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18 年 9 月说 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行业协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行业协会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三、 【 】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 ) 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四、以企业为会员的协会、商会(异地商会除外)应参照本示范文本制定章程。1(单位全称)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 行业协会(同业公会) 。 (英文名称是 ,缩写是 。 )【行业协会的名称应与其宗旨、业务范
2、围、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恰如其分地反映行业协会的边界。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规定,由本市 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 3 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
3、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 2。【宗旨应当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成立行业协会的目的,并与行业协会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全称】 ,行业主管部门是 【全称】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直接登记表述)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全称】 ,业务主管单位是 【全称】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双重管理表述)【市级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机关填写: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区级登记
4、的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机关填写:上海市区民政局、上海市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七条 本会的任务: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表述必须明确、具体】(一) ;(二) ;(三) ;。3(以下选项供参考,行业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补充、自行确定: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等;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产业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人大、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代表行业企业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或者应诉活动,或者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提出调查申
5、请;根据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团体标准、质量规范、技术规程、服务标准、劳动标准等;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出具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等工作;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活动。 )第八条
6、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是对行业协会任务的概括,内容应当简练,符合本行业协会的性质和特点,从实际出发,确定业务范围可表述如下:在行业开展行业调研、行业统计、信息发布、技术培训、标准制定、编辑出版、会展招4商、产品推介、中介咨询服务、国内外合作交流等。字数加标点符号不超过 60字。 】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
7、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 ”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第三章 会 员第十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不吸收个人会员。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自愿加入本会;(二)承认本会章程;(三)本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5。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
8、【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二者选一,不能并列写入。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五)提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可自行确定其它的权利,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6(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9、;(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可自行确定其它的义务,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限制其他会员在本会中发挥作用。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会员如在两年(具体时限由协会决定)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第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
10、,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答复。第十八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和监督机构7第十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第二十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理事长) 、副会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会长(理事长) 、副会长(副理事长)的数量不超过理事数量的三分之一;如设立常务理事会
11、的,则会长(理事长) 、副会长(副理事长)数量不超过常务理事数量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年【最长不得超过四年】 ,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数量超过 300 家的,可以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会员代表应以民主的方式产生,具体办法和名额分配由理事会决定。但会员代表数量一般不少于会员总数的 30%,且会员代表数量应当在 200 家以上。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每届期限可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年。由会员大
12、会制度改为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行业协会,需提前召开理事会,确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组成比例,并召开会员大会通过。 】第二十二条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8(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会员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应提前 7 个工作日,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书面通知各会员(会员代表)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如会长(理事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会长(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通知全体会员(会员代表)并告知会议议题。会员(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每个会员(会员代表)只能接受一份委托。第二十三条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或修改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程序; (二)制定或修改章程;(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四)制定或修改会长(理事长) 、副会长(副理事长) 、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选举办法;(五)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六)选举或者罢免会长(理事长) 、副会长(副理事长) 、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