 1 追求 卓越 奖( 校友 ) 评选流程 1. 评选启动: 评选工作于每年 2 月启动, 由校友会 秘书处向各校友组织发布评选细则 。 2. 候选人提名: 提名采取校友组织推荐的方式,每个校友组织可推荐一名候选人。 所有 提名 候选人须填写 追求 卓越 奖( 校友 )推荐
4、 表 ,并将相关资料于每年 3月 底 前 寄送至同济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3. 候选人资格审查 :由校友 会 秘书处负责 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校友的身份、在校学习 经历 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 产生候选人名单 。 4. 初评 : 候选人名单提交 同济大学校友会评奖委员会 评议,并由委员会委员投票,产生 1-2名初选名单。 5. 初评名单公示:初评结果在 同济大学校友会 官方网站 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同济大学追求卓越奖评审委员会。 6. 终评:同济大学追求 卓越奖评审委员会对上报名单进行终评,初步确定获奖名单。 7. 终评名单公示:终评结果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 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附则 同济大学年度 追求 卓越奖(校友)评选细则 自颁布之日起 实行 。 本细则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细则的正文将在校友会网站上发布。我们将听取广大校友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