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学校章程核准书第x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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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章程四川师大附中建校于 1952 年,初名四川大学工 农速成中学,为新中国培养工农兵干部。1955 年秋季起转为普通中学,更名 为四川师范学院附属中学。1963 年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成为成都市最早的四所重点中学之一,1979 年再次由四川省教育 厅批准成为成都市首批办好的五所重点中学之一,1985 年因四川师范学院更名为四川 师范大学,学校随之更 为现名。1997 年 6 月,经成都市政府批准,原成都市 39 中学并入我校,成为学校初中部,形成“一校两址”格局。2002 年,学校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13 年,通 过“四川省一级高中”评估 验收。学校遵

2、循“崇道鼎新,成人成才”为办学思想,以 “创建面向未来并与世界接轨的一流中华名校”为办学目 标;以“ 为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成人成才 打下良好而坚实的素质基础”为培养目标;以“立志、勤 奋、诚实、尚美 ”为校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 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称师大附中、川师附中),英文名称 the Middle School At

3、tached Si Chuan Normal University,单位地址:高中部 为成都市锦江区劼人路 318 号,初中部为成都市锦 江区海椒市街 103 号。第三条 学校由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主办,经锦江区事业 登记管理局批准,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具有法人 资格、 实施高中、初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学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办学规模 70 个教学班,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 学校校歌梦想从此起航,校徽、校旗请见附件。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 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 对 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学校校长由锦江区教育局

4、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第六条 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 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大力推 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 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发挥领导 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奋斗。(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深入开展教 师继续教育,广开门路,引贤纳才。(四)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按 教学大纲要求开 齐各门课程,建 设好各类教学设施、基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好教风、学风、校风建设, 优化育人环境。(六)不断改善校园

5、校舍、教学设备设施。(七)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保 护师 生的合法权益,保 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八)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在校期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离任时,接受上 级主管部门审计。第七条 学校副校长及内设机构(一)学校按有关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副校长,副校 长受校 长委托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后勤、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分工协作。学校副校长经民主推荐程序考核,由区教育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二)根据学校“一校两址” 的实际情况,学校高中部设办公室、德育处、教 务处、教科室和总务处。学校初中部设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和总务处。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按照锦江区

6、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区属学校中层干部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培养考察、确定人选、 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学校公示、上报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中层干部的聘期原则上应在校 长的聘期内。如因学校工作变化需要增设或取消内设机构,或修改内 设 机构职责,需向教代会提出 变更申请,由教代会集体审议通 过后提交行政会、校 长会审议 ,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执行。第八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主要包括:(一)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二)对学校发展规划

7、,学校工作 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干部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 监督。(四)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第九条 学校重大事项如发展规划、招生方案等重大 问题 的决策实行以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校长负责 、民主商议”制度,民主商 议包含校长会议 事制度、行政会 议事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工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 务委员会制度。(一)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 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包括:1、听取校长的工作

8、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 等重大问题,提出意 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用制方案、考核 办法、奖罚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3、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校务委员会1、校务委员会由学校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2、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就有关学校 发展规划、基 础建设、重大项目、重要资产处置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对外合作办 学等决策事项, 进行合法性论证 ,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

9、善职能部门论证 、邀 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并且建立 监督机制,确保各 项工作合法、合规进行。3、校务委员会通过民主方式建立健全 议事规则与运行机制。第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一)学校章程是学校管理的统领性文件,在此基 础上,由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日常管理制度、招生(入学)、内部收入分配、基建项目实施、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校务公开、对外合作办学事宜等制度,形成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二)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按照学校民主商议的议事制度,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经教职工大会 审议

10、通过后实施。自下而上即是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教职工意见后形成规章制度初稿,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交教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自上而下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拟定初稿后, 经校长办公室讨论会交教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根据内容分 为主 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校 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校 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程序等。成立以纪检委员为组长,由学校各部 门负责人、教 师代表、参加的校务公开监督审议小组。主要负责对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 证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接受教职工、家长及社区的监督,突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主

11、动公开的事项1、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学校中远期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及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及重要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2、学校人事管理及任免事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变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和招聘、竞聘录用情况,发展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3、学校后勤管理事项:学校的基本建设、维修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投资情况;年度、法人和领导干部经济责 任审计情况。4、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事项:职称评聘、调资政策、评优评先的条件,评选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教职员工福利待遇、贫困 职工救助等情况。5、学生管理有关事项:学生各类先进、荣誉称

