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如何避免曼彻斯特资本主义.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818194 上传时间:2019-03-1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场经济如何避免曼彻斯特资本主义.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市场经济如何避免曼彻斯特资本主义.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市场经济如何避免曼彻斯特资本主义.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市场经济如何避免曼彻斯特资本主义.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市场经济如何避免曼彻斯特资本主义.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市场经济如何避免曼彻斯特资本主义提要 马克思在工作日中用大量史实资料,围绕着工人工作日的主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逐步展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生活现状,深刻揭示了曼彻斯特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质及资本家的本性。关键词:工作日;曼彻斯特资本主义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市场经济如何避免曼彻斯特资本主义读资本论工作日有感 收录日期:2013 年 3 月 20 日 曼彻斯特资本主义主要是指在 18 世纪末(特别是 1790 年以后) ,越来越多以蒸汽动力为主的纺织工厂设置在城市里,开创了工业革命的先河,英国开始由工场手工业时期开始向机器大工业时期过渡,尤其以曼彻斯特地区为主,开

2、创了资本主义纺织业发展的新形式,英国以此为契机走上了快速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到 1830 年仅曼彻斯特地区就建立了100 家棉纺织工厂。资本家意识到掌握就能控制操作动力机械生产与速度,最终体现在工人工作日的控制上,而长时间的工作要求,一直都是资本家认为增加利润的好方法。 一、马克思对“工作日”的认识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工作日”的理解就是指工人一天中进2行工作的时间。马克思在第八章工作日的开头就用线段来表示,这样就直观的将工作日分为两段,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作日的长度不能仅仅等于必要劳动时间,更不能比必要劳动时间短,这样就没有剩余劳动时间,资本主义也就没有存在的基

3、础了。但是,工作日也不能无限延长,一天 24 小时就是他的自然界限。工人在工作时间以外还要吃饭、休息、睡觉等,以恢复体力和精力。因此,工作日是处于必要劳动时间和工人能够承受的工作最高界限之间的劳动时间。 工作日的长度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中心问题。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目的就是生产和榨取剩余价值,而工作日中包含着剩余劳动时间,这也是资本家唯一关心的地方。生产和增加剩余价值首要的、基本的方法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而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通过绝对延长工人的工作日来实现的。工人的劳动时间里,必要劳动时间创造了工人自身的价值,也就是资本家用以支付工人的工资。在剩余劳动时间里,工人为资本家无偿创造了剩余价值。在一

4、定的生产力条件下,劳动力价值不变,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工作日的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就增加,从而剩余价值就不断增加。因此,工作日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中心问题,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马克思认为:“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价值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进而鲜明地指出,剩余价值是产生在工作日中的剩余劳动时间里的,用工作日的劳动时间分段说明资本3主义剥削的实质更为直观、更为直接。 二、曼彻斯特资本主义分析 以棉纺织业为中心的曼彻斯特资本主义充分发展,成为当时资本主义

5、发展的一个范式,逐渐推广到兰开夏郡、密德兰与柴郡等地区。工场手工业被机器大生产所取代,资本家对于工人的控制更为紧密,直接表现为最大限度地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以便把工人尽量放在资本家控制的范围之内。这就与工场手工业时期有了明显的差异,工场手工业由于手工作坊较为分散,工人在这种分散条件下,工作时间就不被资本家有效控制,这对于资本本性来说是不利的。机器大工业时期工人的劳动甚至是生活完全置于资本家的监督控制之下,这是由资本增值的无限欲望与资本剥削的本性所决定的。马克思以典型的曼彻斯特资本主义为研究对象,展开了对于资本的深入挖掘,分析了这个时期资本主义发展的显著特征。 (一)工作日的延长。马克思指出,

6、“工作日不是一个不变量,而是一个可变量。它的一部分固然是由不断再生产工人本身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但是它的总长度随着剩余劳动的长度或持续时间而变化。 ”剩余劳动的时间并不是无限延长的,而是有着最高界限的。马克思认为:第一是劳动力的身体界限。要维持工人的工作能力,需要吃饭、睡觉,还有生活、情感需求等等;第二个就是道德界限。在基本物质满足的基础上,工人也需要精神和社会文化的满足,特别是英国宗教信仰的时间等等。 “资本家按照劳动力的日价值购买了劳动力。劳动力在一个工作日4内的使用价值归资本家所有。因此,资本家有权要工人在一天之内为他做工。 ”工人把劳动力的使用权卖给了资本家,资本家就得到了工人劳动

