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云南省 2017 年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在我省已实施一年 ,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以及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进一步完善了草原承包制度,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实施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做好 2017 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根据云南省 2016 2020年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拟订了云南省 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一、云南草原基本情况 草原是畜牧业的生
2、产资料,是农牧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家园,同时也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是建设美丽云南的重要组成部分。草原建设关系到边疆民族地区的团结和稳定,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 (一)天然草原现状。 我省草原资源丰富,是我国草原类型最丰富,植物种类最多的省(区)之一。全省有 7个草原类,占全国草原类的 39%,有 150 多个草原型,有各种草原植物 199科、 1404属、 4958 种,占全国高等植物种类的 35.41%,有饲2 用植物 3200 多种。全省草原面积 2.29 亿亩,居南方第二位,全国第七位,可利用面积 1.78 亿亩,其中 : 天然草地占
3、83.2%,零星草地占 16.8%,大于 10 万亩分块连片占草地面积的13.57%。全省天然草原平均鲜草产量 651 公斤 /亩,可食牧草平均产量 497 公斤 /亩。饲养每个羊单位年需草原 6 亩。长期以来,由于靠天养畜、超载过牧的生产方式,全省退化草原已占草原总面积的 83.4%,其中 : 严重退化的占 15.34%,达 2730.5万亩;中度退化的占 33.36%,达 5938.08 万亩;轻度退化的占 34.7%, 达 6176.6 万亩。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农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省先后实施了天然草原恢复和建设、迪庆州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云南省
4、臂形草等牧草原种基地建设、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冬闲农田(地)种草工程、商品牛羊基地县建设等草原建设重大项目。大项目带动了全省草原保护建设工作的大发展,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项目区植物平均覆盖度、高度、鲜草产量及可食鲜草产量都有明显提高。 (二)主要成效。 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全面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牧区生态持续改善、 农牧民快速增收和全省草食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持续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1.草原家庭承包工作逐步完善。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草原家庭承包工作的意见(云政发 2011 25 号)要求,全
5、面开展草原承包核3 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草原承包工作,完善草原承包到户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全省完成草原家庭 17889.13 万亩,占应落实草原承包面积的 100.5%,其中 : 单户承包面积为 11468.73万亩,联户承包 6420.4 万亩 。发放草原所有权证 18.43 万本 ,草原使用权证 286.5 万本,签订草原承包合同 290.076 万份。 2.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对全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进行监测与评估得到的数据显示: 2016 年 , 云南省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6.58%,草群平均高度 26.06 厘米,每公顷鲜草产量 1004
6、1.22千克,可食牧草鲜草产量 7891.27 千克, 同比 分别提高 1.18%、1.32%、 2.68%和 5.7%,较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前的 2010 年分别提高 12.25%、 3.68%、 25.94%和 29.75%。全省鲜草总 产量 13628.70 万吨,可食牧草鲜草产量 10710.63 万吨,可合理载畜 3320.29 万个羊单位。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全省草原生态环境加速恶化的势头,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政策效果日益彰显。 3.草原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 通过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动了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加速了“粮、经、饲”三元结构的种
7、植业发展,提高了牧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了牧区畜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开启了草原休养生息的新时代。 2016 年,全省新建牛羊圈舍 200万平方米,青贮氨化窖 80万立 方米,储草棚 50万平方米,完成多年生人工种草 77.025 万亩,种植一年生人工牧草 272.79万亩。截止 2016 年底,全省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达到 2054 万亩。4 2016 年底,存栏肉牛 1222 万头,出栏肉牛 503.8 万头,产量达 60.1 万吨, 同比分别 增长 2.99%、 5.49%和 5.48%。存栏肉羊 1533.4 万只,出栏肉羊 1062.3 万只,产量达 21.4万吨,
8、分别比 2015 年增长 3.5%、 5.54%和 5.57%。奶牛存栏 21.92 万头,奶类产量 72.4 万吨, 同比分别 增长 0.1%和 0.1%。饲料工业产品产量 630 万吨 ,产值达 266 亿元, 同比分别 增长 3.5%和 4%。实现了“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产、牧民不减收、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牧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4.龙头企业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通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草原承包工作,使社会对草原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农业龙头企业开始涉足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对草原保护建设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2016 年,龙头企业合理流转草原面积 90.
