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试用版) 目 录 1总则 .2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2 3事故隐患排查形式和频次 .4 4事故隐患排查内容 .6 5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 14 6事故隐患的评审和评估 . 19 7事故隐患的处理 . 20 8事故隐患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 22 附录 A *公司安全检查台帐 附录 B *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附录 C *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附录 D *公司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录 E *公司事故隐患等级评审 /评价记录表 附录 F *公司 安全检查表 注:各专业隐患排查表可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
2、件 2 1.总则 1.1 为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以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装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 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 F,各专业检查表可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件 ) 。 2.1.1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
3、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附录 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 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2.1.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 3)生产 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3 2.1.3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 1
4、)颁布实施有关新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 2)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 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 5)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 4)危害因 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危害因素。 2.2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 /应聘请有经验的化工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涉及高危工艺的应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HAZOP),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系统排查事故隐患。 2.4 企业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承包、承租单位拒 不整改的,企业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或者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5 企业应当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4 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材料。重大事故隐患报送内容应当包括: (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 3)隐患的治理方案。 2
6、.6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各级(分 /子公司、车间 /科室、工段 /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 员及时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2.7 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3.事故隐患排查形式和频次 3.1 事故隐患排查形式 事故隐患排查可与日常巡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隐患排查的内容、组织形式,企业隐患排查一般包括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日常检查、事故类比检
7、查六种形式 。 3.2 事故隐患排查频次及分工 3.2.1 综合性检查分别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组织本单位人员实施。公司(厂)级的5 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并组织本单位、本专业的检查。基层车间的综合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各职能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的综合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公司(厂)级综合检查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3.2.2 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隐患排查。 3.2.3 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
8、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3.2.4 企业应组织装置操作人员,基层车间直接管理人员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 (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 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 (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 )、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2.5 当获知同类 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
9、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 3.2.6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进行隐患排查: (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3.3 企业涉及高危工艺的,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HAZOP)。 4.事故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根据
10、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4.1 安全基础管理 4.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 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7 4.1.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 3
1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1.4 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 (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1.5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4.1.6 危险作业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 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和抽堵盲板等检维修过程中八大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 3)从业人员劳
12、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4.1.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2.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 储存设施满足危8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4.2.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4.2.3 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2.4 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 3)空分装置、空压站; ( 4)点火源(包括火炬
13、); ( 5)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 6)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2.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4.3 工艺管理 4.3.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9 (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4.3.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 1)
14、装置 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 /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 4)按照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 2009116 号、(安监总管三 2013 3 号)等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 5)火炬系统的安全性; ( 6)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 患。 4.3.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 1)工艺卡片的管理
15、,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10 (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 4)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4.4 设备管理 4.4.1 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 4.4.2 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 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 “五定 ”、 “三级过滤 ”; (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种设备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 1)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 期检测检验情况; (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