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操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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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4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149 号公布,自 1994 年 9 月日起施行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 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

2、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 象州县行政区域内 设置的医疗机构 六、申请材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申请非营利性医疗 机构的提交民政部门的名称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5.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6.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专业机构签订的医疗垃圾处理协议书; 7.医

3、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8.与设置科目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资料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9.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上级部门下发的任命文件)、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文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10.放射诊疗许可证; 11.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12.消毒供应设施配置方案。 (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校验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各年度工作总结; 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

4、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3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8.象州县卫生局指 定专家组的执业校验评审报告; 9.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营业执照复印件; 3.根据不同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提交变更名称的原因和理由材料,以及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 2)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名称:提交当地户证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址变

5、更证明;变更执业地址按新的医疗机构重新申请执业; ( 3)变更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颁发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或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 ( 4)减少诊疗科目:提交减少诊疗科目的原因和理由; ( 5)增设诊疗科目的: 1) 拟增设诊疗科目的原因和理由; 2) 拟增设诊疗科目的医务人员姓名、学历、专业、职称等基本情况; 3)拟增设诊疗科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原件经登记机关核实后退回); 4)拟增设诊疗科目的房屋建设平面图及设备清单; 5)拟增以下诊疗科目同时提交相关证书: 增设产科或计划生育专业的,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增设职业病

6、科的,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和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 证书; 4 增设 X 线、 CT、磁共振成像、超声诊断专业提交相应项目的放射诊疗许可证; 增设疼痛科的,提交医院等级评审证书复印件; 6)增设器官移植诊疗科目同时提交: 医院 等级 评审证书复印件; 拟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执业医师和与拟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其专业履历; 与拟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设备目录、性能、工作状况说明和相应辅助设施情况说明;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组成及人员名单; 与拟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相关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 7)变更床位:提交医疗机构卫 生技术人员数、临床护士数、

7、业务用房建筑面积、门诊建筑面积、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等数据文件或法定报表(年度统计报表),以及床位使用情况报告(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核定); ( 8)变更所有制形式和注册资金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提供证明;变更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由登记机关核定。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执业登记 45 个工作日、检验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按照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 九、 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0772-6435111 (二)投诉电话: 0772-6435858 5 附件: 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

8、示范文本 附件 1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窗口项目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45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行政审批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和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 1 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 (限 3 个工作日 ) 承办人现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限 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 不予 受理决定,并告知向 有关 单位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7 个工作日内专家组完成技术评审,不计入时限 6 附件

9、2 ( 1)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书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设置单位(人) 市 医院 (章) 组 建 负 责 人 黄 (章) 登 记 号 49845450103488160A1001 (医疗机构代码 ) 申请日期 2007 年 7 月 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制 7 填 表 说 明 一、 封面的填写 a) 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时专用。 b) 设置单位:指本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医疗机构的投资人。 c) 申请日期:指此表填写完毕报登记机关申请的日期。 二、 医疗机构简况及诊疗科目申请表 的填写: 1、医疗机构名称:指经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

10、医疗机构全称。医疗机构的名称应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请参照卫生部第 35 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3、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例: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省属,那么它的隶属关系填省属( 2);若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地区属,它的隶属关系填地区属( 3);企事业单位下设医疗机构按此确定,不能笼统地划归其他类( 9)中 。 4、主管单位名称:即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的名称。 5、服务对象及服务方式:选择相应的选项填在括号中及在相应的选项前打“”。

11、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况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中出生年月日栏,应将日期也填报上,专业栏填写所修专业,不要填工作科室专业名称。 7、占地面积:按土地使用证面积填写,如无土地使用证,按实际占用数填写。 8、资金总计:固定资金加流动资金,应与月报表中 的资金占用额一致。 9、固定资金: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 10、诊疗科目申报表的填写:在相应的诊疗科目一、二级科目前打“”。 三、 人员情况的填写: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各科人员数填写完后,认真

12、核对,合计准确。 1、职工人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职工。医学院校教育编制主要工作在附属医院的人员也统计在职工总数中。“职工总数”应为“ 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2、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8 致,如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 3、“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

13、“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数”应为“工程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之和。“行政后勤人员数”应为“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之和。农村医疗机构需填上乡村医生、村卫生员数。 4、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但其人员数不统计在职工总数中。 5、“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理疗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6、“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和

14、职能科室(包括院办公室、人保科、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 人员除外。 7、“其他人员”指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行政后勤人员。 四、 仪器设备的填写: 在“大型仪器设备”栏中填写相应的数量,“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名称及实际的数量。 五、业务工作概况的填写: 1、 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2、 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 365 天或是 366 天)除所得的商数。 3、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 12 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 12 点钟的住院

15、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 12 点钟以前死亡 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4、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 12 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 5、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6、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 出院人数 / 平均开放病床数 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床日数 / 出院人数 8、床位使用率( %

16、)计算公式: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9、国家拨款中:经常性拨款指财政拨给医院的差额补助;专款指财政专项拨款。 9 10、业务收入:指医院的收入合计,含医疗、药品、试剂和其它收入。 11、业务补助和专项补助:指工业及其它部门举办的医疗机构中,由主办单位拨给的业务性补助和专项补助经费。 12、集资:指医疗机构以各种名义集资款。 13、贷款:指医院向银行或向财政贷、借入的资金。 14、收入来源的其它收入包括专用基金中的药品优惠价收入。 15、检查费:包括检查收入、放射收入、化验收入。 16、门诊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决算报表中门诊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17、

17、住院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年终决算报表中住院收入加住院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18、诊疗费:指新医疗收费标准中的门诊、住院诊疗费收入。 19、基本工资:工资目开支的工资。 20、奖金补贴:指各类奖金支出及业余医疗补贴。 21、药品购置:指药品费支出。 22、设备购置: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设备购置费。 23、消耗品购置:指 卫生材料、其它材料、低值易耗品支出。 24、维修:指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维修费。 25、其他:指补助工资业余医疗提成职工福利公务费原材料业务费租赁费其他费用院长基金支出集体福利基金支出。 26、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

18、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急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27、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 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28、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9、新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 10 医 疗 机 构 简 况 医疗机构名称 民族医院 开业日期 年 月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 49845

19、450103488160A1001 所有制形式 全民 集体 私人 中外合资合作 其它 股份制 股份合作制 合伙制 ( 1 ) 隶属关系 中央属 省、自治区、直辖市属 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 (盟 )属 省辖市区、地辖市区、地辖市属 县 (旗 )属 街道办事处属 乡镇属 村属 其它 ( 5 ) 主管单位名称 服务对象 社会 内部 境外人员 社会 +境外人员 ( 1 ) 医疗机构地址 民族路 88 号 电话 0771-5388888 传真 0771-5399999 邮政编码 530021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男 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专业 中医外科 出生年月 专业 中医外科 职务 院长 职称 主任医师 职务 院长 职称 主任医师 最高学历 大学本科 最高学历 大学本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中业务用房面积 平方米 资金总计 万元 固定资金万元 流动资金 8 万元 服务方式 门诊 急诊 住院 家庭病床 巡诊 其他 床位数 120 牙科诊椅数 2 开展静脉用药业务: 是 否 医疗机构分类: 营利性医疗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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