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研究摘要:控规是我国城市规划体系在不断积极探索过程中逐渐发展成熟、并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划控制手段, 它的出现适应了我国国情, 并在近几十年我国城市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本文探讨了控规与城市设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控规与城市设计融合的方法。 关键词:控规,城市设计,融合。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控规与城市设计存在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国家法定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开发的秩序,为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城市设计,在国内作为一个尚属新鲜的事物,从其概念的衍生、发展,到今天被广泛认可,从追求三维形体塑造的本原,到升
2、华为以人为本的观念,多种理解与界定混杂,需要进行统一和规范化。 (一)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层面下的法定规划,自实施开始至今,较好地履行了其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明确了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了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确定了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了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使城市建设更加有序化、合理化。但由于我国控2规的蓝本为美国区划法,其本身已与今天城市建设的现实情况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具体表现如下: 1.控规对用地性质规定过于单一
3、。 现今城市中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对土地的集约化要求也越来越高,一块建设用地往往出现多重用地性质。例如:一栋高层建筑,底层裙房为商业卖场,中间为办公区域,上层为住宅,这类建筑功能形式在现实中越来越普遍,而现行控规只能在平面上赋予这块用地一种用地性质,不便于土地出让和建设管理。 2.控规对各类用地指标的规定缺乏弹性。 在控规编制中,对各类控制指标既不能给得过高,以免造成城市建设无序、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又不能给得过低,造成土地建设集约度不足,使经济无法平衡。规划工作者只能根据经验对各类用地指标进行大致估算,这就造成了实施中由于部分指标的不合理而导致控规的反复修改,同时也对控规的权威性提出质疑。 3
4、.控规内容过于平面化,缺乏形象内容。 现行控规编制过于注重平面表达,导致其各类控制指标的说服力不强,造成公示上的难度。由于缺乏城市设计的内容,对地块的景观以及空间环境的控制较少,不易控制城市整体的空间景观特色。 (二)现行城市设计编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1.城市设计没有统一的编制标准和要求。 城市设计本身定位不明确,各个城市设计成果存在较大差异,各设计人根据自己对城市设计的理解,自成一派,给各级行政部门审批造成3了较大的难度。 2.城市设计过于概念化。 部分城市设计没有与现状建设充分结合,不能解决眼前的实际问题,没有分期规划内容,对于如何解决当下城市建设的问题和如何达到城市设计的最终效果没有明确
5、的步骤和方法,使得城市设计方案看起来很美,但都是空中楼阁,最终沦为“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图画。 3.城市设计法律地位尴尬。 城市设计并不在我国现行的规划编制体系中。它同时跨越了从城市总体规划到布局详细规划各个阶段,内容混杂,且由于不是国家法定规划内容,无法成为各级规划行政部门日常工作的依据。 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融合 (一)控规与城市设计融合的必要性 由于现行控规编制内容所具有的种种局限性已不能很好地指导城市建设,而城市设计又由于其尴尬的法律地位和过于理想化等问题,也无法替代控规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在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弥补各自的不足,开辟出一条控制性详细
6、规划与城市设计相融合的革新之路,更好对我国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起到指导作用。 (二)控规与城市设计融合的方法 首先需明确城市管理的主要依据依然是控规。因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国家法定规划,具有法律效应。但控规在编制过程中,应以城市设计为依托确定各类规划用地性质与指标,同时编制相应控规地区的城市设计导则,以此作为城市规划日常管理中的指导性意见。 41.优先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针对天津市中心城区这类大型城区,根据国家要求,对其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做到全面覆盖。所以,应在编制各区域控规之前,以分区规划为依托,编制覆盖整个规划区域的总体城市设计,为下一步编制各区域控规提供依据。在总体城市设计中,应明确整个规划区域
7、的发展目标以及其中各个分区的定位和各个分区之间的相互关系;梳理整个区域的规划结构;整理规划区域对外道路与外围路网的关系以及区域内自身路网骨架的关系;计算城市近期建设总量,规划相应的大型市政配套设施与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确定规划大类及中类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2.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在总体城市设计的基础上,编制重点地区的局部详细城市设计,明确区域的规划结构、平面布局、道路交通系统、步行交通系统、绿化及景观系统、开敞空间系统、沿街界面控制、街道断面形式、街道设施、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等内容,编制各个地块的规划总平面图, 形成相应的城市设计导则, 并测算出每
8、个地块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为下一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打好基础。 3.编制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 依据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局部详细城市设计,编制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地块用地性质划分到小类,确定各个地块的用地性质;根据国家和地区各类规范,参照城市设计实际核算出的指标,明确各地块的用地指标,及时发现问题,相应地调整详细城市设计的内容;充分5考虑详细城市设计所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景观风貌框架,将详细城市设计的景观控制要求如广场、绿地、视觉走廊等从用地上予以保证,将城市设计景观控制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各地块指标,结合有关规范要求,增加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 (三)控规与城市设
9、计融合的保障措施 在实际规划管理中,规划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控规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以及调整控规所需要遵守的法律程序。其中,单元层面控规结合总体城市设计,共同构成向社会公众公示的内容,形象地向公众解释控规的各项内容,便于公众社会监督和土地出让。而地块层面控规和局部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则作为具体地块管理时的规划依据,起到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单元层面控规须报政府审批,原则上不能对单元层面控规和总体城市设计提出修改。个别地块如有修改意见,应在已有地块层面控规基础上,结合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导则,提出相应具体修改意见,并编制地块内详细城市设计,待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程序后方可修改,从而保
10、证了控规的权威性。 三、结语 此套规划编制体系可以较好地做到上下串联,每一层规划都是下一层规划的基础和依据,而下一层规划又可以很好地对上一层规划进行监督和反馈,既能发挥城市设计的灵活性,同时又保证了控规的严谨性。但这其中每一层规划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更好地衔接各层次规划,本文只能做到抛砖引玉,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由广大规划工作者共同去研究和完善。 6参考文献 1 相秉军. 控规的尴尬J. 规划师,1999(2) 2林红杨,韩杰.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05(5) 3邹德慈,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段进.城市空间发展论M.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