7、一天的使用权。劳动力蕴藏在工人体内,劳动是以时间来衡量的,因此,资本家唯一的目的就是不让劳动浪费,让工人在这个属于资本家的时间里创造最大的价值,获得最大的利益。 利润最大化是资本的本性,也是资本家的唯一想法,资本家的做法可以在英国的工厂视察员的资料里找到。马克思记载的:1850 年制定的现行(1867 年)工厂法规定,一周平均每个工作日为 10 小时,即一周的前 5 天为 12 小时,从早上 6 时至晚上 6 时,其中包括法定的半小时午饭时间,做工时间净剩 10.5 小时;星期六为 8 小时,早晨 6 时至午后 2 时,其中有半小时早饭时间。每周净剩 60 小时,前 5 天为 10.5 小时,

8、星期六为 7.5 小时。那么,资本家如何挤压时间呢?借用的工厂视察员的报告资料:狡猾的工厂主在早晨 6 点前一刻就开工,有时候还要早些,有时候稍晚些,晚上 6 点过一刻才收工,有时候稍早些,有时还要晚些。他把名义上规定的半小时早饭时间前后各侵占 5 分钟,一小时午饭时间前后各侵占 10 分钟。星期六下午到 2 点过一刻才收工,有时候稍早些,有时候还要晚些。这样他就可以赚到:5 日共计 300 分钟,一周共计 340分钟。就是说每周多出来 5 小时 40 分钟,每年以 50 个劳动周计算(除掉 2 周作为节日或因故停工)共为 27 个工作日。如果每个工作日比标准时间延长 5 分钟,一年就等于 2

9、.5 个生产日。这里捞一点时间,那里捞一点时间,一天多出来 1 小时,一年 12 个月就变成 13 个月了。 资本家就是人格化的资本,他们反映资本无限增值的本质要求,就5是尽量延长工作日。他们不仅侵占了工人所需要的学习和社交活动时间,就连睡觉、休息、甚至是吃饭的时间都要挤占。尽量延长工作日,并不单纯是资本家的主观欲望, “并不取决于个别资本家的善意或恶意”它是由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规律支配的,是资本本性的呈现。 (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必然造成劳资双方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以货币为资本购买了劳动力商品,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归他所有和支配了,他就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尽量使用它,并取得尽量多的利益

10、。为了获得尽量多的剩余价值,资本家就“在一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地使用劳动力” ,不仅是工作日的长度超出必要劳动时间,而且还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界限,甚至超出了工作日纯粹身体能够承受的限度。工人出卖劳动力,得到的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他就要求资本家在正常的、能够恢复的限度内使用劳动力。并且工人由于过度劳动的折磨,又得不到正常的补偿和恢复,劳动力再生产就会处于不断萎缩的地步。 资本家作为买者的权利,要尽量延长工作日;工人坚持作为卖者的权利,要求正常的工作日。同样都满足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等价交换原则,交换的双方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和要求。这就是马克思强调的:“于是这里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

11、,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 ,深刻揭示出其中的矛盾性。因此,劳动力商品交换本身,并没有给工作日规定任何的界限,工作日实际长度的确定,就只能取决于资本家与工人双方力量对比的情况了。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作日”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工作日的阐述就是对劳动与资本关系的深刻6揭示,也可以说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是资本论研究的中心问题。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工人在这过程中的生存状态,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资关系是尖锐对立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现代化制度的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鼓励资本市场的发展等) ,劳资关系也成为我国需要迫切解

12、决的社会关系。尤其是我国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三资企业、私营经济)都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用马克思对劳资关系的分析研究来对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劳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是完全适用的。 (一)社会制度的有效保障。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根本要求,也是目前我国提倡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因此,广大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 ”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需要全社会的劳动者激发劳动热情,创造更多的社会

13、则富。因此,有效解决目前我国劳资双方的矛盾和问题有了国家制度层面的保障,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劳资关系的和谐相处一定会实现。 (二)加大劳动立法进程,确立司法保障。建立健全我国协调劳资关系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中的资本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7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被俗称为新“劳动法” 。新劳动法是一个全局性的规范,各7个地区可以根据自己地方的劳资关系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完善,制定适合地方的法规政策。在具体法律制定以后我们还要加大执法力度,使法律条文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建立一个资本运行自觉守法、劳动者依法维权的劳资关系和谐相处的法律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学科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