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洛克有限政府理论的逻辑演进摘 要 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近代西方政治理论的核心问题,个人自然权利的适当自由与政府权力的适当履行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就是权利到权力逻辑演进与博弈平衡的理论经典。洛克在自然状态,天赋人权的自然权利的条件下,以个人权利让渡给政府权力为逻辑起点,通过分权制衡和法治,系统严密地推导出有限政府理论,试通过权力源于权利,权利高于权力的逻辑演进,构建起有限政府的权利政府观,从而达到政治社会的稳定,社会秩序的和谐。 关键词 自然权利 有限政府理论 政府权力 作者简介:王堰平,临沂大学法学院 2010 级本科,研究方向:法学。中图分类号:D9
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005-02 英国政治学家厄奈特。巴克在分析古希腊政治哲学产生时指出:“一切政治思想产生的先决条件就是必须意识到个人与国家的对立,应为每个政治思想家的任务就是调和并消除这种他已意识到的其量的对立。意识不到这一对立,一切政治学的问题涉及国家的权力基础和法律源泉问题就失去了意义。不调和这一对立,这些问题就没有一个能得到解决。”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著名政治思想家洛克在政府论通过分析个2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逻辑演进,对立统一,推出有限政府理论:从原始的自然状态为逻辑起点,以自然权利为核心,利用社会契约论,从源头演进出政府权力的来源和目的,
3、利用分权制衡,法治为政府框架,推导出政府权力的有限。本文笔者师徒通过分析权力来源于权利,权利高于权力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内在逻辑关系,阐明有限政府理论的内涵,进而为我国宪政建设提供可供借鉴的启示。 一、政府权力来源于自然权利的部分让渡 (一)自然状态到政府状态的逻辑演进 洛克的政府论从自然状态的假设出发来探讨政府权力的来源。“为了正确了解政治权力并追溯他的起源,我们必须考究人类原来自然地出于什么状态。 ”洛克认为,在政治社会形成之前存在一种自然状态,这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平等有序”的自然状态不同于霍布斯假定的物质匮乏,敌对的战争状态。自然状态是一种平等、自由、安全、友爱、和平的自然联合体,
4、人们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和自由权,这些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第一,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的权利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人的权利数量也不多于其他人,同时,人们自由处分人身财产那权利的自由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第二,这种自由平等的自然状态虽然是自由状态,但每个人都要受自然法的限制都要受理性的约束,在行驶自己的权利时,不能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所以,自然状态虽然是自由状态,但却是有序地自由状态,不是放任的自由状态。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充分享有自由但自由受自然法的限制和约束。第三, “为了更好地保障个人的自然权利,自然法赋予每个人维护3和平、制止和惩罚犯罪的权力。 ”也就是说在自然状态下,人
5、人享有旨在制止相关罪行而惩罚犯罪行为的权利,以及受损害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与此同时,每个人都是自然法的执行者,为维护自然法,维护和平,保卫全人类,每个人都有权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 虽然上述自然状态描述得如此美好,但洛克认为国家的产生是必然的,这一必然性源于自然状态下的缺陷性。由于自然状态的种种缺陷和不理想,国家、政府应运而生来弥补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的不足。洛克在政府论中将自然状态的缺陷概括为:第一,没有一种确定的、公开的标准来判断是非。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保护自身利益,惩罚犯罪的时候依靠的是自由和平等的价值理念,而这种精神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念因每个人的教育背景,认知能力,利己心态等影响价值理
6、念的实现。第二,缺少一个有权的、公平的和知名的裁判者。也就是说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裁判者,但好似人人都会偏袒自己,易导致不公正的判决。第三,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正是由于自然状态下个人自由权利的缺陷性行驶,具有不稳定性,受到侵害和威胁的个人权利,使人们愿意放弃自由平等,但是却充满威胁与恐惧的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结成政治社会来求得保护。由此可见,个人权利的自然状态的缺陷性推动了政府状态的逻辑演进。 (二)自然权利到社会契约的逻辑演进 为了保护个人的自然权利不受侵犯,需要一个共同的裁判者代替个人裁决争端,人们将部分权利让渡出去,相互订立契约,把这部分权利交给他们中间指定的人来治理社会
7、,维持社会秩序。政府的权力来源于4人们的委托,他不是无限的,由于权利让渡给权力是基于个人与社会订立的契约,因此政府权力要受到所订立契约的限制,具有有限性。 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们自然权利的部分让渡,政府权力有限,并且政府不得侵犯人们为让渡的自然权利。 “在任何情况,在公共领域行驶的政府权力不得侵犯个人权利所行驶的私人领域,不得剥夺公民的天赋权利。 ”因此洛克认为自然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以社会契约为桥梁,基于个人自然权利的部分让渡,达到相互间的合作和契约,共同维护个人权利的行驶,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政治社会的发展。 二、政府权的分权制衡保障个人的自然权利 权利是权力的基础,政府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
