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暨建设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经验交流材料 吉林省建设厅 二八 年 一 月 - 2 - 目 录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 长春市房改办 (1) 强化服务监督 拓宽受理渠道 努力提高长春 12319 为民办实事工作水平 长春市 12319 服务监督中心 (11) 加大工作力度 提升服务功能 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长 春市建 设工程 交易 中心 . (16) 强化管理职能 积极为建筑市 场提供服务 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 . (22)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吉林市建设委员会 (31) 全力推进施工
2、安全质量标准化 努力开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新局面 吉林市建 委 (40) 着力优化市场环境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延边州建设局 (47) 加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 实现权属登记和交易规范化 四平市房产管理局 (52) - 3 - 积极推进办事公开 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通化市公用 事业 局 (59) 因地制宜 务实运作 高质量完成棚改任务 白城市建设委员会 (64) 强化城建档案管理 服务城乡经济建设 辽源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7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松原市规划局 (78) 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 打造松原宜居创业环境 松原市公用事业局 (86) 执政为民 务实清廉 开创
3、房地产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白山市房产局 (93) 突出长白山特色 加快池北区生态旅游城市建设步伐 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规划建设局 (99) 夯实基础 扎实工作 确保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吉林省水库移民管理局 (105) 坚持规划先行 狠抓质量监管 推动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镇赉县人民政府 (111) 加强政行风建设 推进城建工作全面发展 安图县建设局 (117) - 4 -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 长春市房改办 长春市委、市 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工作, 一直把此项工作 作为民生 大事来抓。 截止到 2007 年末,通过廉租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
4、、棚户区改造和定销商品房等多种方式解决25650 户家庭住房困难,其中低保家庭 11415 户、低保边缘家庭 171 户、低收入家庭 14064 户。财政投入和政策性补贴累计投资 9.3 亿元。目前,低保家庭中无房户和人均住房面积 8 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及棚户区被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已全部得到解决。 下面,将长春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结合市情制定政策 长春市是 2000 年末开始启动廉租住房工作的。为健康有序的开展 工作,我们明确了“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分期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指导思想,采取多种措施,- 5 - 积极实践和探索。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有
5、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长春市先后出台了长春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长春市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确定以廉租 住 房认定、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三种方式开展廉租住房工作。同时,明确了廉租住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定义、对象、资金来源、准入条件、保障标准和退出机制等,从政策上为住房保障 工作提供保证。 二、量力而行,启动廉租住房租金核减工作 2001 年 1 月长春市廉租住房租金核减工作开始起步。选择这一方式启动廉租住房工作,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紧张,不能投入更多资金新建廉租住房,且成栋、成片的居住群体都是低保家庭,也会带来诸多问题
6、和矛盾。低保家庭继续承租现住公房,可以避免搬迁,政府只需对其条件和资格进行确认,并将低保家庭住房的现租金标准与每平方米 0.4 元的廉租租金差转付给产权单位即可,程序易于操作。这样,既实施了廉租住房工作,为低保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又减轻了产权单位的负担。我们根据建设部 120 号令规定,自2004 年 3 月 1 日起对申请租金核减的低保家庭,严格按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与长春市人均住房面积的 60%进行核减,超出部分按现行租金缴纳。截止 2007 年底,长春市通- 6 - 过廉租房租金核减的方式,为 3850 户低保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三、面向无房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 200
7、2 年,在开展廉租住房租金核减工作的基础上,为扩大廉租住房实施范围,着力解决城市低保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长春市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针对整栋建设新房既需要大量资金,又存在综合治理方面问题的实际,我们经过精心细致的 研究、测算,最终选择以购买具有使用权的二手公有住房无偿分配给低保无房家庭居住的方式开展这项工作。这种方式所需要的资金量不是很大,而更重要的是便于管理,能够保证房屋的正常维修和养护,符合长春市市情。 在房源准备上,我们委托长春市最大的房屋中介机构长春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的户型、楼层、价位、位置等要求购房。在分配形式上,采取由低保户本人在其应分户型中通过微机点击抽取。目