12、号的评选条件和结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特困生救助等情况。6、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如学校或个人因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被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情况;学校完成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督 导评估 结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 伤害事故处理等有关事项。(二)校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1、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家长会、家 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从不同层面公开不同内容;2、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在校园网公告栏公布有关内容;3、设立校长信箱和公开电话;4、利用校园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 长公开学校收费 的项目、 标准和依据及有关内容。第十二条 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实施及监督。(一

13、)学校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学校基建项目实施、 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校务公开、对外合作办学等重大问题由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行政会、校长会集体决策,学校党总支、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实施。(二)学校依法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教育公众督导团的评估、 检查、 审计、监督,听取社会各界 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校内教职工、学生申 诉制度, 综 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纠纷。由学校工会 负责建立 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调解组织的人员由学校工会主席、工会委 员及教职工代表

14、组成,接受本校教职工对学校管理、评优晋级、 绩效考核等各方面的申 诉, 经调解仍不接受的,教职工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第三章 学 生第十四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 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依法依规对学生 给予奖励和处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 习业绩 合格的学生,准予 毕业。第十五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 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一)学生拥有的权利1、接受教育的权利2、参与学校管理管理和各类活 动的权利3、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15、4、监督学校管理的权利5、宪法与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其他有关 权利。(二)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1、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的义务。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的义务。3、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的义务。4、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 ,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6、宪法与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其他 义务。第十六条 学校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 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学生的道德品行、健康体质状况、法律素养、人文 艺术修养和学业情况等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

16、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第十七条 成立学生代表大会,充分 发挥学生自主性, 给学生自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和平台。(一)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学代会在校 团委领导下,按照学代会章程 独立地开展工作,代表学生的利益、 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二)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1、筹备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并向大会 报告工作,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执行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2、筹备选举下届学生委员会;3、召开各班委员会议,总结、讨论学生会工作,布置和检查各班班委会的工作;4、对学校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 议。(三)学生代表大会按要求建立健全议事规则与运行机制。第十八

17、条 建立学生奖惩制度。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评定,经民主推荐,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特 别优秀的,根据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荐参加有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同 时,为加强学风、校风建设,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根据中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建立四川师大附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分 别给予警告、 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高中)、开除学籍(高中)的处分。第十九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鼓励同学之 间互相帮助。第四章 教师和职员第二十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8、和工勤人员等组成。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 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 工, 实施竞聘上岗。学校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逐年改善教职工工作条件,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 规定的待遇。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教 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第二十三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做出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表彰方案,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文件,经民主推荐方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

19、职业 道德规范等法律、法 规 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教职工对所受处罚 不服的,可以按有关 规定提出申 诉。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 实际情况,定 编、定岗、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分 为短期合同和 长期合同。除符合政策需要 签订长期合同的教职工外,其余教 职工一般签订短期合同。 对 于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以按相关政策予以解聘或转岗。拒聘人 员可以辞聘,可以调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实行 财政工资、基 础性绩效工资和 奖励性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政策。

20、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管理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机制,成立四川师大职称评审推荐小组、 岗位聘用审议小组,负责教职工的 评优晋级、 岗位聘用等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名师、民主党派负责人、校级干部、教研组长、学校业务处室负责人共同组成。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六条 确立以学生为本、促 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 展的教育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围绕立德树人开展各项工作;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践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承认 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 选择权 ,鼓励学生兴趣特长的发展,探索学生的多样化、个性化培养;改革学生 评价制度,促 进 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第二十七条 不断完善学

21、校德育工作体系,在实践中不断 创新学校德育工作的方法。(一)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 义、社会主 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 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二)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加强 日常管理,提高班主任、科任教 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创建良好班风、学风、教风、校 风 。(三)在高中阶段开展“四自” 德育教育,加强学生自我规划、自主管理、自能学习、自强发展的能力。(四)建立健全班、年级两级家 长委员会,支持、指导家长委员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五)加强对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的指 导。(六)加强学校艺体工作,将普遍性 艺体活动和代表队建设结 合起来,促 进学生美育教育,打造学校艺体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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