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论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摘要: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关乎民生的头等大事,但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始终像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时刻考验着政府的行政效能与舆论的容忍底线。本文分析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及社会影响,探讨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层次原因,从剖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缘由入手,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拖欠效果的处置方案,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为政府及社会各方处置该问题提供一定的实际参考。 关键词:建设领域 ;工资拖欠 ;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F04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农民工过极讨薪现象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频繁上演,特别是建设领域
2、表现得尤为突出,有近 70的民工被拖欠过或者正在被拖欠着工资。当前,建筑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同时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行业之一,广大农民工进入建筑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由于建筑环境的不确定性,市场与现场、项目与总部的分离,建设领域用工量大、人员流动性大,农民工工资计算方式复杂及劳务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都加大了管理难度,为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埋下了隐患。 一、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源 (一)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造成给付能力不足。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僧多粥少“的现状导致建筑2企业之间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处于建设方为了降低成本、转嫁风险,竞相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
3、工,甚至资金充裕的建设方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长期以来垫资施工已成了承建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施工企业垫资的压力随着层层转包又转嫁于民工,造成民工工资的拖欠。 (二)层层转包导致包工头利润薄弱。由于转包、分包等施工方式的存在,建筑领域的资金供给链越拉越长,一般情况下需经过:建设方一总承包劳务分包大包工头小包工头(班组长)等多个环节,才能流向民工。民工处于资金供给链的最后一环,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殃及民工,民工往往成为前面各环节主体转移风险、转嫁债务和争夺利益的牺牲品,是最脆弱、最具依附性的一环。 (三)行政资源有限,无法规范用工行为。目前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均处于超负荷运作,作为规范劳动秩序的劳动保
4、障行政部门配备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比例较少,难以有效规范劳动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的建筑行业。目前,建筑行业近 90%的劳务用工单位都没有与班组或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因此在施工期间或完工后因计价范围、单价和质量缺陷等方面的纠纷造成帐目不清无不法核实其真实身份和应得工资的拖欠投诉屡见不鲜,从而增大了清欠协调部门的工作难度。 二、行政部门协调难点 (一)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工资拖欠协调难度很大。民工工资拖欠是工程款这个债务大链条中的一环,其根源是未按合同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的拖欠。据统计,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的投诉中,60%都是因为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所致,而在建设单位资金链断3裂的情
5、况下,一时要求其弥补数额巨大的工程款缺口,相当困难。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无力支付的情况下极易造成大规模的农民工工资拖欠,危机社会稳定。 (二) “非法讨薪”蔚然成风致使清欠工作极其被动。农民工采用极端方式讨薪,虽然绝大部分的动机都是为了拿回“血汗钱” ,而不是想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利益,不存在动机上的恶意,却产生了事实上的恶性后果,也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工具。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动辄拉闸、堵路,或聚集在政府办公场所逗留、滋事的不按正常程序讨薪的“过激”行为,公安机关又不能给予有效制止和打击,长此以往,不仅损害了守法民工的利益,更是助长了“过激讨薪”之风气,这种形式不容乐观。 (三)超出行政协调范
6、围的案件,民工拒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资存在巨大争议,在行政协调范围内无法作出准确判断的案件,因惧怕承担高昂的诉讼费及面临举证难和审理周期较长的困境,民工拒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容易引发民工过激行为。 (四)对劳务企业缺乏有效监管致使拖欠投诉量攀升。由于推行建筑劳务企业化的时间较短,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尚处于培育和建立之中,各项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大部分劳务企业出于降低成本考虑,以内部劳务承包协议,取代劳动用工合同,让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包工头”为其承担用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转嫁风险,而拖欠一旦发生,因“包工头”是自然人,抗风险能力差且流动性较大,造成民工权益很难保障,但劳务企业的层层转包,却为拖欠民工
7、工资埋下了重大隐患。 4(五) 协调部门执法力度不足,诉及效力不及于自然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拒不出面协调解决的包工头威慑力不够,缺乏强制涉案人员到场接受调查的手段,导致协调处置工作难以进行。 三、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意见 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普遍存在,既是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某些深层问题在建设领域的突出反映,又使建设领域给人秩序混乱和诚信缺失的印象,严重影响整个建设领域的社会形象,很不利于建筑市场长期、稳定和规范发展,也给社会增添了许多不和谐因素,所以劳动保障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从根源上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此,有几点建议如下: (一)创新手段,发挥建筑企业诚信评价综
8、合能效。一是与民工工资保障金联动,坚持保障金处罚联动的原则,起到了保证金收缴的辐射作用;二是与诚信考核、资质考核联动,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降低其诚信得分,限期内不予批准其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等申请;三是与招投标及市场准入联动。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等级直接影响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又发生新欠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坚决暂停或取消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二)密切配合,形成行政司法整体合力。一方面加强行政部门之间的联动。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分工联动机制;另一方面加大行
9、政司法之间的联动。对于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第一时间给予农民工司法援助,开设5“绿色通道” ,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给予优先立案和审理。 (三)实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打卡制”是指企业须将工资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交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同时,施工项目的承建方要给每位农民工办理银行卡,每个月由企业按时足额地把农民工工资打到银行卡上。通过这种工资款与工程款单列拨付并直接进入农民工工资卡内的支付方式,不仅能保证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程序,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还能有效防止劳务公司截留工资挪作他用,以及包工头卷款逃
10、匿等恶性事件发生。同时,也为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减轻了工作压力,逐步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简易操作流程如下: 6通过以上工资卡支付方式,建设单位 每月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所需的工程款,从而有效控制了垫支修建容易造成拖欠的风险,同时也避免了包工头(班组长)以农民工工资名义来讨要利润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此工资卡的推行和使用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四、工资卡推行现状及实施难度 目前,各地推行农民工工资卡的情况不理想,主要是由于行业部门推行力度不够,加之包工头害怕征收个税和影响利润点等原因造成各班组长不愿采取这种方式,所以选择到不实行工资卡的在建项目上做工,现有建筑市场劳动力短缺,施工企业为了找到廉价的劳动力,也就放弃了农民工工资卡管理这一长效机制。想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制度,只有依托于各级政府牵头来强制性推行,用行政手段来约束和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行为,转变工作模式,从事后协调处置转为事前预防,从源头上遏制新的拖欠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