9、46 万亩,围绕高原生态牧场建设,开展多种经营,初步形成了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养殖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为纽带、以家庭牧场 和养殖大户为骨干的“龙头企业带动”发展模式; 以牧区扩繁、农区育肥的“区域互动”发展模式;以草原畜牧业、牧草产业、秸秆饲料加工业和青贮玉米种植业联动发展的“产业联动”发展模式。这些模式体现了我省草原畜牧业的新发展方向,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有效减轻了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推动了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5.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 通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每年仅政策补贴就直接为全省农牧户增加收入 58155 万元。如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格咱村委会,户均补奖政策收入达5 54
10、05 元,最高户达 9038元。通过转变生产方式,加 大品种改良力度,强化配套技术推广,促进了我省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收入快速增长。 2016 年, 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9020元, 同比 增 9.44%。 6.草原保护建设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了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推动下,全省划定基本草原1.93 亿亩,并对实施生态补奖的 1.78 亿亩草原发放了草原所有权证。二是落实了禁牧休牧制度。全省划定草原禁牧面积 2731万亩,并设立了禁牧标识牌,出台了禁牧管理办法,落实了村级草管员,禁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落实了草畜平衡制度。全省落实草畜平衡面积 1506
11、9万亩,并出台了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制定了草原载畜量核定标准,草畜平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7.草原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省委编办批准成立了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二是各州(市)、县(市、区)通过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充分认识到设立草原执法监督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绝大部分州(市)已向同级编办进行了汇报,积极争取成立同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截至目前,已有 5 个州(市)在农业(畜牧兽医)局增设了草原科、 4 个县(市、区)成立了草原监理站。全省 112 个县(市、区)落实了 7500 名村级草管员,如德钦县成立了县级草原监理站,核定编制 5 人,村级
12、全部落实了草管员,每月核定 300元报酬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会泽县成立了大海草原管理所,核定编制 5 人,聘用 17 名草管员,6 每月核定 500元报酬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8.草原奖补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完善。随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不断落实,各级草原执法监督机构初步掌握了由农业部统一开发的草原奖补专项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省、州 (市 )、县(市、区)三级草原牧户信息化管理和牧草良种补贴信息系统,系统 可快速查找牧户基本情况、 牧草良种补贴草原地块现状等 信息,为草原数字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我省草原保护建设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草原生
13、态“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草原退化、沙化、石漠化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保护不够。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基本草原上采沙、采石、采矿和建设永久性建筑的现象十分突出,守住草原生态红线难度较大。二是建设不力。草原投入严重不足,改良草地、人工草地占草原面积比重较少,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三是利用不当。一方面是草原超载过牧,导致草原退化,另一方面是 草畜不配套,导致草原资源利用不够。四是技术力量薄弱。近年来,各级虽然举办了多次培训班,但基层从事草原保护建设及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的岗位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基本草原、禁牧草原、草畜平衡草原转绘上图工作困难较大,草原
14、补奖信息录入及管理的问题较多,草原地面监测数据质量不高。五是执法机构不健全。草原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执法设备和经费紧缺。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三项基本制度在短时期内落实到位难度较大。 7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 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重点,以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草原生产能力和牛羊产业效益为核心,坚持保护与利用结合,生态与发展协调,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