8、前,长春市已分 6 批进行实物配租 900 套,基本解决低保 特困 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开展租赁住房补贴,探索住房保障新渠道 随着廉租住房制度 的不断完善,我们借鉴上海等其他城市租赁住房补贴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长春市实际,于 2003年下半年开始试行租房补贴工作,当年为 100 户低保无房家庭发放了租赁住房补贴。根据国家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指导思想,基于租房补贴优点多以- 7 - 及长春市遵循优先照顾特困家庭的原则,在实物配租已使绝大多数特困家庭分得住房的情况下,长春市把租赁住房补贴作为今后解决低保家庭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并在全市全面推开。截止 到 2007 年底
9、,长春市为 2377 户低保家庭发放了租赁住房补贴。 五、进一步拓宽廉租住房保障领域,解决 在实际中出现的新问题 根据长春市实际情况, 2005 年我们启动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8 (含 8 )以下的低保家庭进行面积差额补贴。根据实际情况,长春市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 25.56 ,其60%为 15.33 ,因此,对这部分低保家庭进行面积差额补贴将从 8 以下补贴到 15 。经过实际测算,每人(指享受低保人口,不含常住人口)每月每平方米的补贴金额为6.00 元。截止 2007 年 6 月底,共为 432 户低保家庭进行面积差额补贴,极大的改善了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六、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
10、尽最大努力解决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 困难 自 2006 年开始,长春市开始启动棚改工程。被拆迁家庭原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扩大面积部分按建设成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703 元交纳扩大面积款,产权归个人所有。低保家庭安置 49 平方米住房,扩大面积部分由政府负担, 2006年、 2007 年两年仅棚户区被拆迁低保家庭就有 4114 户。截- 8 - 止 2007 年 11 月末,长春市城区共拆除棚户区房屋建筑面积756.8 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居民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533.2万平方米、拆迁居民 100810 户。 2006 年回迁住宅施工面积49.6 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14.4 万平方米,回迁安置
11、 2500 户;2007 年,回迁住宅施工面积 168.7 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133.6万平方米,回迁安置 22037 户。 七、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解决低保边缘无房家庭住房困难 2007 年建设了 2 万平方米、 345 套政府保障性住房,按照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有偿提供给低保边缘无房家庭。 几年来,长春市采取廉租住房认定、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面积差额补贴、政府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和定销商品房等多种方式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建立廉租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准入制度。 廉租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核查、公告、登记制
12、度,街道办事处、城区和市相关部门逐级把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是建立廉租住房 、政府保障性住房 轮候、排队制度。为充分体现住房保障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在配租排序上实行轮候定位制度,避免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由此产生的矛盾。 三是建立廉租住房定期审核和退出制度。对廉租家庭的- 9 - 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核查。经审核,对家庭收入已超过最低收入线的承租户,或假冒“双困户”的,立即采取停发补贴、提租或退出住房的措施。目前,长春市收回廉租住房 11 套,停止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150 余户,退出廉租住房租金核减 890 余户。 四是建立稳定的 住房 保障资金来源渠道。 2004
13、 年,市政府决定将廉租住房资金正式列入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时,由市房改办提出计划,市财政部门根据廉租住房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按照补助的方式,定期将资金拨付各城区财政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 2007 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724 号)要求,长春市进一步明确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按不低于 10%的比例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五是建立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和廉租 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档案制度。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由市房改办负总责,由市房改办、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实行同步动态管理。各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上报退保人员统计报表,依据报表调整廉租住房档案。截止 2007 年底,长春市已建立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 66151 户,其中廉租住房档案 8665 户。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 24 号文件要求, 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多渠道、多层- 10 - 次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大住房保障投资,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 2008 2012 年,平均每年投资 11.6亿 元,五年累计投资 58.4 亿元。到 2012 年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40%(预计 15 平方米)的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