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的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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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索赔的分析摘要:索赔是国际上通用的工程术语,在我国通常对索赔这个术语用得不多,所以大家对索赔比较陌生,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属于索赔范畴的工作早在展开。例如工程签证,就是索赔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工程签证则就是工程项目中常规工作的内容。索赔是企业利用客观性、合理性、合法性及双赢性,获取补偿的经济活动;是企业防止效益流失的重要的造价管理工作。针对施工企业在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误区,探析了施工企业索赔的基本原则。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说明了如何做好施工索赔和施工企业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指出处理好施工索赔是施工企业保障自我利益的重要手段。而且,本文把索赔的技巧也作为一个章节来阐述其重要性。 关

2、键词:工程造价、项目管理、施工索赔 中图分类号: 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概述 1.1 施工索赔的含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施工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而且总在发生。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形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不让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和不动索赔,监理工程师不会处理索赔的现象普遍存在。面对这种情况,在建筑市场中,应当大力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施工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与方法的研究,2认真对待和搞好施工索赔。这对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索赔的含义:索赔,顾名思义,是索取补偿,实际是主张权利的行为。严格的讲,索赔是在合同的实施过

3、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理论上讲。索赔是双方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但在实际工作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比较容易处理,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范围较广,工作量大,处理起来也很困难,因此将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通长我们讲的索赔,如未特别指出,是指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 有了索赔的含义,再说施工索赔就容易理解了。 由于招标单位或其他有关方面的原因,使建筑企业在施工中增加了中标价格以外的费用,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实事求是的要求招

4、标单位补偿其在施工中所遭受的费用损失。这种行为,称为施工索赔。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1. 承包商的索赔是在双方合同实施过程中。 2. 索赔要在法律、合同规定以及惯例的基础上进行。 3. 索赔是对并非由自己的过错或失误,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权利与要求。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的权利与要求。 31.2 施工索赔的形式、依据 1. 形式 施工索赔有两种形式:要求延长工期,即推迟竣工日期;要求经济补偿,即补偿费用损失。 2. 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定期召开的研究工程进度的会议记录、各种施工进度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来往的文件、洽商记录、工

5、程检验和验收报告、所有的合同文件。简单地说,索赔要有合同依据以及法律证据。 施工索赔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相应的施工管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1.3 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 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并应由对方承担责任才会引起索赔,所以,索赔成立必须满足下面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12.6.4 规定,施工项目索赔应具下列理由之一: 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

6、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42. 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的并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3. 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理解、技术资料不确切、 ,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 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 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 合同规定以外的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 物价上涨,法规变换及其他。 1.4 施工索赔发生的

7、主要原因 据国外资料统计,施工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在稳步增长。如美国有人统计由政府管理的 22 项工程,发生施工索赔的次数高达 427次,平均每项工程索赔约 20 次,索赔的金额约占总合同金额的 6%左右,索赔成功率占 93%左右。 施工索赔发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2. 施工合同以及技术规范的用词不严谨。 3. 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 4. 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5. 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56. 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 2.施工索赔的机会 2.1 业主的行为潜在索赔机会 1. 因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破原标价或

8、合同包价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 3. 业主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导致施工场地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 4. 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或虽接至约定地点但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5. 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或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没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 业主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者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 7. 业主末及时办理施

9、工所需各种证件、批文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而影响施工; 8. 业主未及时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 9. 业主未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图纸会审,末及时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谈; 10. 业主没有妥善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接建筑物、6构筑物的保护而影响施工顺利进行; 11. 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12. 业主拖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的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进行答复等,造成施工延误; 13. 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 14. 业主要求赶工; 15. 业主提前占

10、用部分永久工程; 16. 因业主中途变更建设计划,如工程停建、缓建造成施工力量大运迁、构件物质积压倒运、人员机械窝工、合同工期延长、工程维护保管和现场值勤警卫工作增加、临建设施和用料摊销量加大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17. 因业主供料无质量证明,委托承包商代为检验,或按业主要求对已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构件、已检查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复验所发生的费用; 18. 因业主所供材料亏方、亏吨、亏量或设计模数不符合定点厂家定型产品的几何尺寸,导致施工超耗而增加的量差损失; 19. 因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合约规定地点堆放的倒运费用或业主供货到现场、由承包商代为卸车堆放所发生的人工和机械台班费。 2.2 业主代表