8、是源于个人权利的让渡,政府权力只是为了保护个人自然权利,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安全的手段。而另一方面就如英国阿克顿勋爵所说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为了更好地保障个人的自然权利,限制政府权力。洛克将政府权力划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中权力分别属于不同国家机构。洛克说:“如果同一批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的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时候,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洛克的分权制衡学说将政府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部分。其中立法权是一种
9、指导用国家力量来保障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不是专断的。他的行驶必须是以人们委托的目的即社会福利为主旨。执行权是指执行拥有立法权的机构制定出来的法律的权力,它包含现代意义上的5司法权和执行权,他通常由君主来掌握,强调执行既定的法律和继承有效的法律。 “对外是关于负责决定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开展一切事务的权力。他特别强调立法权与执行权的分立。 ”“他建议立法权由代表人民的国会行驶,执行权和对外权由君主行驶。 ” 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上,三种权力是不平等的,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另外两种权力以属于立法权。由于立法权长期存在,执行权虽从属于立法权,但却具有经常性。虽然立法权是最高权力,但是洛克
10、认为应受到限制,比如:第一,不能任意地支配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第二,立法机构颁布的法律应该长期有效,不能随意颁布或发布临时性的专断命令。第三,立法机关的立法权是源于个人权利的让渡,是基于一种社会契约的委托关系产生的,因此不能转让给其他任何人。第四,立法权与执行权不能兼具,而执行权与对外权应交给同一个人,因为如果立法权与执行权掌握在一个人手中,难以裁判他与其他人的裁判,而如果执行权与对外权分离,人们将处在两种不同的统治状态下,国家秩序将混乱。综上,政府权力的分立和制衡建构这有限政府理论框架,保护这人们的个人权利。 三、政府权力保障个人权利,特别是财产权 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政府权力定义认为:“政
11、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制度而制定法律的权力,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公众福利。 ”洛克一致主张,个人的自然权利是一种早于政府权力的权利,政府来源于个人的权利,因此政府权力是个人权6利的核心,因此“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和主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 ” 洛克的财产观的“财产”具有广泛意义,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财产,还包括人的生命、自由、健康等个人的自然权利。洛克通过劳动价值论论证了财产权与生命权的限制提供了可靠的基础,这一理论也为资产阶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促进了资本主义的繁荣和发
12、展。 第二,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在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平衡博弈中,将最高的权力保留给了人民,当政府违背了人民建立它的目的时,政府便解体了。政府权力行驶是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因此政府一旦辜负了人民的委托,人民有权罢免旧政府,也就是说,政府权力的行驶必须控制在为公众的福利服务的范围之内,只要一超过这个范围,人民有权罢免旧政府,建立权力受控制的政府。人民反抗暴政的这一权利和对政府的制裁权有效地限制了政府的权力,保障了人们的自然权利,洛克提出的这“以强力对付强力”的人民革命权利对政府权力的腐败变质和滥用起到了制约和救济的作用,是人民拥有了对国家和政府的最终控制力。 四、有限政府理论对我国宪政改革的启示
13、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试图通过限制政府权力,限制国家对个人社会生活的过分干涉,来协调个人权利与社会权利之间的关系,希望在公民个人自由和政府权力界限之间找到平衡点的政治理论。笔者认为有限政府理论对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政治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受重视,尤其是政府职能的角色定位,在7社会转型的当代,借鉴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构建有限政府,转变政府角色定位和职能转变,有利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参考文献: 1美萨拜因著.刘山等译.政治学说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2英洛克著.叶启芳,翟菊农译.政府论(下篇).1964 年版. 3刘勇华.西方政府理论的逻辑结构新论.河南社会科学.2011(3). 4高照明.洛克论有限政府.学海.2011(2). 5孙慧芳.简评洛克政府论下篇.学术要论.2006(8). 6刘勇华.洛克政府理论的亮点解读基于政府论下篇.湖南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10(2). 7李媛媛,韩睿.论洛克有限政府及其现实意义.中国外资.2009(6). 8鲍灵美.沦洛克政府论中的“有限政府”思想.学术交流.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