15、稳步恢复;加快推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牛羊产品生产供给水平,促进农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保护生态,绿色发展。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 全面推行各项草原管护 制度,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夯实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 。 2.权责到位,分级落实。坚持草原补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县”,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
16、,分解任务指标。完善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任务落实到位。 3.公开透明,补奖到户。坚持 政策实施全程透明,做到任8 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保证政策落实公平、公 正 、公开,切实使政策成为社会认同、群众满意的政策项目和民心项目。 4.政府主导,牧民主体。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综合施策、保障投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增加政策实施的透明度,让农牧民群众在享受补奖政策的同时,也努力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农牧民既是草原保护的受益主体又是保护草原的责任主体。 5.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尊重客观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
17、制定政策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方法,设计不 同的禁牧模式和草畜平 衡模式,科学有序推进补奖政策落实。以 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为抓手,全面推广“种养结合、草畜配套”的发展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开创草牧业发展新局面。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力争 到 2020 年,全省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90%以上,草群平均高度 30 厘米以上,每公顷鲜草产量12481.45 千克,可食牧草鲜草产量 9528.46 千克,较 2015 年分别提高 4.43%以上、 21.26%、 27.63%和 27.64%;全省鲜草总产量 16059.46 万吨,可食牧草鲜草产量 12259.95 万吨,可合理载畜 419
18、8.61万个羊单 位。 2017年云南省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87.6%,草群平均高度 27厘米, 每公顷鲜草产量 10525.23 千克,可食牧草鲜草产量 8035.07 千克,全省鲜草总产量 13983.04 万吨,可食牧草鲜草产量 11246.16 万吨,可合理载畜 3877万个羊单位。 9 生态目标: 禁牧区的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 5-10 个百分点,草群平均高度每年提高 1 2 厘米;草畜平衡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草群平均高度每年提高 1 2厘米,基本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2017年 , 禁牧区的草 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
19、1个百分点以上,草群平均高度提高 1 厘米以上;草畜平衡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 1个百分点以上,草群平均高度每年提高 1 厘米以上。 经济目标:加强草原畜牧业基础建设,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加快牛羊出栏,使牧民收入年均增长 8%以上。 三、实施范围、内容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 我省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在 15 个州(市) 109个县(市、区)实施。 (二)实施内容和规模 1.草原禁牧补贴。 对草原植被覆盖度 45%以下、鲜草产量 180 公斤以下、具有特殊生态功能和生态十分脆弱的草原实 行禁牧。严格按照禁牧区域划定的要求,以村组为基本单元,把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
20、、不宜放牧的地区以及位于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等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划为禁牧区。全省通过核实,划定实施禁牧草原 2731万亩 。 2.草畜平衡奖励。 10 我省将已实施草原承包的草原,除实行禁牧以外的全部草原纳入草畜平衡奖励范围,草原面积为 15069 万亩,实施草畜平衡的草原要实施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 (三)补助奖励方式 根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补到户。 四、分 区与保护建设模式 (一)分区 根据云南省补奖政策实施范围、草原类型、气候特点、草原畜牧业发展情况、草原退化现状等实际情况,按流域分区实施。云南省实施草原生态
21、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 109 个县(市、区)分为金沙江流域、澜沧江流域、红河流域、珠江流域、怒江流域、大盈江流域 6 个区域。 1.金沙江流域:包括 :禄劝、寻甸、东川、昭阳、鲁甸、巧家、盐津、大关 、 永善、绥江、镇雄、彝良、威信、水富、马龙、宣威、会泽、楚雄、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武定、禄丰、宾川、鹤庆、古城、玉龙、永胜、华坪、宁蒗、香格里拉、德 钦、维西共 37个县(市、区)。实施禁牧 1370.36 万亩,草畜平衡 5935.79 万亩。 2.澜沧江流域:包括 :思茅、镇沅、宁洱、景东、景谷、墨江、孟连、澜沧、西盟、江城、大理、漾濞、永平、洱源、剑川、南涧、巍山、龙陵、昌宁、临翔、凤庆、云县、永德、镇康、双江、耿马、沧源共 27个县(市、区)。实施禁牧 5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