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莲县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WL-ZFCG2018-004 招 标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八 年 一 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五莲县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 WL-ZFCG2018-004 3、采购预算: 70 万,每家单位 预算费用 35 万元 4、项目内容: 为五莲县城 市 发展战略研究 编制 规划报告 及 规划 图纸
2、。选择两家规划单位, 分别提供 规划报告 及 规划 图纸 。 5、 设计周期 : 60 天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 投标人 须 为 具 有 法人 资格 的企事业单位 ,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供应商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 须 同时具备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和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具有 正高级城乡规划 专业技术职称 及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 4、投标 人被人 民法院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5、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 负责人 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
3、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 (上午 8: 30 11:30时,下午 14: 00 17: 00)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 职称证 、 注册 证书 、 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等资料 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五莲县 城富强路 66 号, 疾控中心对过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每份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应携带上述证书原件 和 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 (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四、 投标文件的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1、 递交时间: 2018年 1月 30日 09时 00分起至 09时 30分止; 2、 截止时间: 2018年 1月 30日 09时 30分; 3、 递交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第一开标室 (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 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 日照政务 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五莲县水务大厦 A 座 联 系 人:王金 电 话
5、: 0633-7957909 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 五莲县城富强路 66 号 联 系 人:段智永 房克娟 联系电话: 0633-2258617 2018 年 1 月 5 日 附 1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书 XXX 人 民检察院: XXX 公司因参加 XXX(单位) XXX(项目名称、编号)报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 , 现向你院查询 XXXX(单位 /个人 )(近三年)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XXX 公司(公章)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
6、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 2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 1、 查询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2、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五莲县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项目 2 项目编号 WL-ZFCG2018-004 3 招标人 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 招标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 质量标准 1、符合
7、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等,及本 地区规划整体要求。 2、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6 设计周期 60 天 7 采购预算 70 万 8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9 投标人资格要 求 1、 投标人 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供应商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同时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须 同时具有正高级城乡规划 专业技术职称 及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 4、投标人被人 民法院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5、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 负责 人 不曾有
8、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与招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2 年内担任供应商与招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2 年内是供应商与招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6 (三)供应商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10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7000.00 元整 保证金只受理电汇或网银转账(请提前办理,以下述截止时间前到 账,并提交有关银行凭证为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29 日 12 时
9、00 分(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且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个人或其他投标人名称交纳的无效。开标现场提供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应的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收款单位: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五莲县城富强路 66 号 开户银行: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行号:402458700191) 帐号: 9110111030342058000219 受理地点: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 司 电话: 0633-2258617 注:保证金电汇凭证中须注明本项目名称。 12 踏勘现场及答 疑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答疑及踏勘现场,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如
10、有疑问请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 12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同时将 word 版一并发送。 邮箱:(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在日照政府采购网( )、山东政府采购 网、日照政务网上网上系统中统一进行答复,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信息回复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答疑回复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人:王金,联系电话: 0633-7957909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四份;(正本、副本分别密封) 装订要求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
11、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7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编: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 不得开启 封套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15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17 开标时间及地 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1 月 30 日 09 时
12、30 分 开标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 ) 18 中标人确定方 式 按照综合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两名为中标人, 分别 编制 规划报告 及 规划 图纸 。 19 投标时需提交的 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项目负责人及组成人员近 3 个月的 社保 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承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 7. 人民法院出具的未
13、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 单的证明。(申请材料见招标公告附件 2) 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现场核验。 20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30%;提供规划初步方案后,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 40%;规划方案经评审通过后,支付剩余设计费。 21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代理费及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 22 评标办法 见“第五章” 8 一、 总则 1、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 1.2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
14、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 规划 单位。 2、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资格要求 3.1 为履行本项目合同,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以下称“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提供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原件资料。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下列原件提交,接受投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后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 (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3)保证金交款凭证
15、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 5) 项目负责人及组成人员近 3 个月的 社保 缴 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6)拟承担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证书原件; ( 7)人民法院出具的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证明。(申请材料见招标公告附件 2) 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现场核验。 3.3 投标人借用他人资格投 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其保证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取消投标人及借出资格单位三年内在五莲县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
16、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4.3 招标代理服务费 9 参照国家国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行为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 534号)执行 ,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17、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4.4 公证费 若产生公证费,公证费收费标准为合同金额的 1,其中低于 500 元的按 500 元收取,高于 20000 元的按 20000 元收取。由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到五莲县公证处交纳。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附件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
18、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招标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
19、截止日期。 7.4 补充通知须经相关单位会签,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7.5 凡涉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补充或修正,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 书面通知为准。 三、 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 8.1 投标价格 8.1.1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基本概况自主报价,可先充分了解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功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其他申请将不被批准。 8.1.2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采用固定总价 的计价方式 , 每家单位 的投标 报价不得超过 35万元 。 8.1.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规划费用报价须包括资料收集、规划调查、专家评审、报批、方案调整、成果工本、利润税金、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完成本项目报批及后续
20、服务的一切费用(含因法律、政策原因需要调整修改而增加的相应文件或报告 的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8.1.4 投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方式,对项目现场及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1.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2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8.3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3.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8.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