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黑龙江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_受委托方(乙方):_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12 项目地点_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用地面积:_平方米,层数:_,建筑面积:_平方米,层数:_,其中含商服面积: _平方米,层数:_;住宅面积:_平方米,层数:_,管线名称:_,长度:_14 其它:_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2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
2、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26 其他_27 任务完成日期_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文件资料名称:_内容要求:_份数:_提交时间:_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2001162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42 本合同签订后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万元(小写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即(大写)_万元(小写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万元(小写_万元)。第五条 双方责任51 甲方责任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
3、乙方提供相关3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10 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 10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 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
4、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52 乙方责任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01162 号和黑建规200141 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4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5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签字)经办人 (签字)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委托方甲方账号(单位公章)年 月 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编号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 (签字)经办人 (签字)电话开户银行受委托方乙方账号(单位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