11、的行为潜在着索培机会 1. 业主代表委派的具体管理人员没有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承包商,对施工造成影响; 72. 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有误; 3. 业主代表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指令、批准、图纸或未履行其他义务; 4. 业主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进行不合理干预; 5. 业主代表对工程苛刻检查、对同一部位的反复检查、使用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过分频繁的检查、故意不及时检查。 2.3 设计变更潜在着索赔机 1. 因设计漏项或变更而造成人力、物资和资金的损失和停工待图、工期延误、返修加固、构件物资积压、改换代用以及连带发生的其他损失; 2. 因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探报与实际不符而影

12、响施工所造成的损失; 3. 按图施工后发现设计错误或缺陷,经业主同意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技术处理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4. 设计驻工地代表在现场临时决定,但无正式书面手续的某些材料代用,局部修改或其他有关工程的随机处理事宜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5. 新型、特种材料和新型特种结构的试制、试验所增加的费用。 2.4 合同文件的缺陷潜在索赔机会 1. 合同条款规定用语含糊、不够准确; 2. 合同条款存在着漏洞,对实际可能发生的情况未做预料和规定,缺少某些必不可少的条款; 3. 合同条款之间存在矛盾; 84. 双方的某些条款中隐含着较大风险,对单方面要求过于苛刻,约束不平衡,甚至发现某些条文是一种圈套。 2.

13、5 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法的变化潜在着索赔机会 1. 加速施工引起劳动力资源、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增加以及各工种交叉干扰增大工作量等额外增加的费用; 2. 因场地狭窄、以致场内运输运距增加所发生的超运距费用; 3. 因在特殊环境中或恶劣条件下施工发生的降效损失和增加的安全防护。劳动保建等费用; 4. 在执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时,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引起施工方法的变化所增加的费用。 2.6 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 1. 每季度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变化;2. 国家调整关于建设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 3.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停止使用某种设备、材料的

14、通知; 结论 承包商工程索赔是权利的要求,产生索赔的原因是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因素的影响。一定程度上讲,没有索赔就不能全面体现合同的公正性。承包商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反映承包商项目管理的水平。工程索赔有利于承包商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索赔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承包商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承包商要实现合同目标,出现索赔事件时,能取9得索赔,争取自已应得利益,就必须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变更等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加强与提高。索赔是挽回损失的重要手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项目的主客观条件

15、出现了与原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使承包商的实际工程费用增加,承包商为了挽回损失,可以通过索赔加以解决。 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索赔是国际工程建设中非常普遍的做法,尽快学习、掌握运用国际上工程建设管理的通行作法,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对我国承包商顺利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国外工程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践证明,工程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良好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加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促进承包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提高管理素质;有助于承包商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大力开展对外工程承包;

16、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便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实事求是。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实证研究,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运用高水平的管理,广泛的合同、法律、商务、工程技术等综合知识及行为科学知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方式。承包商要成功地进行索赔,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承包商必须组织专门人员从事索赔工作,平时深入施工现场担当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全面熟悉工程,以随时发现索赔机会。 2制定索赔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索赔申报程序,索赔文件的编制要求逻辑清晰、组织严密,有理有据。 3与业10主、工程师之间建立良好的精诚合作关系,并使他们理解,接受承包商提出的合理索赔最终会使承包商更好地

17、服务于工作。 参考文献 1 陈桂民,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与案例评析,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年。 2 宇德明,施工索赔,中国铁道出版社,2005 年。 3 汪小金,建筑施工合同索赔管理,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4年。 4 李永光,合同管理与施工索赔,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年。5 宋宗宇,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年。 6 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第三版) ,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年。 7 编委会,工程项目投资造价、估价技术与工程施工索赔及反索赔操作指导,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年。 8 李建设,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年。9 周吉高,建设工程专项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8 年。 10 周健,现代城市建设工程风险与保险,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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