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12 页 医学院 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 201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院通 201810 号)精神,现将我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 录取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学术型学位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查。对专业学位要突出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医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 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
3、三、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 我院将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第 2 页 共 12 页 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和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分配到各 学位点。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根据导师数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生师比、就业率、今年上线人数、往年招生人数等因素,分配到各学科专业。 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后,未经研究生院批准,各二级招生 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分专业计划。个别专业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的,二级招生单位应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批,经批准后可适当进行调整。 四、有关政策规定 (一) 2016 年以来,教育部启动实施了“统筹全日制
4、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改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专业及研究方向 计划人数 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 生理学 2 2 330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2 2 328 免疫学 5 6 301 病原生物学 4 5 315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6 7 366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6 7 348 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2 2 300 03 卫生毒理学 1 1 300 生药学 11 13 342 护理 ( 全日制) 19 34 301 护理
5、(非全日制) 15 第 3 页 共 12 页 习。 2.就业派遣: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可发派遣证(有单位的必须先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 3.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 学位授予标准时,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4.学费收缴:非全日制学费标准按湘价教 2013 110 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5.住宿问题:非全日制不安排住宿。 6.奖助学金:非全日制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7.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二) 2018 年参加全国硕士研
6、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达到国家公布线。我院按照 1: 1.2 的 比例 下拨复试计划。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适当的复试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是否为同等学力考生以考生报考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 招生简章对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有加试要求的,其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 工 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
7、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已如实 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民族区域第 4 页 共 12 页 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于 3 月 26 日 17:00 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以及单位证明等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查。经核实可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达到其成绩要求的考生,在复试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五、 复试 相关工作 (一)制定复试方案 医学院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制定复试方案 并 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
8、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录取为全 日制或非全日制。 (二)确定、公布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我院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在国家线以上、总分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并 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组织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 120 分,题量 3 小时 。 加试科目满分 100 分,题量 3 小时。 (四)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并当场评分。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 20 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测试成绩占 80 分。 六、复试程序和主要内 容
9、(一)复试时间 3 月 29日下午进行复试笔试科目 。 3 月 30日各学位点分开面试 ,具体安排如下: 第 5 页 共 12 页 专业 面试的时间 面试的地点 生理学 3 月 30 日上午 10: 00 机能学实验室(至谨楼二楼)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3 月 30 日上午 8: 30 基础医学系办公室(至谨楼一楼) 免疫学 3 月 30 日中午 11: 50 仁医楼 A 栋 506 室 病原生物学 3 月 30 日中午 12: 30 寄生虫学实验室(至谨楼三楼)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3 月 30 日上午 8: 30 仁医楼 A 栋 506 室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3 月 30 日下午 13
10、: 00 预防医学系实验室(至谨楼五楼) 生药学 3 月 30 日上午 8: 00 药学系会议室(至真楼五楼) 护理 3 月 30 日上午 8: 30 护理楼四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3 月 29 日上午 8:30-11:30 进行资格审查 ,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 医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 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
1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可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办理打印 )。 不能提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的拟录取往届 考生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 认证报告 。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初试准考证; 6.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三)缴纳复试费 第 6 页 共 12 页 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20 元。 (四)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 , 复 试的考试时间为 3 月 29 日下午,加试的考试时间为 3 月 29
12、 日的晚上。具体时间见附件材料。 (五)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 (六)体检 体检时间为 3 月 31 日,体检地点为学校医院。 七、 调剂工作 ( 一)调剂原则: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 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数的专业先从本 院 相关专业调剂,调入考生总分上国家线的基础上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从外校调剂考生时优先接收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 ,接收调剂考生总分上国家线的基础上按初试英语成绩排 序。 (二)调剂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
13、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 (含医学学术学位 )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第 7 页 共 12 页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 “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 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报 研究生院 审批 ,审批通过 后 研究生院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 我院将在医学院 网站
14、 公 布调剂复试名单 。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 。 考生未按时确认拟录取,视为放弃。 医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见下表: 专业 计划人数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1 免疫学 3 病原生物学 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5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2 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2 03 卫生毒理学 1 八、 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 会在医学院官网上公示复试成绩 。 (二) 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 三 )
15、原专业生源与调剂考生不混合排队,原则上只有在原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九、录取工作 (一) 我院 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 取。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 加试科目 成绩达第 8 页 共 12 页 不到合格线 的不予录取; 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根据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1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单考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和西部优惠政策的考生录为定向就业且须由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五)鼓励创新人才选拔。对于确有创新才能,且有创新实绩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不参照综合成绩核算方法, 可 直接由 我院 报研究生院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十、其他 (一)考生申诉受理电话: 0731-88872744(研招办), 88872206(监察处)。 (二)学院咨询与联系电话: 0731-88912466。 (三)其他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2018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1:医
17、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 2:湖南师范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 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表 第 9 页 共 12 页 附件 1 医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表 时 间 具体安排 地 点 3 月 29 日 08: 30- 11: 30 考生资格审查 办公楼 三楼会议 室 3 月 29 日 14: 30- 17: 30 复试笔试 仁医楼 306 教室 3 月 29 日 18: 30- 21: 30 同等学力和非本专业调剂加试考试 仁医楼 306 教室 3 月 29 日 17: 30 笔试阅卷 仁医楼 3 月 30 日 面
18、试 各学位点 指定地点 3 月 31 日 7: 30-11: 30 体检(体检表贴上 1 寸证件照) 校医院 注: 1.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医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拟录取名单将挂湖南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网站上,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2.体检需空腹采血,体检表上贴上照片后须加盖学院研究生工作办的骑缝章; 3.为方便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请考生填写复试报到单时一定要字迹工整、通讯地址详细、准确。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时间大约是在七月中旬。 4.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暂不得随意更改手机号。 附附入 81237 25 医 学 院 2018 年 3 月 24 日 第 10 页 共 12 页 附件 2 湖南师范大学二一 八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审 查 表 姓 名 性 别 年龄 政治面貌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生现实表现情况(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考生所 受奖惩 情 况 公章(考生档案所在单位 考生所在单位 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